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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Bowie in the 70s

2013-04-29

Q现代艺术 2013年5期

David Bowie的一生就是一场持续不断的革命—所以他当然要“死而复生”。在V&A博物馆一场史无前例的事业回顾展上演之时和让全世界备感意外的新专辑发行之际,Q特别企划专题回顾这位帮助塑造了21世纪摇滚乐的天才在上世纪70年代的故事。这很可能是摇滚乐历史上最伟大的故事,很显然,“女爵”会颠覆你的三观。

1970年,伦敦卡姆登镇(Camden Town),The Roundhouse俱乐部:舞台上,一个留着一头金色卷发的削瘦年轻人,手中抱着12弦吉他,正在表演一首叫做“Space Oddity”的歌,前一年,这首歌才刚刚成为热门单曲。早前关于David Bowie的评论,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说,正是他“干掉了Van Morrison的金曲‘Madame George”,并且在与这位越来越倾向于开口唱歌的口琴演奏者的较量中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Space Oddity”一曲完毕,掌声响彻整个俱乐部,Richard Neville—反文化运动当家杂志《Oz》的编辑,他甚爱此歌,还在自己的书《Play Power》中对其盛赞—起身离去。“我来这就是为了听这一首歌。”穿过人群走向俱乐部出口时他嘴中念叨着。Neville错过了演出的后半场,Bowie请出了他的电声乐队The Hype,其中他的制作人Tony Visconti演奏贝斯,而吉他手则是一个来自赫尔的名叫Mick Ronson的年轻人,这个小伙子毕生的目标似乎就是将Jeff Beck所有的花招用进每首歌。

此后两年内,Bowie势头见涨,成了英国最大牌的流行明星,比肩自己昔日mod圈的好友兼竞争对手Marc Bolan,而后者刚刚和自己的乐队T. Rex在温布利举行了爆棚的盛大演出。像Bolan一样,Bowie从上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混迹流行音乐圈,尝试过各种风格,从未成功,并且像是预谋好似地不停地更换厂牌和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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