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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阳明教育思想体系

2013-04-02廖小波霍敏

关键词:天理王阳明良知

廖小波 霍敏

(1.重庆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重庆 401331;2.重庆市双碑中学,重庆 400032)

王阳明(1472~1529),原名王守仁,字伯安,祖籍浙江。生于明宪宗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死于明世宗嘉靖七年(公元1529年)。因他在距越城不远的阳明洞结庐讲学,后又创办阳明书院,因此学者称他为阳明先生。王阳明是具有深邃洞察力的教育家,从其“心即理”的哲学思想出发,王阳明构建起了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体系并付诸实施,成为了一代宗师。

明中期天顺、成化年间,明朝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市镇经济也进入了发展时期。社会价值观念随之变化,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开始世俗化起来,注重个人利益,追求现实的享受,而置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纲常于不顾。农民起义连绵不断,使朱明王朝统治岁无宁日。对此,有人曾评论:“有明世多贼,自永乐之蒲台,正统之庆元,以迄顺成弘正,凡畿南、河北、山东、岭西无不与贼相终始。”[1(卷2,21)

程朱理学经宋元时代的不断流变,在意识形态上已经稳坐了头把交椅。明初统治者对程朱理学的提倡更是不遗余力。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明成祖曾命人纂修了《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三书,并亲自作序,刊行天下,一统意识形态。官修的教条化,使得程朱理学丧失了原有的思维活力,“八股取仕”则进一步扼杀了儒家思想的创新与发展,使之沦落为为封建统治政权摇旗呐喊的卫道士角色,程朱教育思想及其“格尽万物”、“体认万理”的教育方式已经成为社会桎梏。

王阳明一改程朱理学繁琐和支离的学术风气,建立起了“致良知”的心学体系。在本体论上,王阳明理论体系的最高范畴是“心”。他承认理学的共同前提,即“天地万物”与人是一体的。但他认为宇宙统一的基础并非绝对的天理,而是“心”。他说:“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2](卷6,文录3,书3,答季明德,214)王阳明言“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对此,他解释说:“天下之事,虽千变万化,而皆不出于此心之理,然后知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2]卷7,文录4,序记说,博约说,267这个“心”,在王阳明看来,也即是孟子所谓的“良知”:“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昭明灵觉也。”[2]卷26,续编1,大学问,971这个“心”的内涵,就是封建纲常与伦理。由此出发,王阳明提出以“格物致知”、“致良知于事事物物”、“知行合一”为主的认识论,形成了其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认为,教育是对于受教育者心理上所施行的一种确定的、有目的的和有系统的感化作用,以便在受教育者身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作为一名儒家学者,王阳明所追求的就是要人们以封建道德规范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准则,按封建伦理纲常和封建等级制度来和谐共处。王阳明的教育思想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就是要广大民众成为封建专制统治者所希望的“顺民”,维护封建“天理”。

理学诞生的标志是二程正式提出“天理”的概念。二程认为“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3](卷12,河南程氏外书,424)他们赋予了“天理”以新的内涵:“天理”即是三纲五常。后来,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对“天理”的内涵加以肯定,认为天理就是仁、义、礼、智,天理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封建道德规范。因此,理学家所说的“天理”即是指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之所以称为“天理”,是企图将封建伦理说成是先验的、永存的。“天理”代表着封建政权和封建等级秩序,对“天理”的肯定和维护,就是对封建专制政权的认可和巩固。儒家的教育目的也就是要求民众体认“天理”、认同“天理”。

与其他的理学家一样,王阳明属于明中期封建政权中的统治阶级,坚信代表封建纲常伦理和其政权的“天理”是万古不灭的“真理”,对其的权威性从未有过丝毫的怀疑。明朝中期频繁的农民起义,对封建政权造成了不断的冲击,而当时世人趋利而行、道德沦丧的种种现象也使得封建纲常日益丧失了约束力,“天理”在这种社会变迁中隐隐地显露出了危机。在这种状况下,王阳明挺身而出,自觉地肩负起了维护“天理”的重任。他一生讲学不断、育人无数,建“事功”,追求的就是这个“天理”。

王阳明认为“天理”是为学的最高目标,教育的唯一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对这个“天理”的体认,达到对封建道德与人品的培养,他曾用“主一”来比喻教育的最终目的。曾有弟子问他为学“主一”应主在什么地方,他回答说:“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2](卷1,语录1,传习录上,11)他认为一心用在“天理”上,这才是真正的“主一”。

