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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发性到嵌入性——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论战与反思

2013-04-11马良灿

社会科学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人类经济

马良灿

一、问题的提出

市场经济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主要制度设置,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的经济行为附属于权力、地位和社会结构。经济交换是社会交换的一种形式,是人们开展人际互动、维系社会关系或彰显地位与身份的象征。现代意义的市场经济是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相伴随的。然而,自近代以来,市场犹如人间上帝,逐渐颠覆和改变着人类社会政治与文化结构,对人们的思想、行为、意识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剧烈影响。如今,市场已成为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构成了人们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大多数物质、精神和文化需求都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获取。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什么,它依靠什么机制来维系自身的存在?市场是自发形成的抑或是被建构的?它是一个独立的自组织系统还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对这些问题的思索使我们回到市场的原点,寻找市场存在的理据及其与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关系。

而“自发性”与“嵌入性”则是理解市场经济本质的两条主要线索。长期以来,围绕着市场经济是自发的抑或是嵌入的这一根本问题,社会科学界进行了激烈论战。这场论战关注的三个焦点问题是:市场从哪里来,其形成的动力与机制是什么?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何种角色?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是个人权利与自由优先还是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优先,市场经济是人类追求的目的还是手段?对这场论战进行深度剖析不仅有助于澄清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误区,而且有助于理解市场经济的本质及其与人类社会的内在联系。

二、“自发性”视野下的市场经济属性

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明确从“自发性”视角出发来囊括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这些学者主张,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经济社会秩序,其形成源于人类善于交易的本性和追逐私利的冲动;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组织机制,这种机制突出对行动者的自主性、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是在供求关系平衡基础上满足人类物质福利最好的资源配置方式;反对国家与政府介入和干预市场经济,主张强市场弱国家、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认为国家为了所谓的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而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个人权利的做法是错误的。在这些学者中,斯密和哈耶克的观点最具代表性。斯密关于市场经济秩序与个体经济理性、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关系的阐述、哈耶克关于自发秩序与自由、权利与有限政府的观点,均明确从自发性视角出发来认识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一)斯密关于自发秩序的阐述

斯密明确从自发性视角出发,探析社会福利与市场经济扩张之关系,认为人们之间的经济社会交往关系是由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所推动的结果。市场社会允许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追逐私利,这种追逐私利的冲动是社会进步的源泉。他指出:“个人天生是为自己的利害打算的,只要不妨害他的自由竞争,他个人由此获得的利益愈大,社会就愈富有。”〔1〕一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以谋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但结果却在市场经济供求机制的自发引导下促进了社会整体的繁荣:“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2〕斯密这里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指的是建立在市场自发原则基础上、以供求平衡为基础的价值规律之手。正是这只自发之手,调节着行为主体之间的供求关系,自觉地引导人们在公平竞争机制的约束下满足私欲,在利己的基础上实现利他,最终带来整个社会的繁荣。

因此,市场机制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人类面临的各种物质精神需求,均可在这种机制的自发协调之下得以实现。他写道:“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助,大部分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3〕追求私欲的人之所以最终能为人类社会福利的增进作出贡献,是因为人类具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4〕的本性。正是这种交易本性,为自我调节的市场经济的存续和延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在市场社会中,每个人必将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这必将使各种社会资源实现有效配置。

斯密始终将追逐私利视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他从未否认利己和私欲对于个人社会生活的意义。在他看来,利己是人性中的原始感情,利他则是为了实现利己而做出的必要牺牲。用他的话说,利己是人性中的“实体”,而利他则是人性中对实体的“影像”。〔5〕亦即,利己是人性的本源,是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和动力,而利他则是经济活动的表象,是实现利己的手段和结果。斯密承认,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但利己并非损人利己,而是在道德和法律的规制下合理追求自己的利益和需求。这就意味着个人首先要利他,要具有道德感和正义感,通过利他途径来最终满足自己的利益。

