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央巡视组
2013-04-19刘超
办公室业务 2013年12期
文/刘超
2003年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设立5个巡视组,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正式运作阶段,2009年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中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巡视组组长一般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 (正职)官员中选任。现在的中央巡视组共设12个巡视组,其中6个地方巡视组,4个企业金融巡视组,2个中央国家机关巡视组。按照惯例,6个地方巡视组中,每个巡视组负责相对固定的省 (市、区),以便巡视组可以持续关注、深入了解被巡视地的情况。
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重心由 “相对全面”回归其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巡视工作也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巡视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要在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岐山担任,中组部部长赵乐际与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任副组长。中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 (正职)官员中选任。原来的规定是,巡视组组长一般工作到年满70岁正式退休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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