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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叙事手法述略

2013-04-07王慧丽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华生福尔摩斯凶手

王慧丽

(晋中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西 晋中 030600)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在 1887年出版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和1890年出版的《四签名》等4个长篇小说和随后出版的56个短篇小说中成功塑造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才华横溢的迄今仍然非常有影响力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以自身的魅力吸引了无数读者和研究者。

叙事学是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叙事文本进行研究的理论。它研究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差异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当代叙事学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产生于机构主义发展势头强劲的法国,很快便扩展到了其他国家。

由于侦探小说本身的特点,研究者很早就开始对其情节-叙事结构进行研究。他们认为这种叙事方式具有一种很值得注意的两重性,一方面它有别与为经典文学作品作者所熟悉的那类叙事,只是推理游戏;另一方面它又是叙事文学中留存下来的最原始的小说形式,即大起大落的情节和对基本叙事程式的严格遵守[1]。

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读者便在于它曲折离奇的情节,扑朔迷离的事件,以及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读者不会很轻易地理解了案件的原委,所以便急切地想要进一步阅读即探究。因此如何误导读者是作者的首要任务,读者越是被误导,侦探小说越是吸引读者。最常用的方法是迷惑读者,具体做法是由作者隐晦地、时断时续地展示出支离破碎的真相,使读者无法按照逻辑和因果关系重新理出头绪。经过研究,侦探小说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基本成型的情节结构。“一起凶杀案发生了,有人受到了怀疑。随着故事的发展,凶手被找到。结局是凶手被绳之以法或死去。”根据这类定义,批评家们把侦探小说定位于通俗文学。柯南的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系列大多遵循了这样的情节结构:先由报案人向侦探报告案件的发生,接着侦探经过缜密的推理,当然其中会有曲折,最终找到凶手,结局是凶手被缉拿或死去。几乎所有的福尔摩斯侦探小说都是以报案人报案开始了故事,然后逐步逆向层层剥离,揭开真相。

在《身份案》中,那个前来请求福尔摩斯帮忙找她失踪了的未婚夫的女子的案件引起了读者的兴趣,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经过侦探的调查,通过女子的叙述读者才逐渐由于继父的阻挠她很大了才可以出去参加舞会和别人接触,从而在那里她认识了心仪的对象霍斯默·安吉尔,但是就在结婚的那天新郎失踪了。在这里作者通过女子的叙述大量渲染了该女子和霍斯默交往的经过,但把新郎的失踪过程一带而过,结婚的当天他让新娘和母亲同坐一辆马车,而他坐上另一个路过的马车。连华生都被案件弄糊涂了,不知道到底哪里是关键线索,所以读者也是糊涂的,对事情的经过一时理不出头绪来。但是通过福尔摩斯的解释,读者和华生一起恍然大悟,原来是继父假装为霍斯默和女儿交往,目的是防止女儿找到对象后嫁出去,以防他会因此损失掉女儿继承的财产。

袁洪庚指出,侦探小说会在不同的叙事层面上及嵌入的文本中表现自身的叙事性。这些层面形成三个同心圆,处于最外圈的是叙事行为(由一个华生式的人物或无名的叙事者主持),其次是所发生的事件,尤其是侦破过程。处于最里层的是嵌入的叙事引出的事件,其中最有意义的是与犯罪有关的。这些相互依存的叙事层面论证了叙事的“双重逻辑”:故事只有满足了叙事结构的要求方可成立,而这一叙事结构又是由它所讲述的故事生成的。在侦探小说中这一特点表现得尤为鲜明:侦探工作会引出一个解释罪案如何发生的故事,而罪案又使侦破顺理成章地进行。许多“华生”都致力于建构自己的叙事,讲述一个个事件以证明自己文本的合法性。《血字的研究》中,处于最外圈的就是华生的叙事行为,其次是案件的发生以及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最里层的是落网的凶手叙述的自己与被杀死的两名害死了他所深爱的姑娘的有钱人的纠葛,从而让读者明白了前面所讲述的犹他之花以及约翰·费瑞厄与先知的谈话还有出逃就是讲的本案中的罪犯与被害人的故事,由此,读者可以逐渐重构隐匿子叙事。作者借助旁观者华生的所见向读者展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高明之处。福尔摩斯整个破案的过程都有华生的陪同,但是案件扑朔迷离,最后的结局还是依靠华生的回忆录补述了案件的原委,用华生的迷茫以及读者的一头雾水鲜明地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缜密和过人之处,最后再由福尔摩斯向华生解释了他是如何破了案的,让读者和华生一道对福尔摩斯的破案才华心服口服。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中有大量的通过一个人的体貌特征,穿戴打扮甚至一个细节就能十分准确地判断出人物的身份、性格、职业甚至经历等描述,许多次都是福尔摩斯诱导华生说出自己的分析来,然后当华生很骄傲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后,福尔摩斯却对他的分析全盘否定或部分否定,然后事实证明福尔摩斯的猜想和推断是正确的。借助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佩服读者也对侦探的才华佩服得无以复加。华生属于事件的经历者,他见证了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因此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突出了“在场”的效果,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和亲历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迎合读者希望尽快知道结局的心理,又就谜团能否解开和如何解开制造悬念,以便充分利用罪行与侦破之间的空隙做文章。延宕结局的到来也就是以隐匿的方式表现作者叙事技巧的高超,但它最终会揭开错综复杂的情节之间逻辑的、因果的联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通常以案件的发生为开端,然后曲折地叙述案件的原委,其中不乏反复和故意拖延,因此读者被深深吸引,尽管已经有更优秀的侦探小说出版,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仍吸引着众多读者去探究,这便是经典侦探小说的魅力。

