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概念浅析
2013-04-29贺一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概念
贺一


摘 要:“社会企业”在国内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官方定义,提出其认证标准可以清晰地分辨社会企业和其他组织形式。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对社会企业概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企业以商业运营手段实现社会目标。秉持非营利性与社会性发挥功能的社会企业以不同的组织形式达到相同的社会目的。
关键词:社会企业;概念;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066-03
一、国内外对社会企业概念的研究
(一)国外定义社会企业的三种视角
1.从商业特征上区分社会企业。与普通企业一样,社会企业主要以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以获取利润。英国政府把社会企业定义为:拥有基本的社会目标而不是以最大化股东和所有者的利益为动机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都要再投入到企业或社会之中[1]。这个定义规定了社会企业的三个特点:商业手段、社会目的、利润用于社会目标。比利时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是:为满足和针对特定客户群体需求进行生产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上以一定价格销售,它的社会经济活动应努力实现连续性、盈利性和可持续发展。与英国强调盈利投放去向不同,比利时更加强调特定客户群体需求,使社会企业在进行生产商品和服务之初就明确产品和服务类型[2]。
2.从劳动者结构上区分社会企业。一些国家以工作机会分配结构来划分社会企业,较为广泛的标准是:至少30%的劳动力是弱势群体。立陶宛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是:独立的小型或中型企业,目标群体员工至少占总数的40%,至少有4名员工,致力于促进员工工作、社会技能和社会融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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