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的环境刑事责任
2013-04-29赵朝红
考试周刊 2013年53期
赵朝红
摘 要: 对于企业的环境形势责任进行研究,可以概括为法律责任是一种对不利后果的应当性的承担,这种应当性也是对观念性存在、社会群体的评价。法律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责任后果,又可称为制裁方式。本文对环境法律责任理论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文章针对有关环境责任问题的特殊性,分析得出有关环境法的特殊的法律责任理论。
关键词: 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 应当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环境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对这种情况应当予以重视,社会风险不断增加,并且有人把当前社会称之为“风险社会”。在这个技术发展迅速的时代,技术带来了更多环境风险,根据情况,我们应该视情况作出对环境的思考。对环境的思考一般是技术、自然、医学或经济角度思考引起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试图从多角度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策略。
一、环境保护问题的特殊性
这里指的环境保护问题,不单单是指因为环境侵权导致的公民财产、个人生命等个人权益受到损害,还包含因损害环境、未伤害到具体公民的个人财产、生命等权益的环境问题。从伦理角度考虑环境问题,我们要讨论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以“人类”为主体而产生的环境问题,其中不包含以“生态”为中心产生的环境问题。
(一)环境保护与科技发展
事实上,不仅是科技水平与环境侵权行为紧密联系,科技发展也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破坏密不可分,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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