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营销五宗罪
2013-04-29梁健航
新营销 2013年6期
梁健航



微信对营销有什么意义?有人说,微信是一座大金矿,使用者多半是白领人士,他们是最具消费能力的消费群体;有人说,微信是销售利器,每一个粉丝都是有重大意义的,因为不像微博,人们不会随随便便地关注你,所以商家与粉丝之间的关系是“强联系”,转化率特别高;有人说,微信是营销神器,因为有了微信,商家第一次可以进行精准化营销,第一次与消费者建立了亲密、平等、交互的关系;有人说,微信是实体优惠卡终结者,微信的出现让商家与消费者的联系更紧密,实现O2O闭环,商家可以挖掘出诸多商业价值……
最重要的是,无论微信对营销有什么意义,微信已经突破了3亿用户,微信成为了舆论的掌上明珠,微信的开发者成为移动互联网的产品之王,搞营销不做微信,你就out了。
但舆论的潮水不退去,没有人能看清水底下隐藏的是金矿还是礁石。最起码,至今对微信营销的吹捧声浪虽大,但成功案例却寥寥无几,对微信营销的评论虽多,却甚少有人关注微信营销的灰色地带。微信归根到底只是一个工具,是工具,就必然有好有坏,对此视而不见,不是在研究微信,而是在捧杀微信。《新营销》记者盘点微信营销“五宗罪”,试图还原微信营销的另一面。
微信的“点对点”传播机制不适合做内容营销
“微博是广播,如果听众当时没开收音机,就不能收听到内容了;微信是直投,无论何时何地,你只要打开微信,都会收到对方为你准备的内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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