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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问题研究

2013-04-07沈正洲

时代农机 2013年1期
关键词:购机乡镇政府补贴

沈正洲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农业服务中心,江苏 苏州 21523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了对农机购置的财政补贴力度,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对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12年江苏省将农机购置职权下放至乡镇一级农机部门,乡镇农机部门成为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主体,在县级农机部门指导下,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其中就包括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

1 公开意义

1.1 重要性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和透明,确保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效。

1.2 必要性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是农机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建设服务型和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需求。近年的各级农机购置有关文件,也对相关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要求,江苏省财政厅和农机局在《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法>的通知》(苏财农[2012]18号、苏农机行[2012]8号)中,明确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此外,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户的购机热情不断高涨,也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信息。

1.3 紧迫性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开展多年,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方面较为滞后,乡镇农机部门的公开意识相对来说较为落后,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机化大发展的趋势。乡镇一级农机部门是最基层的农机职能部门,是最贴近农户的农机管理机构,直接与广大农户打交道。因此,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2 存在问题

2.1 目的形式化

信息公开虽然在政府系统开展较长时间,但对乡镇农机部门来说还是很陌生。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大,购机农户多,工作量大,而农机部门人手普遍较少,还要兼职其它工作和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信息公开一定程度上更加重了工作量。从实际来看,农机部门更重视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主观上公开意识不强,不主动,往往是迫于上级的行政压力而应付了事,搞形式上的公开,作表面文章,为公开而公开,公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2.2 内容简单化

按照要求,除了将核实后的购机者名单信息在乡镇和村公告栏中公示外,还应将补贴额一览表、经销商名单等补贴政策信息在乡镇公示栏公开,并将购机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让本镇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内容、操作程序、要求等。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只公开购机者名单信息,而对购机政策、补贴金额、经销商等信息公开较少。

2.3 方式传统化

受经费和技术条件等影响,乡镇政务公开一般采用公告栏、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媒介形式,而乡镇一般没有独立的网站和信息人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信息需求。

2.4 时间随意化

按文件要求,乡镇农机部门应于每月11日前,将已核实的购机者清册在乡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从实际来看,有的乡镇公开时间不定或没有公示足够时间,随意性较大,有的甚至将几批购机名单一起公示,没有很好地按照要求来操作。

3 成因分析

3.1 思想认识不够

我国长期强政府——弱社会体制造成乡镇政府机关对自身的功能认识不清,官本位思想一定程度上还在一些乡镇政府机关人员中存在甚至是根深蒂固,对公众的知情权漠视,没有把信息公开看成是乡镇政府机关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具体到农机部门,除了对具体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外,存在着怕烦、怕难和吃力不讨好等消极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安逸思想,普遍存在着农机部门是从事技术工作的传统思想,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

3.2 政策配套不足

虽然中央和省级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要求,但到市县一级相关配套政策缺少,乡镇一级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滞后性,更不必说。有的地方虽也按照上级精神出台了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要求,但原则性过强,要求较笼统,不适合实际操作。

3.3 支持保障不足

这主要突出在3个方面:①乡镇农机部门人员少,工作量大。可以说,这是全国乡镇农机部门的普遍现状,在此情况之下,乡镇农机部门往往注重更为“实际”的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得不到应有重视,应付了事。②上级指导少。虽然文件明确规定,县级农机部门是乡镇农机的指导部门,有指导义务,但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县级农机部门也要做大量的工作,乡镇面广量大,实际中指导很难到位。③无经费支持。当前大多乡镇农机部门工资等已纳入财政预算,有较好的财政保障,但对业务经费保障不足,财政申请经费手续较为繁琐,领导不够重视,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农机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动力。

3.4 监督机制不全

信息公开要开展好,取得实效,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必不可少。目前,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缺乏有效监督。当前各级政府对农机购置的监督主要在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等违规行为上面,虽然对购机名单等信息公示也是监督的内容之一,实际上没有很好得到执行。而乡镇政府也没有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纳入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之中,同样缺乏本级政府的监督。

4 完善对策

4.1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农机部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行政管理思维模式,充分认识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其基本权利,要主动从官本位思想向民本位理念转变,增强服务和责任意识,充分意识到政务公开是政府的一种义务,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乡镇农机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改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乡镇政府要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4.2 要完善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从目前实际操作来看,各省都有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出台,部分地级市和一小部分县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方法。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并逐步建立起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等制度。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把信息公开与农机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力争做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推动信息公开水平和效果。

4.3 要加强监督,推动公开步伐

(1)要发挥上级农机部门的监督作用。县级农委和农机部门应在指导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和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如在农机购置实施期间对乡镇的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督促乡镇农机部门及时整改。上级农机部门要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2)要发挥乡镇政府对农机部门的监督作用。要注重发挥乡镇人大、纪委、财政等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把它纳入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之中,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力度。乡镇政府的监督是最直接和有效的监督方式,实际中可采取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听取农民反馈意见等方法。

4.4 要拓展创新,促进公开效果

目前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还是以传统的公示栏等为主要载体,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这种传统方式不能满足信息公开需求。乡镇政府应把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把推行信息公开同政府网页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要应该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乡镇网站为载体,建设网上公开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公开和监督形式多样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方便度。此外,条件较好的乡镇政府要逐步建立起一站式服务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政府信息集中公开,应该说这是一种较受群众欢迎的公开方式,既方便群众接收政府信息,又有利于加强政府和群众的沟通。

[1]永吉县农业局.永吉县农机管理站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J].吉林农业,2011,(14).

[2]沈正洲.我国乡镇政务公开现实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西安社会科学,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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