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2013-04-10高媛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高媛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 401120)
【法学研究】
城镇化进程中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高媛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 401120)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在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立法解读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建议,同时明确了该制度和相对不起诉的优先适用顺序,并补充介绍了相对不起诉中有关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城镇化进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伴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这一制度的出现,扩大了未成年人被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促进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城镇化进程中建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原因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脚步就不曾停歇。所谓城镇化(Urbanization),是指第二、三产业在城市集聚,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使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农村普及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呼吁社会对未成年人多存宽容之心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病,社会需要对其承担一定责任。城镇化进程促使社会转型速度加快,转型过程中各种对立冲突的道德观、价值观导致社会呈现出一种“失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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