斯密认为,私利和自由都是人性中两个重要的元素,追求私利和追逐自由是一个连续体,自由是实现自利的前提。他指出: “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6〕因此,立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自由,使每个人不受他人的侵害或压迫。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对人们经济生活的干预,扮演“守夜人”式的角色,让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自发秩序来自动调节人们之间的经济社会关系以满足彼此的需求。市场机制能生成一种“自然秩序”,这种秩序既能保证经济人的个人利益得以充分实现,使社会发展获得充分的动力源泉,又能使“看不见的手”顺畅地发挥作用,从而促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保持一致。这种秩序是经济人在市场上相互竞争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固有的一种 “自发秩序”。〔7〕

(二)从自发秩序到扩展秩序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哈耶克更是突出自利的人性假定,认为市场社会中的人是自由人,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人的自由而非颠覆和毁灭自由。他认为,只有自由市场才能为人类带来真正的自由。哈耶克以自由主义为基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自发调节市场学说,对人们认识人类经济社会关系与市场经济的本质产生了深远影响。

哈耶克指出,自由是人性中的第二秉性,它不仅“构成了我们理解经济生活的基础,而且也为我们理解大多数真正的社会现象奠定了一个基础”〔8〕。因此,他坚决反对任何强制性特权,反对政府对个人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反对政府过度介入市场。在他看来,政府过度介入市场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而且侵犯了市场行动主体的自由与权利,滋生了权力寻租、集权政治和腐败的空间,使通往自由之路变成了通往奴役之路。

而自由实现的前提则是赋予个人明晰的财产权,亦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个人之所以能够独立地追求自己的目标、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物品,根本原因在于他有独立的产权。独立的产权不论对个人或社会而言,都具有普遍意义。要捍卫个人的产权,就必须建立抽象的产权规则即法律规则。因此,哈耶克主张法治下的自由,强调国家对个体自由与产权的司法保护。

同时,个人利益的最终实现有赖于市场协调机制的存在。哈耶克指出,人类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是其中某一部分群体在不知不觉的自然选择中,形成了一套调节人际关系的规则即“自发秩序”,这是一种以市场自发调节机制为基础来进行配置资源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逐渐演化出了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贸易、交换、竞争等方面的规则,从而也就形成了“扩展秩序”。“扩展秩序”的本质是“不知道的也是不能计划的”,从整体上讲,“任何一个个人对于所有其他社会成员所知道的绝大多数事情都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之中”〔9〕,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为另一个人所具有的利益作出最终的判断。

人类社会知识的分散性、多样性和易变性,决定了市场自发调节机制是人们获知信息的基础秩序。它能为人们提供各种信息,使人们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参与进来,进而为那些素不相识的人提供服务。这正如他所说的, “如果共同体的利益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就不能屈服于这种人类本性的愿望,而应当由市场过程来确定回报。除了市场以外,没有人能够确定个人对整个产品贡献的大小,也无法确定应该给一个人多少报酬,才能使他选择从事某些活动,能够为向所有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作出最大的贡献。”〔10〕正是通过市场机制,人们实现了那些并非他们自己目的的目的。

从自发性视角看,市场行动主体不仅是能够独立处置自己财产的自由人,更是谋求私利的理性人。他们不仅满足了自己的私利,而且在利己的基础上实现了利他,最终带来了民族和国家的繁荣。因此, “在人类活动结构的进化过程中,获利的可能起着一种信号作用,它指导人们作出能让他们的工作更有效的选择;通常,只有那些更有利可图的事情才能养活更多的人”〔11〕。哈耶克指出,如果说“市场经济占了其他秩序的上风,是因为它能够使采纳了其基本规则的群体更好地繁衍,价值的计算成了对生命的计算:受这一计算引导的个人,就是在做最有意于增加其成员的事情,尽管很难说这是他们的本意”〔12〕。据此,个人追求私利的动机成为理解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基础。

总之,斯密和哈耶克等都将自发性视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他们关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是:第一,市场秩序是自发的,市场的出现是自生自发的,市场是出于个人天性中善于交易的本性,因而是必然的;第二,在各种社会资源配置与整合方面,市场机制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它能将分散的、自发的、个体追逐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达到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进而实现社会整体的繁荣;第三,市场经济具有自主性,政府不应干预自由市场,而应让其不受限制地运作,政府不仅应尊重市场之价格机制,还应减少管制,缩减支出,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13〕第四,市场经济中的行动者不仅是典型的理性人,更是平等自由的主体,因此,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应当受到无条件的保护与尊重。

