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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完整自然观的诠释问题

2013-04-12李文汇

关键词:唯物主义费尔巴哈自然界

李文汇

(北京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0044)

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有学者主张用历史作为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原则,也就是主张用“实践的思维方式”作为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原则,其核心思想认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正是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出发去理解人对世界的关系,从而构成了实现哲学史上伟大革命的‘新世界观’”[1]。也有学者提出,“‘人化自然’是马克思自然观的合理界域”[2]。对这些观点进行讨论很有必要,因为它关涉到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从而坚持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本文认为,马克思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认自在自然和自然的自在运动是马克思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也是马克思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在自然在实践活动中共同作用才出现了“人化自然”,实践只是“人化自然”形成的因素之一。实践的解释原则不能诠释自在自然和自然的自在运动与变化,不能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唯一诠释原则。由于讨论涉及马克思的众多文本,为了简化,本文只讨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三个重要文本的几个段落。

一、“实践的思维方式”不能解释马克思承认的自在自然和自然的自在运动

《德意志意识形态》无疑是研究马克思哲学思想包括其自然观的重要文本之一。我们的讨论从这里开始。马克思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3]77这段话是很多讨论中都引用过的,但对这段话的理解却很不一样。在本文看来,马克思的这段话至少有四层含义。这四层含义中的前两层含义是不会有争议的:一是强调了人类的实践活动引发了自然界的巨大变化;二是人们离不开生产实践,这种活动哪怕只中断一年,人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而这段话还包含有下面的第三层含义就不同了:自然界在没有人的实践的作用时,也会发生很大的自在的变化,而不是不变化。关于这第三层意思,如果仔细品味“它(指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引者注)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段话,就会发现它指明了在实践中断的情况下自然界仍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只能是自然的自在的运动和变化,所以,我们必须承认,马克思在这里不但强调了人的实践活动对大自然的改变,而且也指出了自然的自在运动的存在。既然存在着自然的自在运动,这种自在运动必然引起变化,我们就没有理由说,“人化自然”是马克思自然观的合理界域,也不能说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原则。因为,人化自然无非由于人的实践作用而打上了人的活动烙印的自然,而自然的自在运动,也就是没有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时的自然的运动,与自然的人化无关。所以,由自然的自在运动引发的自然界的变化就不能用实践来解释。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第四层意思,如果只是说,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从而引起了自然界的人化,这应该是没有争论的,但是如果说这层意思暗含着马克思承认自然先于人存在这层意思,情况就不同了。其实,实践开始时自然必须已经存在着,否则实践就无法展开。再进一步说,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生产实践是人存在的前提,自然的存在就是这个前提的前提,所以,必然的结论就是自然先于人、先于人的实践存在着,必须承认自在自然的存在。对这种观点,有学者提出:“自然界(包括人自身的自然和身外的自然)依然是人得以存在、历史得以进行的基础,只不过它已经从与人无缘、僵死不变的存在物变成了作为人之实践活动结果的、历史变化着的存在物。”[4]360对于这种观点,只能说这些学者的看法只注意到了部分事实。我们必须承认,即使在今天,人们的实践加于其上的自然也不都是人化自然,也还有不少是自在自然。还有,那些已经人化的自然不也是从自在自然经过实践的作用变化而来的么?至于“僵死不变的存在物”,那是旧唯物主义的东西,要批判,但是,看不到自在自然的运动变化即自然界的变化并不都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引起的这一事实,就是这位学者而不是马克思的问题了。

对承认自在自然的存在是马克思自然观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有学者常引用马克思的“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3]77以及“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5]89这两段话进行反驳,说这两段话证明马克思的自然观只包括人化自然,不包括自在自然。在本文看来,这两段话中的前一段,并不是仅批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人们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自然界的巨大变化,而是还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标明了自在自然的存在及其运动,“新出现”标明的就是自在自然的运动。还要看到,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否认“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的曾经存在,只是说它“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至于学者们经常引用的“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这一论据,这里只想说的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虽是青年马克思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本,但是,这是青年马克思思想快速发展时期的文本,从思想的成熟程度上讲,《德意志意识形态》显然更成熟,当两个文本对同一个事物的论述出现差别,特别是后者比前者更全面时,我们应当以后者而不是以前者为准。

