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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路径*

2013-04-07曾祥云

关键词:中国化手段现实

曾祥云

(南京政治学院 上海校区,上海 20043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命题,我国理论界对它有着各种各样的看法和解读。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其思想实质来说,它是指在中国形成和建立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并将其应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过程。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过程为切入点,分析探讨内含于这一过程的一些主要的、重要的环节,使这一过程更加具体化、明确化,以此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与特征。

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对于马克思主义实践目标的选择和确立,乃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或者说首要环节。

在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条件时,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要谈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翻译与传播情况。表面看来,这似乎很有道理,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名副其实的“舶来品”,没有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翻译,没有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学习、传播,生活于中国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人就不会知道马克思、恩格斯究竟是什么人,更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问题在于,早于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的达尔文进化论,为什么没有“中国化”呢?杜威的实用主义、萨特的存在主义等等,同样是“舶来品”,同样在我国得到翻译与传播,他们为什么也没有“中国化”呢?由此可见,翻译与传播是一切“舶来品”的共同的特征,它与一种思想理论是否被“中国化”,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翻译、传播,作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环节,依据并不充分。还有一些研究者把中国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和认同,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获得中国先进分子接受与认同的并非只有马克思主义,比如,鲁迅、茅盾、李石岑等一批进步知识分子,就十分崇尚尼采的思想,他们不仅热心致力于翻译、传播尼采的著作,而且不遗余力地为尼采思想进行辩护与张扬。然而,为什么只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没有出现其他同样为一些中国先进分子所接受、认同的思想学说如尼采思想的中国化呢?显然,接受和认同马克思主义,也并非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独有要素和逻辑起点。马克思主义的翻译与传播,中国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与认同,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虽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换言之,这些条件和因素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来说,虽具有一种理论上的形式上的可能性,但不具有实质性的现实的可能性,因而它们都不能成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初始环节或逻辑起点。

人类思想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只有适应社会现实需求的思想学说,才会真正扎根于社会现实。一种思想学说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广度与深度,主要取决于该思想学说满足这个国家或民族客观现实需要的程度。因此,只有当一种思想学说能够提供和满足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现实需要、并成为特定实践主体的实践目标时,它才可能成为用以指导实践和改造现实的指导理论、行动指南。正如毛泽东同志所精辟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1]因此,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和改变中国社会现实的指导思想,乃是中国社会客观需要与马克思主义能够提供满足这种需要的两相契合的结果。

人们的需要通常总是包含着对当前现实的某种不满足,包含着一种要求超越当前现实的愿望,包含着一种创造更为美好现实的理想。中国近代社会,内忧外患,民族濒危,国家贫弱,民不聊生,因此,救亡图存成为了当时中国社会普遍渴望解决的最大的也是最根本性的现实问题。为挽民族于危亡,救民众于水火,中国的一些先进分子纷纷寻求救国、治国的妙方良策,并为此前赴后继,上下求索,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然而,“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即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的前夜,共计七十多年中,中国人没有什么思想武器可以抗御帝国主义。”[1]直到1917年俄国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1]以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投身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学习与研究,致力寻求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思想武器,以期为中国人民找到一种“新生活、新秩序”。随着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随着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作为观察、分析世界和改造中国社会的理论工具,马克思主义也就由此开启了它的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选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改造中国现实社会,这也就意味着把马克思主义(当时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改造中国现实社会的实践目标。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这种选择只是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了一种现实的可能性,但从今天看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所作出的这一历史性选择,乃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为关键的具有决定性的一步。

形成和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始于社会实践,而在实践和感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的理性认识,是以抽象概括性为基本特征的。因此,通过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所形成的理性认识成果是对客观事物一般属性、内在本质和普遍规律性的认识。而作为抽象的理论形态,理性认识要完成第二次飞跃即转化为人们的具体实践,其中必定要经历一个将理性认识具体化的中介环节,即形成和建立特定的实践理念。换言之,由于理性认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概括性,理性认识的成果是不能直接应用于具体实践活动的,它必须经过建立实践理念这一中介环节,并通过实践才能使之实在化、对象化,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成果。

