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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意象在中英文中的文化差异

2013-04-12曹桂花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圣经天使文化

曹桂花

(湖北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孝感432000)

中西方文化有巨大差异。在各种文化中都有许多各自特有的、包含了本民族文化特色的词和形象。这些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在跨文化交际和翻译的过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作为译者,更要注意其差异。本文以“龙”作为切入点,试图讨论在翻译过程中正确处理中外文化意象的最佳办法。

“龙”,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国家都是家喻户晓的,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对人们的生活有极大影响。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加深,对于中西方都存在的这一抽象形象,中国的“龙”被翻译成了西方国家的“dragon”。然而,在笔者看来,由于中英文中“龙”文化的差异,这样的翻译无疑是对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设置了障碍,因而,对于中国“龙”的翻译有待商榷。

一 、中国龙和西方“dragon”的起源

龙的起源问题一直是中国人热衷讨论的话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对龙的起源的说法千奇百怪,至今尚未有定论,但争论主要可归纳为两种。

第一种观点:龙是原始社会时形成的一种图腾崇拜,是综合了多种动物的特征而形成的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动物。

这是最为中国人接受的一种观点。《辞源》里有“龙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善变化能兴云雨利万物的神异动物,为鳞虫之长”的表述;《辞海》里也说“龙是古代传说中一种有鳞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类似的观点,朱天顺认为“龙是具有很多神性、很神秘的动物神”,“是中国古人幻想出来的动物”;刘志雄和杨静荣则说 “龙是出现于中国文化中的一种长身、大口、大多数有角和足的具有莫测变化的世间所没有的神性动物”等等。龙的崇拜源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差不多有八千年。这一时期的人已不再只是单纯地、被动地听天由命依靠上天的赏赐了,他们逐渐定居下来,从事生产活动。他们不仅能蓄养猎物,熟练地用火,用木头搭房子,而且开始磨制石器和骨器,甚至开始手工制作陶器。大量的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多,关系也越来越密切。然而,由于自然界的诸多变化和动物的不可思议的行为对人们产生了巨大冲击,而当时的人类还无法解释这些,于是他们猜测,存在着一个伟大的与“水”相关的“神物”主宰和操纵着这些动物和天象;或者说,这些动物和自然天象是这个“神物”的品性体现。龙,作为一种对不可思议的自然力的解释,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就在这时开始了。经过商、周及战国时期,对龙的崇拜到秦汉时已基本成形了。

第二种观点:龙是的确存在的一种动物。

关于“龙”这个字,甲骨文中就有。字的形状是一个大头,有一个弯曲的身子。在先秦的文献中也有记载,在《左传》当中谈到鲁昭公二十九年,大概是公元前513年前后有一个记载,说在晋国的城郊外看见了龙。史书上还有许多关于驯龙的记载,以及一些驯龙的人,例如,帝舜的时期因驯龙有功而获赐“豢龙氏”的董父,夏代的获赐“御龙氏”刘累。古代正史及野史中素有大量群众乃至达官贵人奔走数百十里,竞相围观一种巨型罕见生物的记载,那是一种腥味极重,满身鱼鳞,长着四只脚爪,嘴边有触须,头上有双角或独角,困蜿于地的生物。从目前的考古学发现来看,它可能就是扬子鳄。

西方的“dragon”起源于《圣经》。《圣经》最早是用希伯来语写成的,希伯来语最早时没有“龙”这个词,早期圣经里提到“龙”的地方都用“蛇”(saraph)来代替。

《圣经》中关于龙的记载有很多,而圣经中的龙也并非全是恶魔,例如,炽天使的形象便是蛇,圣经作撒拉弗Seraphim,神最亲近的御使,是神的使者中最高位者,不过极少从事任何劳动,唯一的使命就是歌颂神。Seraphim,在希伯来语中代表着“燃烧”和“蛇”的意思。犹太教和基督教中,他是直接和神沟通的角色,是个纯粹只有光及思考的灵体。在天使群中甚持威严和名誉,被称为是“爱和想像力的精灵”。圣经中记载道:炽天使一睁眼,就会发出如狮吼声,并发出红色电光划过长空,形如长蛇(龙)。