三、“嵌入性”视野下的市场经济本质

斯密、哈耶克等政治经济学家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论断,表明市场经济具有一种自发性属性,正是这种属性规定了市场本身具有一种内在的运作机制,使市场与社会、市场与政府成为了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社会存在。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不仅尊重个人自由与权利,而且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富足。因此,任何干预和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都是违背市场原则的,人类创制的各项规则与制度、人类开展的各种社会活动,只有置于市场的管制下,才能找到存在的合理性。这些学者关于市场经济自发性的论断,遭到了很多社会科学家的质疑。他们从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中,来理解市场与社会、市场与政府、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内在关系,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嵌入性:人类的经济活动历来都是嵌入于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之中的,因此,只有从社会整体的脉络中,才能理解市场存在的意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延展不是自生自发的,而是被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所推动和建构的结果;市场经济仅仅是人类经济社会整合方式与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之一,应当服从并服务于人类本性,应当积极为增进人类福祉,维护并实现公民基本的社会权利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不仅是市场形成的主导力量,更是市场经济的监管者、参与者和行为主体,政府参与市场经济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因此,如何克服市场经济的局限,如何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实现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的善业,成为责任型政府的主要职责。在认知市场经济的性质时,嵌入性观点以解构自发性观点为目的,它同后者形成了相互对立的态势。在这些学者中,波兰尼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波兰尼是最早提出人类经济行为的嵌入性观点的学者,也是对嵌入性思想进行最为系统阐述的学者。他从嵌入性这一基本视角出发,对政治经济学所持有的自发性市场经济观念进行了系统批判,并扭转人们对市场经济属性及本质的看法。波兰尼认为,在人类社会中,自生自发的市场经济从未存在过,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是国家和政府积极推动的产物;经济理性应当服从人类本性,市场经济应积极为实现公民基本的社会权利服务;因此,一个以实现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复杂社会必将弥合经济与社会、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内在矛盾,从市场社会向社会市场的转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市场里,市场依然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但它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总是以社会为依归。市场一旦危及到人类社会本身,必然就会受到限制,社会市场并不消除竞争,但它要服从人类本性的要求。因此,社会市场要求政府通过再分配的方式,尽力对与人类生存权相关的领域进行“去商品化”,让全体人民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14〕

波兰尼强调人类经济行为的社会建构,认为市场经济“必须嵌入在法律、政治制度、道德之中”〔15〕,受制于人伦关系、社群伦理和制度环境的调整。他指出,个人动机是从社会条件中产生的,若不理解社会条件的内涵,就不可能理解个人行为,人类的经济嵌入于各种经济和非经济制度之中。要探究实质经济的制度化是如何实现的,就应当将经济同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和制度背景之间的关系结合起来,探讨人类经济制度的整合模式。

波兰尼指出,在人类社会中,除市场经济外,以义务为基础、以对称性为原则的互惠经济,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家计经济,以中心性为原则的再分配经济,都是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并同相应的社会制度嵌合在一起。同时,在以某一经济形式为主导的社会中,必然伴随着相应的经济整合方式。政治经济学将市场视为一种自发制度,将交换、货币和市场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不符合历史事实。这种观念错误地认为,有交换存在的地方,就存在市场,有货币的地方,就有交易存在。人类经济交换的四种形式即互惠经济、家计经济,再分配经济和市场交易中,除市场交易满足三位一体的条件外,其余方式皆可独立于市场、货币而存在,皆以追求非经济动机为目的。

市场经济的存续必须以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等要素的商品化为前提。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土地和货币分别被赋予了工资、地租和利息等价格形式,被明码标价和出售,构成了市场经济得以存续的前提。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源于自发机制,而是源于国家政治力量的推动。因此,国家和市场是相互定义的,正是国家的力量,促使了市场经济的形成,“国家与经济并不是分析上的互不相关的领域,而是相互建构的活动领域”〔16〕。从原初意义上说,劳动力仅仅是社会的构成单元,土地是人类生存的环境,货币仅仅是由政府制定并用作计量单位的虚拟符号,它们本身不是商品,最初生产出来也不是为了谋求利润,其形象完全是被虚构的。正是通过对劳动力、土地和货币价格的想象和虚构,在政治权力的推动下,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金融交易市场最终得以形成。