《湖畔惨案》同样是以一起谋杀案的发生开始的,死者的儿子受到了怀疑,并且把凶手的历史和被害人的历史破坏了顺序,让读者自己重构.这里读者就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主动地去重构秩序。然后侦探寻找案件线索,最后找出凶手,却没有给予其惩罚,因为他已经得了重病,将要不久于人世了。叙述的顺序依然是先由报案人告知了侦探有案件发生了,然后侦探做出了许多猜测,其中还插入了官方的报道以误导读者对案件做出与结果渐行渐远的猜测,最后由凶手自己陈述案件的原委,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凶手是早年的抢劫贼,由于一次参与抢劫了黄金押运队获得了大笔财富,而被他放掉的押运队的车夫后来偶然碰到他,此后便以此事要挟他,他便满足车夫的所有要求,后来车夫竟然打起他女儿的主意了,想让自己的儿子娶了她,这样便可以继承他的财富了,他终于忍无可忍,他们发生了争执,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四签名》里先叙述了华生看到的福尔摩斯对细节的敏感把握和缜密的推断能力,然后由一位报案人登场开始了案情的陈述,陈述时华生也被允许在场。因此作为叙述者的华生能够转述报案人对事情的陈述从而叙述出来让读者了解。报案的是一个优雅聪慧的女子,她因为六年来每年会收到不知名的人寄来的珠宝而心生疑惑,所以请求侦探的帮助。然后由华生和侦探陪同该女子前往约定地点见到了女子父亲好友的儿子,由他叙述了他从父亲那里得知的关于该女子父亲的事情。然后叙述者华生又见证了樱沼别墅的惨案,接下来是福尔摩斯的推断和行动,整个过程都有华生的陪同,抓到凶手之后,通过凶手的叙述读者才了了解了整个案情的原委。在这之前,读者犹如侦探一样试图通过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对所知片段的拼缀拨开心中的谜团。其中的叙述时序、事实序列和叙述活动各自为序。犯罪的故事发生在小说开始之前,侦破的故事发生在现在,并且引出了发生在过去的犯罪的故事。

Todorov在侦探小说的研究中首次引入了“暂时误置”(temporal displacement)的概念,在破案小说中犯罪故事虽不直接显现却是重要的,而侦破故事虽显现却不是那么重要,它的作用只是将过去发生的事件引入现在。Bennett把“暂时误置”同作为一种叙事技巧的“破碎”(fragmentation)一起讨论,认为它们均有助于一步步揭示故事的谜底。“破碎”的技巧可把故事人为地分为若干部分,再使它们有机地散布于话语之中。它可以再现过去的事件,也可以延缓对这些事件的了解,以免过早地泄露结局,还能测试读者把零散的叙事片段重新联系起来的能力[1]。由于侦探小说中的时间关系是杂乱无章的,有些线索又不为读者知晓,这种重构隐匿子叙事的能力便尤为可贵。几乎所有的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中都利用了这一“破碎”技巧,即把故事分若干部分透露给读者,以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和进一步深入探究的愿望。

《波西米亚丑闻》讲述了波西米亚的世袭国王为了从曾经的女友处要回俩人的合影而请福尔摩斯帮忙,因为国王要结婚了,不想留下麻烦,可是那个名叫安娜·阿德勒的女人也是不同寻常的人,在叙述案件的过程中加入了对安娜·阿德勒的个人生活的描述,试图引开读者的视线,让读者对这个女人的印象无所适从,最后通过她写给侦探的信读者才了解了这个女人其实没国王想得那么心狠手辣。《红发会》用了很大的篇幅讲述报案人如何去应聘红头发协会的工作,以及他被要求做的工作和被许诺的待遇,这些都在分散读者的注意力,也让读者急切地想知道到底是个怎样的案件,通过福尔摩斯缜密的分析和解释,读者最后才意识到侦探是多么的高明,及时地制止了一场严重的犯罪—偷盗金库。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之所以被读者和评论家罢手不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巧妙的叙事技巧使读者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为其跌宕起伏的情节着迷。

[1]袁洪庚.欧美侦探小说之叙事研究评述[J].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01,(5).

[2]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M].北京:世界文学出版社,2007.

[3]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朱立元.西方文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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