作为一种理性认识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本质和普遍性规律,而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实践对象即中国现实社会的实际,不仅非常具体而且个性特征鲜明,无论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的国情都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原生态的科学社会主义,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2]因此,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于中国社会实践,就必须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和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这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大多数研究者往往忽略的一个环节。

关于实践理念,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那里都有很精辟的论述。实践理念是相对于理论理念即理性认识而言的,它是指实践主体在具体开展现实的实践活动之前预先建立起来的一种关于现实实践的观念模型或者说理想的图景。实践理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观念地存在着”的实践结果、恩格斯所说的“理想的意图”和列宁所说的“客观世界图景”。从实践理念的构成要素来说,它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实践理念的形成和建立,必须以理论理念为基础。特定的实践理念都是相对于特定的理论理念而建立的,因此,没有特定的理论理念,也就无所谓实践理念。另一方面,人们按照客观事物的规律去改造世界,并不是机械地重复或模仿客观事物的自然发展过程。人们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和超越现实世界的现成形式,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自己需要而客观自然过程又不会自动产生的理想的现实世界。因此,实践理念虽以理论理念为基础,但它并不是对理论理念的简单的逻辑推导,它必然内在地结合着实践主体对于现实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反映。正是由于实践理念不仅内含了关于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普遍规律的认识成果,而且结合了实践主体的具体需要,并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才使得实践理念超越了抽象的理论形态,具有了现实化、具体化的特征,从而可以直接用于具体实践。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体现中国实践主体具体需求的内在统一的现实理想图景。

首先,从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一般性特征来说,它是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而言的。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形成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根据,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和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中,必然包含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和根本立场。另一方面,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并不是机械地照搬马克思主义的个别结论或具体观点,也不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简单地推及至中国现实社会,让中国现实社会完整地不多不少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进行改造和建设,而必须包含关于中国实践主体的具体需要以及如何满足这些具体需要的反映。

其次,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形成和建立的具有阶段性特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具体表现形态来看,它们各自的具体构成内容有所区别和不同。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生发展的历史来看,现已形成和建立并应用于中国社会实践的具有阶段性特征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具体表现形态,主要有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的基本构成要素,除了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刻把握,还必须包含对于建立新中国的需要以及如何实现这一需要的认识与把握,并把二者内在地结合起来,其理论形态即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的基本构成要素,除了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刻认知,还必须包含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国富民强、民族复兴等现实需要以及如何实现这些需要的认识与把握,并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其理论形态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还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态,他们都是属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观念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种实践理念的形成和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随着实践主体对事物内在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实践主体具体需要及满足需要的变化,实践理念所反映的具体内容也会相应地作出调整,并通过实践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特别是我国近代社会的现实状况,纷繁复杂,它与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情况,迥然有别。因此,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做出了分两步走的重大战略决策,这就使得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前后两个阶段,个性特征鲜明,具体的实践指向明显不同。因而,为方便对所论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其分别提出讨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完全是各自独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实际上,可以肯定地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更进一步发展,我国现有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的具体内容,也必然会不断地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只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形成和建立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观念表现形态,从根本上说,二者都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后者与前者是一脉相承的。

创造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并为群众所掌握,这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个重要环节。

实践理念虽然可以直接应用于实践,但是,作为实践的目的,实践理念仍然有待于通过实践才能实现,因此,要使实践理念付诸于具体实践活动,就必须创造一定的前提条件,通过一定的途径、设计一定的步骤、创造一定的手段、采取一定的方法。作为理论理念的现实化和具体化,实践理念的形成和建立,标志着实践主体对于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的把握与对于自己现实需要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种内在的结合。但是,实践理念毕竟还只是一种观念的实践结果,要实现从观念的实践结果向现实的实践结果的转化,并使实践结果能切实满足实践主体的需要,那就必须创造性地提出和掌握某些既符合客观事物普遍性规律又体现实践主体特殊需要的步骤、途径、手段和方法,如政策、计划、方案等等。同样,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要成为现实的实践成果,也必须创造性地提出和采取某些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和基本原则,又反映中国社会实践主体具体需要的、有利于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想蓝图得以实现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因此,创造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和方式方法,便构成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个环节的重要内容。例如,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割据、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等一系列促进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向现实的实践成果转化的路径、方针、政策等;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实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向现实的实践成果的转化,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及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引进市场经济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措施、政策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特定的实践手段和实践的方式方法,是为实现特定的实践理念向具体实践活动转化而创造的,因而,特定的实践手段和方式方法具有明显的和强烈的方向性。换言之,实践手段和实践的方式方法并不是随意提出和创造的,它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一方面,特定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必须是特定实践理念的体现,即既体现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又体现对实践主体现实需要的把握,这是决定实践手段根本性质的方面。另一方面,特定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必须是有利于实现特定实践目标的。事实证明,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尽管我党曾提出和实行了一些不合乎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要求的做法,给中国革命和建设造成了重大损失,但总的来说,我党所采取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等,大都是符合上述要求的,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反映了当时的具体需要,也有力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经由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向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转化。