市场经济将人、土地和货币从实体的意义上抽离出来时,意味着它将使“人类社会必然成为经济体系的附属品”〔17〕。当劳动力蜕变为商品时,意味着附着于劳动者身上的生理、心理、道德和文化层面的属性被抽离。文化保护层的被剥夺意味着人将蜕变为赤裸裸的动物,将死于邪恶、堕落和饥荒所造成的社会动乱中。当土地从社群、生存伦理等观念中抽离并蜕化为商品后,人类将面临生态和战争的威胁。在此,波兰尼揭示了商品化是如何通过否定土地、劳动力和货币的固有功能而威胁到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经济是如何通过非商品的商品化构建起来的。他指出,将劳动力简化为可以买卖的商品破坏了它鲜明的个性特征,使人本身所具有的多重属性被遮蔽了;货币的商品化引起的资本的不确定性致使现代商业不可能运作,从而危害交易过程;土地的商品化威胁到农业和环境,土地由此丧失使用价值。这意味着作为生产的三要素本身是虚拟商品,必须免于商品化。而如何免于商品化,则成为社会保护的主要目的。

在波兰尼看来,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是政府干预的产物,而抵制市场经济扩张的各种社会运动却是自发形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波兰尼置换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命题,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是自发形成的,而波兰尼则认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是嵌入在政治和社会结构之中的。近百年来,现代社会由一种“双向运动”支配着,即建立在经济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市场扩张以及建立在社会保护性原则上的反向运动。

他指出,只要自我调节市场原则继续支配社会,社会保护运动就不可避免。经济自由主义是建立市场体系的组织原则。它认为人们可以依照自我调节的市场实现世俗的目的,按照理性的手段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波兰尼指出,自由放任绝不是自发产生的,它本身是国家和政府行为强制推行的产物,是政府通过法律甚至暴力来为市场经济开道。极端自由主义者必须求助于国家的多重干预,以便阻止非市场的力量对自由市场的冲击。社会的反向运动目的是通过共同抵制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的商品化进程,使市场经济服从并服务于人类社会。由于劳动力、土地和货币市场危及到了社会本身,因此人类共同体便自发地抵制这些市场要素的建立,社会保护与自发调节市场如影随形。保护主义促使自由竞争市场变成了垄断性市场。市场也不可能再视为自治制度,市场中的个体也不再是利润最大化的追逐者,他们被联合成了垄断性群体。最终,在双向运动中,经济自由主义和社会保护原则之间的内在矛盾引发了激烈的社会冲突,将不同阶级卷入其中,将人类社会引向即将崩溃的边缘,促使了世界法西斯主义运动的出现。因此,法西斯主义冲动根源于市场社会,它扩展至人类社会的所有领域,最后形成一股世界性力量,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毁灭性冲击。

波兰尼认为,20世纪初人类社会遭遇的苦难源于市场的扩张与社会保护的紧张冲突。他的现实关怀,是在国家与市场之间寻找社会的增长点,最终使经济理性服从于人类本性,使市场经济重新嵌入社会中。他指出,未来社会将建立在以公民社会权利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基础之上。市民社会的存在表明,市场社会作为一种支配社会运作逻辑的观念已终结。市场以各种方式存在,受制于人们的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市民社会中,人们将为实现基本的社会权利而奋斗,获利的动机将成为人们经济社会行动的次要目的。市民社会强调政治和经济的整合,强调对社会公正、公民权利和个体安全的尊重。在这样的社会中,“公民权利必须能够压倒一切权威”〔18〕。

波兰尼所说的公民权,是同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强调对公民免于失业、饥荒、无知、恐惧和缺失政治参与的自由的保护,而不是政治经济学所主张的那种抽象的自由、平等与人权的观念。波兰尼认为,在公民的各项权利中,工作权应当是第一位的。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公民最基本的就业权,因为这是公民实现自由最基本的前提。波兰尼指出,捍卫公民各项社会权利的自由应当优先于经济绩效,优先于个人私欲。这种新的自由以规范的社会权利而存在,能够向所有人提供闲暇和保障,并能体现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原则。故而,一个以公民社会权利为基础而构筑起来的复杂社会一定能够弥合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内在矛盾,能够使市场经济重新嵌入到社会之中。