但圣经中还提到“dragon”的地方就不再是善良智慧的象征而是我们熟知的魔鬼的想像了。例如圣经中的路西弗(Lucifer)和萨麦尔(Samael)。路西弗(Lucifer)列称“撒旦级”的大魔王中最被看好的一位。但丁的《神曲》、米尔顿的《失乐园》,写的都是路西弗因为拒绝向圣子基督臣服,率天众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激战,路西弗的叛军终于被基督击溃,在浑沌中坠落了九个晨昏才落到地狱。此后神创造了新天地和人类,路西弗为了复仇,也为了夺取新天地,化为蛇潜入伊甸园,引诱夏娃食用了禁果,再利用她引诱亚当也犯下了违抗神令的罪。于是路西弗如愿使神的新受造物一同堕落,而且为诸魔神们开启了通往这新世界的大门,自此罪、病、死终于遍布地面。萨麦尔(Samael)列称“撒旦级”的大魔王之一,又作Satanail,是有12枚翼的蛇形天使,在人间又以“死之天使”,“赤龙”闻名。他原是位阶很高的一位天使,列在七大创造天使之一,传说在最初命创造天使群造人时,只有萨麦尔成功,也因为他的造人的知识和功绩,神从此命他掌管人的生命,被人称为“死亡天使”,后不知何因堕落。基督教圣经没记载,在伪典《希腊语巴录启示录》里的堕天使,其名有“有毒的光辉使者”的含意。在该书中,所谓的知识树其实只是萨麦尔种的葡萄树,神诅咒这棵树,禁止人类去吃,亚当吃了发酵的葡萄,等于是喝了酒,酒被代表了神的血,因而被神放逐。因此之后因酒而带来的恶行包括了杀人、奸通、奸淫、伪誓、偷盗等。萨麦尔等于是创世纪中骗取亚当食禁果的正身,后李丽丝的丈夫也是多指萨麦尔。萨麦尔持着尖端涂以胆汁的枪,立于夜嗥的地狱犬前头,边走边散布死亡。

二、中国龙和西方“dragon”的形象差异

古人将龙分为四种:有鳞者称蛟龙;有翼者称为应龙;有角的叫螭龙,无角的叫虬。在古代,当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时,便寄希望于自己民族的图腾——龙,希望它具有神奇的力量:它善于变化,能兴云雨,是能隐能现的神物。龙是“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时登天,秋分时潜渊”[1];能像鱼一样在水中游弋,像鸟一样可以在天空飞翔。龙被描述成了:骆头,蛇脖,鹿角,龟眼,鱼鳞,虎掌,鹰爪,牛耳——也就是这个样子:耸一对鹿角,乍一双牛耳;圆睁着或楚楚流情的兔目,或烨烨喷火的虎眼;狮鼻隆挺,驴嘴大张;马齿列列,獠牙赫赫;蛇躯婉转悠长,鱼尾摇摆着活泼;须髯飘飘带风,鳞鳍闪闪有光;鹫趾狞厉,鹰爪勇猛。这种复合结构意味着龙是万兽之首,是万能之神。

《辞海》中对龙的描述是:“角似鹿,头似马,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并且意指人事相和谐,是吉祥的征兆。

但在西方圣经里出现的撒旦的化身的“dragon”,它的最先的形象是一条蛇,后来才演变成我们熟知的形象。它是一种形状类蛇的巨大怪兽,它有巨大的翅膀,能飞,口中喷火,是邪恶的形象。查询《圣经》发现,在《约翰启示录》第12章和第20章中,有“Dragon”被描述成“七头十角、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凶恶无比、要吃新生儿的红色巨型怪兽”的文段。1993年英国朗文出版公司出版的《朗文当代英语词典》,309页上有一幅“Dragon”表情凶狠、口吐火焰、做攻击状的插图,“dragon”一词在该词典上的第一项释义是:“1.a large fierce,imaginary animal with wings and the power to breathe out fire”(一种假想出的有翅膀、能喷火、残暴的大型怪兽)[2]。

无论是中国龙还是西方龙,形象上都有相同之处,即,都有蛇的形象。

三、中国龙和西方“dragon”的文化内涵

中国的龙最先是图腾,是古代人们崇拜的对象,具有无限的神权。到了封建社会,龙成为了皇帝的象征,皇帝会被称为“龙”,而龙也称为皇家特有的饰物,因而,龙具有威严的含义。此时的龙象征着皇权至尊,皇权的高高在上,有生杀大权,此时的“龙”文化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的一种手段,而此时的“龙文化”,是一种独裁文化,高压文化,是极少数人对绝大多数进行高压统治的文化。

直到宋朝以后,龙才被认为是瑞兽,是国家级的象征物和吉祥物,它代表了中国的形象,可以引起我们对祖国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因此,龙成为了中国的象征,中国人也被称为“龙的传人”。

中国的龙体现了中国人所推崇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仁者爱人的互主体观、阴阳交合的发展观和兼容并包的多元文化观这四大观念,而且还包含了中国人处理这四大主体关系时的理想目标、价值观念,即追求天人关系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阴阳矛盾关系的和谐和多元文化关系的和谐。最重要的是,龙的精神是多元一体、综合创新的中国文化基本精神——这也是龙文化最深层的文化底蕴,也是中国龙能代表和象征中国的原因所在。