创造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只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个环节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实现实践目的,即将实践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最终化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巨大的物质力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3]。群众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在实现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转化为现实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成果的过程中,群众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一方面,必须使依据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现实社会需要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以及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实在化、对象化而创造的实践手段和实践的方式方法,能够真正地全面地代表和反映广大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具有一种深刻性、彻底性。“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3]。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认同与支持。另一方面,要让群众深入理解和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及其促进它实现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变成一种“理想的力量”。

付诸中国社会具体实践,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四个重要环节。

建立实践理念,创造实践手段和方法,让理论为群众所掌握,这一切都是为理论理念最终转化现实的实践结果提供前提条件的。而要获得现实的实践结果,就必须通过创造的实践手段和方式,将实践理念付诸于具体实践活动。同理,形成和建立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目的,即是为了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变成一种现实的实践成果,因此,不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还是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向现实实践成果转化而创造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和方式方法,都最终要付诸中国广大群众的具体实践,即变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变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成果。[4]

应当指出的是,付诸中国社会具体实践活动这一环节,既是取得具体实践成果的环节,同时它也是检验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真理性、评价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合理性及验证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首先,检验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真理性。实践是实践理念现实化的根本途径,也是检验实践理念真理性的根本手段。[5]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既要通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变为现实的实践成果,同时它的真理性也要通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得到检验。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首先即在于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的内在本质及其普遍规律。只有正确反映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的内在本质及其普遍规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才能通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转化为现实的实践成果,并取得理想的效果;否则,就会化为泡影,或者给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带来损害。

其次,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合理性。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既是检验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真理性的根本手段,也是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合理性的基本依据。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合理性,也就是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对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需要或要求的反映,能否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中得到满足和实现。这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判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关于实践主体具体需要的反映是否合理,即是否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的内在本质和普遍规律相一致。具体说,通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具体实践,判定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理念关于建立新中国的要求是否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相符合;通过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判定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理念关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国富民强、民族复兴等现实要求是否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相一致。另一方面,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正确反映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普遍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条件下,判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需要的反映,是否得到满足和实现,并具体区分出哪些是当前即可满足和实现的,哪些是将来才可满足和实现的。

再次,验证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和方法的有效性。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既是检验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真理性的根本手段和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合理性的基本依据,也是验证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和方法的重要手段和依据。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和方法,虽是根据实践目的即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而创造的,它具有强烈的方向性,但由于中国现实社会情况的复杂多样性和人的认识的过程性与曲折性,因此,根据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而创造和制定的实践手段和方式方法,能否满足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需要,能否为实现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现实化发挥更大的效应,都需要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中加以验证。对于那些经验证有利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现实化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就要积极予以推行,而对那些不利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现实化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则及时予以调节和调整。[6]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上述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四个环节,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历程的梳理,而是对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般过程的理论概括,以达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内在本质和发生发展规律的认知与把握。而正如上述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路径的分析表明,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乃是马克思主义化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化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手段、最终化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强烈方向性和内在一致性的过程。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肖浩辉.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辩证统一关系[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97-98.

[5]张楚廷.十问“理论联系实际”[J].大学教育科学,2012,(4):124-128.

[6]宫敬才.马克思向未来社会过渡的三种图式论纲[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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