在市场社会中,政府成为了经济扩张的帮凶,它抑制社会力量的成长,往往以负面形象出现,同社会力量格格不入;而在公民社会中,政府则试图使市场服膺于社会,以“责任政府”〔19〕的正面形象出现,其主要职责在于培育公民社会、保障并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在复杂社会中,经济嵌入于社会和政治结构中,亦即“市场经济嵌入于市民社会中,市民社会被国家建构,同时也建构了国家”〔20〕。这种市民社会往往体现为具体的一组社会关系、文化理念以及使经济活动得以实现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它既通过国家制度形成自己的结构,也同时能型塑国家行动和国家结构,是市场形成的社会基础。波兰尼所说的公民社会存在于经济与国家之间,本质上是一种“能动社会”,它要求经济服从于社会,并受国家的监管。〔21〕因此,市场经济不仅需要能动社会,而且必须植根于能动社会的基础之上,积极为公民实现各项社会权利服务。

波兰尼从多个层面向古典政治经济学发起了进攻,对自发性市场学说进行了根本性颠覆。他关于经济社会关系多元性即互惠、再分配、家计和市场的讨论,关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对于经济行为的意义的分析,关于社会转型观念的讨论,都被后来的学者所继承和扩展。他以社会为中心的分析视角强调对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尊重,强调对社群和文化传统的保护。他认为,个人的经济社会行为只有置身于社会和集体之中,才能获得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波兰尼正是想通过重新发现并保卫社会,通过社会力量来弥合政治与经济、个人与群体、权力与私利之间的内在张力,并最终使经济置于政府和社会之中,成为一种善业。在看待人性问题时,波兰尼往往将人视为一种完整的个体而非经济理性动物,认为经济仅仅是拓展人的实质自由的手段。

四、对这场论战的反思及讨论

上述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自发性与嵌入性论战,是认识市场经济的两种不同理路和视角,体现了社会科学中两种不同的范式传统。这些学者关于市场经济是嵌入性的抑或是自发性的论战,不仅涉及理论观点本身的分歧,还折射出了论战双方在价值观和方法论等层面存在的重大分歧。斯密和哈耶克等学者信守个人主义价值立场,他们主张从个体行为、个人自由与自主层面出发来思考个人与社会、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市场经济应当服从并服务于个体的经济理性。这种立场不可能为社会让渡更多空间。而以波兰尼等为代表的学者信守的则是集体主义价值信念,他们强调群体规范与社会制度对市场经济与个体行为的制约,主张市场经济中行动者的经济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与制度化的过程,受到社会伦理、社会关系与制度环境的限定。在方法论层面,哈耶克等信守的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传统,主张从个体理性出发,依据个人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观心理来解释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而波兰尼等信守的则是方法论整体主义原则,他们强调从群体、组织、社会与制度层面,来认识和思考市场经济中的个体行为,认为个体行为只有置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与社会结构中才能理解。依照这种观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犹如树和叶的关系。树叶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成长和飘落,但树枝和树干则日积月累地滋养着树叶的形状和分布。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行动就像是随风移动的树叶。〔22〕

当哈耶克等从理性个体及其行动出发,突出行动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性、相互性、个体性、理性计算、利己和自由时,把握住了经济交往行为的微观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抓住了人类经济社会行为的一些特征。但当他们将市场经济从时间和空间中抽离出来,对人类经济行为进行客观化、抽象化、类型化和模型化处理,并用经济理性的普遍化逻辑来解释复杂多变的市场行为时,无疑造成理解上的诸多混乱,形成对人类行为的片面化理解,陷入了个体决定论困境。立足个体,面对微观经验世界,关注个体的行为和态度本身没有错,错误的是他们赋予了个体行为理性化属性,并将经济理性从实存的人类经济社会关系中抽离,置于充满多样性和差异性的人类社会之上,用理性化逻辑来解释所有人类行为。

