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从实证主义到后实证主义
2013-04-13约翰扎米托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约翰·扎米托
(莱斯大学历史系,美国休斯顿)
“现如今,与其说实证主义是哲学上的一个专门术语,倒不如说它是一个遭到滥用的概念。在过去的几年中,人们在各种不同的争论中都不加区分地任意使用这一术语,无论如何,这都表明了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考察实证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影响。”
——Anthony Giddens,“Positivism and Its Critics”
若想阐明后实证主义为何物,则须首先澄清实证主义——包括其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形式与逻辑形式——的内涵,进而才可厘清其替代者的含义。实证主义起源于19世纪的西方,它代表着一种有关科学的悠久的思想传统[1]。其影响催生了科学主义思潮,这使得自然科学方法论具有了一种理想化的地位,进而独断地获得了接近真理与实在的特权[2]。正如希拉里·普特南所指出的:“当今哲学的问题部分源于自19世纪继承而来的科学主义——而且,其影响范围远非仅限于某一单纯的智识领域。”[3]
人们对实证主义的理解太过宽滥,以致其丧失了概念上的明晰性。当对其对手的立场感到痛恶时,人们会不加区分地使用实证主义一词来毁谤性地指代这些观点,如此做法更加印证了我的上述判断。因此,在后现代主义的话语体系中,实证主义往往已经不再与正当依据或者证据相关,也不再被当做经验考察或者对某些争议问题的理性判决的来源[4]。我们已经不再倾向于将一般意义上的经验考察与实证主义等同起来,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对经验知识的探求、对这种探求的程序(方法论)或者标准(认识论)的反思,也都不再简单地与实证主义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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