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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十年

2013-04-29周至美

蓝盾 2013年6期

周至美

因为卷入一起凶杀案,原本是工程学研究生的曾爱云的黄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县看守所度过。在此期间。他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收到过三级法院共七份死刑或者不予核准死刑的法律文书,成为湘潭看守所中不死的“死囚”。

26岁到36岁,曾爱云的黄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县看守所度过。他收到过三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湘潭中院)下达的死刑判决书、三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湖南省高院)的维持死刑或发回重审裁定、一份最高人民法院(下简称最高院)下达的不予核准死刑裁定。

在七份法律文书的往返之间,十年光阴无情流逝,而曾爱云也成了湘潭看守所不死的“死因”。

2013年4月17日,喊冤十年的曾爱云面临湘潭中院的第四次开庭审判,接到判决他命运的第八份判决(裁定)书。

他坚信自己无罪:“我期待能够得公平审判,沉冤昭雪。”

“情杀”

事情源于十年前湘潭大学的一起杀人案。

该校机械工程学院的研究生李霞与研究生院党支部书记周玉衡是一对相爱四年的恋人,但感情日益淡薄。2003年9月新学期开学后,李霞在国庆节后和导师吃饭时,认识了同级研究生曾爱云,逐渐互生情愫。曾爱云是湖南省邵东县人,据其导师称,曾“成绩好、外向、能力强、尊敬教师”。

2003年10月底,李霞决定离开周玉衡,和曾爱云在一起。周玉衡得知后,心生不满,又从同学处得知曾爱云“有作风问题”,便在10月27日傍晚告知了李霞。

曾爱云得知被周玉衡“告状”后,便打电话给周玉衡辩解,表示愿意把李霞还给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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