理学家认为“天理”是纯善的,而人有私欲;为保持“天理”的纯洁性,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控制在封建纲常之下,就必须实施教育,以达到“存天理,去人欲”。出于同样的目的,王阳明在其教育思想中,也主张受教育就是“存天理,去人欲”,强调“天理”、“人欲”不并立。他说:“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弊,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加一分。此心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2](卷1,语录1,传习录上,2)

与程朱一样,王阳明一再强调在“天理”上用功,就是强调无论何时何处,受教育者都要以封建道德律作为行为准绳,将自身的一言一行都控制在封建“天理”上,这就是教育的目标。

王阳明对民众推行教育,号召民众致其良知,成圣成贤,他所依据的是一种“圣凡平等”的教育原则。关于成圣,王阳明曾总结说:“登弟恐未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耳。”[2]卷33,年谱一,1221这大概能说明年轻时期的王阳明已经在用心思考学做圣贤了。正是如此,十九岁的他“日则随众课业,夜则收取诸经子史读之,多至夜分”,以至于他的同伴说他已经是“游心举业之外矣”。[2](卷33,年谱一,1223)

龙场悟道,使王阳明找到了求圣的途径。由于他认识到了“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矣。”[2](卷33,年谱一,1228)使他找到了适合他自己的成圣之路,从而确认了他自己心中的“圣人”标准。他说:

“先认圣人气象”,昔人尝有是言矣,然亦欠有头脑。圣人气象自是圣人的,我从何认识。若不就自己良知上真切体认,如以无星之称而权轻重,未开之镜而照妍媸……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2](卷2,语录2,传习录中,启问道通书,59)

此外,王阳明又认为“良知”是人人具有,不假外求的。他说“良知之在人心,无问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也。[2](卷2,语录2,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49)这是说,一般的人,即使是不识字的人,也都和圣人一样,具有良知。他说:“良知在人,随尔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贼。唤他做贼,他还忸怩。”[2](卷3,语录3,传习录下,93)王阳明其实是在向世人暗示:贪赃枉法的官吏、唯利是图的商贾、漠视纲常的民众、武装起义的“暴民”,他们心中也具有“良知”,他们也可以通过教育成圣或贤。只要人人致其良知,减去“人欲”便可。

在王阳明看来,人人都有成为圣人的先天条件和资格。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致良知”,做到“存天理,去人欲”,保持“仁德”。他说:“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2](卷2,语录2,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49)这是说,圣愚之分关键不在于先天素质,而在经过封建教育后,能否“去人欲”,恢复先验的封建“天理”。

王阳明以“圣凡平等”作为教育原则,以“致良知”为成圣的保证,认为圣人与凡人仅一步之隔,关键在能否致得内心良知,体认天理。如能体认天理,即使是一字不识的“愚夫愚妇”,也同样做得了圣人。

在具体的教育思想中,王阳明将这种原则称之为“一念之间”。在他所撰写的《南赣乡约》中指出:“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2](卷17,别录9,公移2,南赣乡约,600)他认为人一念而善,认同于封建道德纲常,就是“善人”;一念而恶,违背纲常名教,就成为“恶人”。王阳明将善与恶的区别缩小到“一念之间”,其实质就是激励民众加强自己主观上的封建道德修养,“一心向善”,把自己的一切思想行为都纳入封建纲常伦理道德规范轨道之内,不管是“愚夫愚妇”、粗鄙野人,还是公卿大夫、王公贵戚,只要这样做,都是“善人”、“圣人”。王阳明提倡“圣凡平等”的教育原则,就是说人人都要接受封建教育,成为封建圣人,维护明王朝这个封建政权。

为稳定明中期社会秩序,重新用封建纲常控制住世人的思想和行为,王阳明有针对性地总结出了他自己的教育手段和特点。

从本质上讲,由封建政权为社会提供的教育机构本身就是国家的控制机器,它通过学校来推行封建道德原则和封建行为准则,是封建政权最有效的控制手段。

王阳明从自己的本体论出发,认为“心”是宇宙万事万物的本原,是主体思想和行为活动的根源;而从认识论上看,通过“格物致知”去体认天理,也就是“格心”、“正心”,因此,主体的“心”在民众的教育中有很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教育世人,王阳明主张让众多的民众诚心诚意地“格”去“心”中的“欲”,去其“心”之“不正”,来自觉遵从封建规范。这种方式也就是要通过封建道德教育,把封建价值观念和封建社会规范内在化,使人民自觉地用之以指导、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为。因此王阳明认为,道德教育是最长久的、最有保证力的控制手段和特点。他一生致力于对民众的教育,就是由此而引发的。

