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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落入海外并购违约“黑洞”

2013-04-29王光英

董事会 2013年9期

王光英

2013年6月初,纽约州法院就戈壁投资、橡树资本诉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imited违反并购合同一案,判处华视传媒违约,判令华视传媒需继续支付6000万美元的并购款和4800万美元的初步损害赔偿,合计金额为需支付金额为1.08亿美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并购开始时,戈壁投资和橡树资本大约控制中国地铁电视广告运营商数码媒体集团(DMG)的65%股份,是DMG实际控制人,华视传媒曾以1.6亿美元其手中购得DMG股份并支付了1亿美元的部分对价。但对于剩余6000万美元,华视传媒拒绝支付,理由是戈壁投资和橡树资本存在欺诈、不当得利等违约情形,在美国提起了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纽约州法院裁定对华视传媒进行财产保全,裁定华视传媒在某最后期限内向美国特定账户转账6000万美元用于财产担保,这些资金应当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监管或者存放于由警长控制的第三方账户。但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imited在最后期限前未能向纽约州转款6000万美元。戈壁投资与橡树资本于是向纽约州法庭提起一项诉请,诉请称“华视传媒忽视移交令的单边决定显然可以清晰地证明这种违反行为是故意和明知的。法庭应该发出命定裁定华视传媒构成藐视法庭罪”。

最终,法庭驳回华视传媒对戈壁投资和橡树资本的请求,戈壁投资和橡树资本针对华视传媒的大部分请求都获得了法庭支持。此次并购诉讼,以原告方获得的关键胜利落下帷幕,原告等DMG股东将进一步追偿并购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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