认为只能用实践解释马克思哲学、“人化自然”是马克思自然观的合理界域的学者,大概没有注意,就在前面引证《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那两段话中间,马克思有这样一段重要的话:“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3]77这里,“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实践引发自然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马克思说,“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马克思这里强调的“外部自然的优先地位”只能用实践这一个角度来解释?而这里的“自然”只能是人化自然?还有,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明“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又该如何理解呢?这难道不是说,“第一批人”[3]80是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是自在自然的自在运动的结果么?这难道不是马克思又一次明确承认了人由自然产生,然后才有人化自然的出现么?这难道不是马克思明确承认先于人存在的自在自然和自在自然的自在运动的存在么?这难道不是标明了马克思明确承认工业等人的实践活动引起自然巨大变化“整个这一点”只是适用于部分人、不适用于“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么?这不就说明那种只用实践解释马克思哲学的观点是片面的,把马克思的自然观限定在“人化自然”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么?

二、“实践的思维方式”只能片面地从能动的方面理解对象、现实、感性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核心概念是实践,这没有问题。但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并不像有些学者认识的那样,主张只用实践的思维方式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而是主张全面地理解,既要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又要从能动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也不像有些学者主张的那样是“‘历史’的解释原则和‘直观’的解释原则的区别”[4]336。我们决不能从旧唯物主义仅从客体的或直观的角度理解对象这一极端,走向只从能动的方面来理解对象的另一个极端。

先来看马克思的这一段话:“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54这是引用率很高的一段话。对这段话的理解,首先,马克思这里讲的是“对对象、现实、感性”的理解,既然是对“对象”和“感性”的理解,显然是要在人存在的情况下,从人与他的外部对象之间相互作用的实践关系中来理解。其次,马克思批判以前的唯物主义的用语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那就是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还是有合理成分的,并不都是错的,只是有缺点,尽管这些缺点可能是很重要的缺点。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全盘否定过去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这一点在接下来的马克思的论述中也得到证明。这段话中的“只是从……去理解”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不是说这样理解还不够,还需要从另外的方面即“主体方面”去理解么?如果本文的这种理解成立,那么,马克思在这里就只是批判了费尔巴哈等的理解是片面的,批判他们不应该只是从客体的方面去理解,并提出还应该从主体的角度、从实践对客体的改变的角度去理解,也就是既要从客体的角度,也要从主体和主体的能动活动的角度,即要从两个角度而不是只从客体一个角度理解对象。马克思说:“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3]54“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这句话的重点有两个,一是“和唯物主义相反”,二是“能动的方面”,这两个要点合起来是说,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都没有从能动的方面来理解对象,而能动地理解是理解对象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注意,“能动的方面”只是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这是很清楚的。现在,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原则只能是实践,只能是实践的思维方式。这种观点实质上只是从能动的方面理解对象,而没有能够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思想。关于“直观”这种理解形式,自然是有缺点的。我们要反对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只是从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要能动地理解对象、克服直观理解带来的问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直观”的理解形式不仅仅是不能从能动的角度理解对象的问题,而且还是感性认识必有的特征,在感性认识这个阶段内,我们没有办法克服它,还必须承认它。当然,因为感性认识的局限性,所以我们又不能停留在这个认识阶段,而必须超越它。这样看来,对“直观”这种认识形式,我们也必须全面地来看。因此,马克思这里对一切旧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批判,是批判其认识的片面性,批判其没有从能动的方面认识对象、现实、感性,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理解的片面性,增加理解的能动的方面,就能对实践关系中的对象进行全面地把握,并克服以前一切唯物主义理解上的直观性的缺点。为了防止误解,必须说明,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论及实践关系之外的“事情”,没有论及自在自然和自然的自在运动问题。虽然马克思在这里没有论及,但我们还是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些“事情”不在马克思世界观之内。其根据就是本文第一部分已经证明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承认自在自然和自然的自在运动的存在。