显然,在市场经济中,抽离了时间和空间的经济理性人是不存在的。因此,哈耶克等按照自身的形象来看待所有社会行动者,“把学者为了阐释实践而必须建构的模式放在行动者的意识里,就是做得好像学者是为了理解实践、解释实践而应该生产的结构是实践的决定性原则。被理性行动理论的支持者们置于人类行为原则中的理性计算者,比起那些前牛顿时代思想家把行星有规律的运动归功于他的那位富有经验的领航员,那位天使长是一样荒诞”〔23〕。这种用经济理性主义的逻辑量度复杂多变的人类经济社会关系的做法是错误的。人类市场行为既受到个体理性的制约,也受到道德情感、文化价值、社群伦理和各种制度规范的限定,是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场域中发生的一种多元嵌套逻辑制约下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开放性、微妙性、目的和动机的多重性、实践过程的模糊性和丰富性,是哈耶克等无法解释的。若我们沿着自发性视角来认识人类社会中实存的经济行为,那么来自不同社会、处于不同历史时段的所有人类行为的呈现方式和遵循的原则都是一样的,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均依照理性计算和理性选择的逻辑来运作。这显然违背了常识。

同样,当波兰尼等将市场经济及其人类经济行为置于特定时间和空间中进行考察,将其视为一种制度化过程时,他们从宏观层面把握住了市场经济的社会与制度基础,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他们在同政治经济学的对话中,由于过度依赖于制度和社会因素对市场经济的无限性规定和解释,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制度决定论困境,忽视了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及其实践性、现实性特征,忽视了行动者的主体性、自主性和理性在经济社会互动关系中的意义。从实践层面看,嵌入在日常生活之中的人类经济社会行动与社会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反复性、模糊性等多重性特征。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实践中的行动者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性格,具备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能力,能通过各种社会机制的运作来应对社会生活的诸种问题。因此,市场经济实践的多重逻辑是很难仅仅从制度和社会逻辑层面解释清楚的。市场经济中的人类行为既受到一定的制度与社会因素的制约,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恒久性和反复性。正是这些属性,使行动者在某种程度上能脱嵌于制度与社会因素的制约,能够在极度变迁的社会世界中保持相对自主性。当波兰尼等将市场经济纳入制度和社会因素的分析范畴时,一方面彰显了市场的制度与社会属性,但同时也忽视了市场中具体的人类经济行为的存在状态,忽视了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原则。

论战双方之所以形成对市场经济的简单化和片面化认识,在于它们都是在固守自己的范式场域中展开自身的,两者都试图在吸纳对方一定的知识体系基础上,拓展其研究视域和边界,挤压对方的存在空间。由于固守着自身的理论边界,必然使双方在认知市场经济时,将人类总体性行为进行切割和肢解,出现对市场经济认知的碎片化和片面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曲解甚至误解了市场经济的本质。

〔1〕〔3〕〔4〕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4,13,14.

〔2〕〔6〕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7,235.

〔5〕斯密.道德情操论〔M〕.赵康英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251.

〔7〕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275.

〔8〕〔9〕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12,21.

〔10〕〔12〕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37,151.

〔11〕哈耶克.致命的自负〔M〕.冯克利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9.

〔13〕王绍光.波兰尼《大转型》与中国的大转型〔M〕.北京:三联书店,2012.8-13.

〔14〕王绍光.大转型: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双向运动〔J〕.中国社会科学,2008,(1).

〔15〕Polanyi,Karl,eds.Trade and Market in the Early Empires.Glencoe:Free Press,1957,p.599.

〔16〕〔20〕布洛克,埃文斯.国家与经济〔A〕.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主编.经济社会学手册:第二版〔M〕.罗教讲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567,568.

〔17〕〔18〕〔19〕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M〕.冯钢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65,214.

〔21〕Burawoy,Michael,For a Sociological Marxism:The Complementary Convergence of Antonio Gramsciand Karl Polanyi,Politics& Society,2003,p.31.

〔22〕倪志伟.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来源〔A〕.何俊志等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23〕布迪厄.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M〕.谭立德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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