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围场县与克什克腾旗边界纠纷始末

2013-04-29刘卫红韩婧

档案天地 2013年9期

刘卫红 韩婧

承德的围场是清朝皇帝行围打猎的地方,顺治八年(1651年)、康熙十六年(1677年)清帝曾两次北巡塞外,见到这里山川秀丽,水草丰盛,猎物众多,而距京仅七百余里,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正式在这里建立了木兰围场,同时也建立了七十二个围猎场。围场县北部和西部与克什克腾旗南部接壤的边界中,有一段长达104华里的没有正式划定边界线的争议区,这段争议区东起杨八店北梁,西至白岔河头,长达52公里。这段边界线也是河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域边界线。

新中国成立后,双方都在这个争议区内进行了开发利用,并有各自的习惯放牧范围,长期以来,双方和睦相处,友好往来。1957年3月20日,围场县与克什克腾旗人民委员会各派代表就边界划定问题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1、以叶鲁根河为行政边界;2、克什克腾旗同意将叶鲁根河北岸由三道河子至沙金子东西约四十华里处,以河北第一个分水岭为界,划归围场县。

根据档案记载,围场县北部与克旗接壤这段,1971年以前基本上没有发生过大的边界纠纷。但从1971年起,克什克腾旗以军用地图分水岭中就两地边界划分异议,从而使两地牧民因放牧起了冲突,致使边界矛盾日趋尖锐。1973年8月1日,由承德地委和昭乌达盟盟委(今赤峰市)领导共同主持,围克双方共同协商,在邊界线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双方制订了“八一”临时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应争议区内,暂时稳定下来,原地放牧,不搞永久性建筑,以避免发生纠纷。……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