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参与机制
2013-03-21罗定华
商业经济研究 2013年3期
罗定华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用服务供给愈发重要。由于我国资源有着有限性、分布不均匀、开采难度大等特点,决定了农村公共服务相关举措必须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才能顺利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农村公共服务除了具有一般公共品的属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地域性、分散性、多层次性等。属性的多重性决定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不是单一的。本文从公共服务供给主题的参与机制入手,分析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应当考虑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 供给主体多元化 参与机制
如何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是指在农村地区为满足农村、农业与农民的需要,由政府及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协同提供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农村公共财政、农村教育服务、农民劳动就业信息、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扶贫开发等内容)的高效率供给,以期达到缩短城乡差距的目的,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但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仍然制约着总体水平的发展。总的来说,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仍然落后。尽管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但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供给总量不足、设施建设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农村、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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