而对于西方“dragon”,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dragon是被误译的结果。因为今天的中文版圣经大部分是由英文版翻译来的,小部分由拉丁语翻译而来。在多次的翻译过程中,由于语言之间词汇语义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经过多次翻译的译文与原始文章之间的意思出现明显的偏差是很正常的事。而圣经最早是用希伯来语写成的,后期又改用希腊语写并把全部内容都翻译为希腊语,接着再由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后来才由拉丁语翻译为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欧洲各国语言。希伯来语最早时没有“龙”这个词,早期圣经里提到“龙”的地方都用“蛇”(saraph)来代替。“dragon”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后期圣经中出现的“龙”就是希伯来语从希腊语引进的这个单词,不过“dragon”的意思再也不完全是希伯来语原来所要表示的“龙”了,正如“dragon”无法正确表示中国的“龙”一样。《圣经》旧约中的Dragon大多被翻译为“大鱼”(如 Psa 91:13,Isa 27:1,Isa 51:9,Jer 51:34,Eze 29:3),Dragon well(Neh 2:13)被翻译为“野狗井”,而新约中的Dragon却被翻译为“龙”(Rev 12:3,4,7,9)。

但无论是否存在误译,“dragon”的形象是存在的,而且有极少部分是天使和智慧的象征外,其余都是恶的化身,魔鬼的别名了。《圣经》中有多次提到这条恶龙,也有多次有屠龙的故事。例如在《圣经》的新约中的《启示录》第12章《妇人和龙》中就提到大红龙要吞食妇人生下的男孩,妇人在神的帮助下逃走了。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启示录》第20章还提到: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他捆绑一千年。

“dragon”指魔鬼,是犹太教古老的传统,这个传统并不比中国文化短,而且比中国文化中把“龙”视为国家象征的历史更长。在西方,它是一种无恶不作的怪兽,指的是以上帝为敌的魔鬼与邪恶势力,一般带有恶毒、凶狠的意味,是恶的象征。在1918年,在俄罗斯的彼得堡纪念十月革命一周年的游行队伍中,俄罗斯人就用“dragon”和双头鹰象征被推翻了的沙皇制度。

既然中国的瑞兽“龙”与西方“dragon”有如此的区别,为何还有把龙翻译成“dragon”呢?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黄佶认为,外国人最初把“龙”翻译成“dragon”,首先是因为两者大体上都是蛇身,外形上有相似之处。其次,由于《圣经》中的“dragon”当时还隐喻压迫教会的罗马帝国,而同样拥有庞大力量又是多神教的中国也被认为具有“dragon”的霸气。再次,中国古代的皇帝都身穿龙袍,对臣子平民而言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形象威严而凶残,所以也被认为与“dragon”有相似之处。[3]

但当时的翻译者可能只考虑到了“dragon”和“龙”在外形的相似之处,而没有考虑到中国文化中代表吉祥喜庆的“龙”和基督教文化中代表邪恶、诱惑的恶兽“dragon”之间的巨大区别,导致了西方国家对中国龙文化的曲解。

发掘文化的深层内涵,有助于避免和解决文化冲突。翻译是跨文化交际的重要手段,翻译不当,会造成文化的隔阂和交流的障碍。从上个世纪出版的中文版《圣经》将“dragon”翻译成“龙”一直到现在,中国神圣的“龙”和西方的“dragon”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就被等同为一个概念。西方人如何能明白,他们心中的那个口中喷火的邪恶怪兽如何就成为了中国人心中崇拜的偶像呢?

而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选定过程中,起初“龙”的呼声很高,但由于中西方文化中对“龙”这个文化意象理解的差异,却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这个我们认为最能代表中国精神的形象了。无论是交流的落后还是历史的原因,我们都必须为“龙”正名。

文化,是一个民族或一种特定人群普遍自觉认同的观念和规律系统,是一个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明现象的总和,它包括一定的艺术、结构、符号、风俗、习惯、信息、价值和理念,一个民族文化中显露的、蕴藏着的内涵决定着自己本民族的生存方式,而这一生存方式是牢固的,也有别于其他民族。文化是体现一个社会或一个社会群体特定的那些精神的、物质的、理智的和感性的特征的完整的复合体。每一种文化代表自成一体的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价值观念,因为每一个民族的传统和表达形式是证明其世界上的存在的最有效手段。为了让不了解中华文化的西方人看到中国人崇拜龙的行为时不至于对中国人产生误解,为了更好维护中国传统文化,为了让西方国家更了解中国,笔者建议,“中国龙”翻译成“Chinese Long”,从而让中国龙摆脱西方 “dragon”的阴影。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81:245.

[2]Longman.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M].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Press,1993:309.

[3]陈未临.学者呼吁中国龙英译名放弃Dragon改用Loong为其正名[N/OL].(2006-12-08)[2013-05-16].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6-12/08/content_74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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