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探讨
2013-04-29毕志超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3年7期
毕志超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施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这些都有利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远远落后于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其改革成为建筑业改革的核心问题。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一)工程造价与市场脱节,跟不上建筑业的发展
首先,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其次,除了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定额外,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而即便如此这些规定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尽管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定额的时滞性和盲目统一性必然导致工程造价难以灵敏的反映市场变化。
(二)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
建筑领域内的竟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 建筑业的招投标制虽然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在计划价格的基础上实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所以目前的市场价格机制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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