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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数字传播学发展形态

2013-04-29曲婷

新课程·中旬 2013年6期

曲婷

摘 要:网络视频无法瓦解电视,媒介终将趋于融合。互联网自身特性所引发的诸多负面影响及失范现象直接决定它不可能瓦解电视成为社会主导和权威媒体。电视媒介广告的重复性和观众相对可控性保障了广告的播出平台,电视广告的相对高品质也提升了品牌的价值。中国电视面对强大的互联网对手坚持“内容为王”。这种观众享受着的“家庭式”观看相处方式只要存在,就不会消退或者改变。媒体之间终将趋于融合,形成更适应时代需求的媒介形式。

關键词:媒介融合;网络视频;电视产业;媒介多元化;权威媒体;视频广告;电视产业链;西方经营模式

不可否认,历史把传媒形态推向了媒介融合的时代,现在网络视频和电视表达了一种暧昧的态度,两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同时也互相制约。但是一些不乐观的媒体人提出了他们的看法:视频将瓦解电视。《新周刊》的编务黄俊杰在《视频瓦解电视》一文中阐述了他的观点:“视频瓦解电视,并非只是电视业的问题。在视频与电视或亲热或提防或相互鄙夷的关系背后,其实是一场已经开

幕的生活方式的变革。”不可否认,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的狂飙突进,使传播形态产生了大转变,传播格局出现了颠覆性的改变,给包括电视在内的传统媒体带来了危机感,但是我并不认为有朝一日网络视频可以瓦解电视。它们之间只能趋于彼此更好的融合,从此进入一个媒介整合和融合的时代,并不能互相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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