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条新规提高煤矿准入门槛
2013-04-10文/鲍丹
化工管理 2013年23期
关键词:煤矿
文/鲍 丹
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多项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举措。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对《意见》做出解读。
7700余处煤矿没有救援队伍
目前全国仍有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7501处,产能仅4.42亿吨,数量占煤矿总数的57%,产能仅占12%;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事故总量的2/3左右,百万吨死亡率是大中型煤矿的4倍,是全国煤矿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
“瓦斯仍是煤矿‘第一杀手’。”付建华说,瓦斯管理混乱、防突措施不落实、瓦斯抽采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全国3284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只有1938处进行了瓦斯抽采,多年来全国瓦斯抽采率平均仅约30%。
据介绍,2005年以来,全国累计取缔非法煤矿5.4万处次,关闭各类小煤矿1.6万余处。不过,部分煤矿仍然没有查明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更不到位。多年来小煤矿滥采乱挖遗留大量的采空区,且缺少技术资料。老窑、采空区的积水、瓦斯积聚等问题,给生产煤矿留下了严重安全隐患。
让人忧心的是,全国尚有7700余处煤矿没有建立救援队伍,大部分没有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灾变,难以及时高效处置,极易造成事故扩大。
停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
与以往的煤矿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相比,《意见》提出了20余条新的规定,着力提高煤矿准入门槛,真正减少危险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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