上述学者常引用的还有《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三条。在这一条中,马克思说:“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3]55关于这一条的理解,首先,这一条是和第一条相联系的,即是在人与对象相互作用的实践关系中来理解人与环境的改变,而不是脱离实践关系来理解环境和人的改变的。在这一关系中,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反过来,如果实践暂时中止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就不再是马克思所说的“一致”。这里的关键是“两种改变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这是一个看似很蠢的问题,因为,在有些学者看来,马克思既然说“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所以根本不能把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分开。但是,问题是马克思自己承认自然的先在性和自然界的自在运动。这种承认恰好回答了这里提出的“不一致”是否存在的问题。当我们确认了这一点时,对“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我们就只能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这一语境下来理解,而不能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不一致”的情况下来理解。这里还需要说的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虽然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伟大文件”,但《德意志意识形态》却是马克思哲学基本形成的标志,从解释力上说,后者要强于前者,我们在理解《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不但要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说了什么,而且还要看《德意志意识形态》又说了什么,这样才能全面理解前者的思想。

三、“被抽象地理解的自然界”是黑格尔的自然界而不是马克思的自然界

“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5]116。这段出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话,经常被有些学者引用来支持他们的必须把自然与人的活动联系起来理解的观点,他们认为马克思的这段话表明,马克思认为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自然界是无意义的,只能在人与自然间的实践关系中来理解自然,从而马克思的世界观只能用实践来诠释。本文认为,这些学者对这段话的理解是错误的,甚至有些望文生义。实际上,这段话表达的根本不是马克思自然观,而是马克思指出的黑格尔的自然观。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要首先弄清楚“被抽象地理解的”这个短语中的“抽象”是指什么,这对理解这段话很重要。对这个“抽象”,马克思说:“举止如此奇妙而怪诞、使黑格尔分子伤透了脑筋的这整个观念,无非始终是抽象,即抽象思维者,这种抽象由于经验而变得聪明起来……决心把那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就是说,决心抛弃抽象而去观察一番摆脱了它的自然界。”[5]115很清楚,这里的“抽象”就是指“观念”(即“抽象思维者”)、“思想物”。所以,从这一点看,“被抽象地理解的……自然界”应当是“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不过,也要看到,“决心把那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就是说,决心抛弃抽象而去观察一番摆脱了它的自然界”这段话中的两个“自然界”应该是有不同含义,“决心把那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这句话中的“自然界”应该是指思想中的自然界,也就是唯物论者所说的真实自然界在头脑中反映形成的(自然界的)抽象概念,也就是被唯心论者当作现实自然界本质的(自然界的)观念。“决心抛弃抽象而去观察一番摆脱了它的自然界”中的“自然界”是真实存在着的自然界,只不过在黑格尔那里,它是(自然界的)观念的外化,观念是那个真实存在着的自然界的本质。马克思还说:“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5]117马克思在这句话中的两个“自然界”无疑都是指思想中的自然界。因为“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中的那个“自然界”“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不过,经过“释放”,“现在具有了这样一种意义,即这个自然界是思想的异在,是现实的、被直观的、有别于抽象思维的自然界”[5]117,变成了现实的、作为思想的异在的自然界,也就是观念的异化所产生的自然界。所以,“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离的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中的“自然界”,并不是唯物论者通常所说的自然界,而是被黑格尔抽象地直观的那个自然界,“对他来说整个自然界不过是在感性的、外在的形式下重复逻辑的抽象概念而已”[5]117,不过是观念的外化的产物,不过是要被扬弃而回到观念本身的东西。

要知道本文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只要看看下面这一段马克思的论述就够了。马克思说:“作为自然界的自然界,这是说,就它还在感性上不同于它自身所隐藏的神秘的意义而言,与这些抽象概念分割开来并与这些抽象概念不同的自然界,就是无,是证明自己为无的无,是无意义的,或者只具有应被扬弃的外在性的意义。”[5]118这里的“自然界”是“在感性上不同于它自身所隐藏的神秘的意义”的自然界,这里所谓的“神秘的意义”就是指黑格尔的现实自然界的本质即观念。因此,这里的自然界就是指黑格尔的自然界、就是观念的外化、即“异在形式的观念”,这一自然界与抽象概念、即观念分割开来,就是“无”,就成了没有本质、没有意义的东西。马克思指出,“对抽象思维者来说,自然界必须扬弃自身”[5]119,这既说明了这里的“自然界”是什么语境下的自然界,也说明了这个自然界为什么是无。因此,把“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离的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理解为马克思认为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自然界是无意义的、只能在人与自然联系的实践关系中来理解自然,这是对马克思这一文本的严重误读。

[1]孙正聿.历史的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J].哲学研究,2007(3).

[2]杨学功.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自然观[J].江汉论坛,2002(1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孙正聿,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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