在教育过程中,王阳明针对当时实际,提出了自己有别于世俗的教育手段和特点。在教育手段上,他突破了当时士大夫认为只有通过读书识字才可以成为圣人的观念,一反传统教育以知识作为衡量人格的标准,提出通过“致良知”,把人的内在精神转化为道德自愿,以人人成其“圣人”。在教育特点上,他认为人先要“成德”。因此,王阳明在谈论教育内容时,往往只讲人伦道德,不谈知识技能,并认为“三代之学,其要皆所以明人伦 ”[2](卷2,语录2,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52),“非若后儒所渭充广其知识之谓也。”[2]卷26,续编1,大学问,791由此看来,王阳明在教育思想上首先将教化对象由读书之人扩大到所有阶层,又将教育内容限定为封建礼义,具有很强的阶级性和功利性,其教育目的完全是为封建政权服务的。[4]

王阳明重封建道德教化的思想是他从实际政治生活中得来的。王阳明一生曾多次领兵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起义,他深深体会到仅用刑治是不足以统治人民的,必须对民众进行礼义道德的教化。他认为只用刑法,是“以火济火”,无益于治:“若教之以礼,庶几所谓小人学道则易使矣。”[2](卷18,别录10,公移3,牌行南宁腑延师讲礼,639)此外,面对明中期社会上重“利”轻“义”,封建纲常淡漠的种种现象,王阳明认为要从人“心”上下功夫,主张“教民成俗,莫先于学”[2](卷18,别录10,公移3,批立社学师老名呈,626)。因此,他特别重视兴办学校,认为“建立学校,以移风易俗;庶得久安长治之策”[2](卷9,别录1,奏疏1,添设清平县治疏,319)。而对待少数民族,他也主张“用夏变夷,宜有学校”[2](卷18,别录10,公移3,案行广西提学道兴举思田学校,631),使少数民族也接受封建教化。

王阳明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据《年谱》记载,王阳明在赣南结束军事镇压之后,并未一走了之。“先生谓民风不善,由于教化未明。今幸盗贼稍平,民困渐息,一应移风易俗之事,虽未能尽举,姑且就其浅近易行者,开导训诲。即行告谕,发南、赣所属各县父老子弟,互相戒勉,兴立社学,延师教子,歌诗习礼。出入街衢,官长至,俱叉手拱立。先生或赞赏训诱之”。这次办学非常成功,效果很好,“久之,市民亦知冠服,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渐成礼让之俗矣。”[2](卷33,年谱一,1253)

在实际为政的生涯中,王阳明总是注意启迪民众的封建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增强他们的荣辱观念,诱导人们在内心深处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感化民众去“正心”,去恶为善,遵从封建礼教。例如:

先生三月至庐陵,为政不事刑威,惟以开导人心为本。莅任初,首询里役,察各乡贫富奸良之实而低昂之。狱牒盈庭,不即断射。稽国初旧制,慎选里正三老,坐申明庭,使之委屈劝谕。……在县七阅月,遗告示十有六,大抵谆谆慰父老,使教子弟,母令荡辟。……民胥悔胜气嚣讼,至有涕泣而归者。是由囹圄日清。……至今数十年犹踵行之。[2](卷33,年谱一,1230)

从思想行为学来看,人的思想是在教育和受教育的过程中形成、发展的,人的行为是其思想的外部表现,明显地要受个人思想状况的支配和调节。一般来讲,思想是行为的原因,行为是思想的结果。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表现为什么样的行为方向和行为方式。王阳明注重对民众的封建教育,就是看到了思想对行为的这种重要作用,认为只要教育好了民众,也就控制住了民众。

从教育的长久效应出发,王阳明将对民众的封建道德教化作为其主要的教育思想,主张对全社会的民众进行普遍的教育,并且自己一生讲学、办社学、建书院,将这种思想转化为了具体的行为措施,一心一意地为“灭心中贼”而麻醉着被统治阶级反抗意识的发展,企图将民众控制于封建伦理和封建政权之下。而从当时的实际状况来看,这种教育思想也确实地为巩固封建政权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1](民国)余重耀辑.阳明先生传纂(卷二)[Z].(上海)中华书局,1928

[2]王守仁撰.王阳明全集[Z].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3](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Z].(北京)中华书局,1981.

[4]王黎芳,刘聪.王阳明“渐悟仙释之非”辨证[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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