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重大刑事案件中提高司法公信力
2013-04-29曾亚
商 2013年8期
曾亚
摘要:重大刑事案件因其媒体和公众关注力高而影响范围宽广,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的重点。重大刑事案件中存在民意凌驾司法、媒体不良引导和案件不公开等损害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民意的甄别,保持司法的独立和理性;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媒体形成互动;利用微博平台进行庭审公开,将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做到司法的公开和透明。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刑事案件;新闻发言人
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社会现象和事物所产生的信赖和信任,司法公信力是指一定社会的司法机构通过其职权活动使国家司法在整个社会生活当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而我国当前的司法公信力不高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部门都在探索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途径和方法。近些年来,随着新闻媒体及网络信息传播的迅速发展,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因其本身特殊案情或因相关人员刻意炒作,在媒体的宣传之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民众的质疑随着而来,最终引发司法公信力危机。笔者无意泛泛从整体上谈如何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而是从引发全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出发,以期对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所裨益。
一、重大刑事案件中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的道德评价观导致民意凌驾司法的现象
在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时,不可否认,公众对案件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