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武陵山片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思考
2013-03-21段超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关键词:发展
段 超
(中南民族大学学校办公室,湖北武汉430073)
民族团结进步是多民族国家统一稳定、繁荣发展的基石。国务院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把武陵山片区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国家民委《关于武陵山片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实施意见》,对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促进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我们深入到湖北武陵山片区的机关、学校、社区、村寨、企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结了其做法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对策。
一、湖北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湖北武陵山片区辖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国土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人口500万,共有2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区域总人口的50%以上。在行政建制上,既有自治州、自治县,又有民族乡,全国只有8省(区)有类似情况。湖北武陵山片区是湖北省民族工作的主体,湖北省十分重视武陵山片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1.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政策法制保障。湖北省委、省政府把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予以优先考虑,认真研究民族工作的新问题,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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