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快转变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
2013-03-21张兆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张 兆 端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在这个社会改革与转型的巨变时代,以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也深刻改变着公安战斗力构成要素的内涵,推动着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本文拟围绕加快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提出,就公安战斗力与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的内涵、构成要素、演化规律,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基本途径等,作些初步探讨,以便抛砖引玉。
一、加快转变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的提出
(一)提出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是生产力标准在公安领域的具体体现
继党的十三大提出“生产力标准”后,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指出,判断改革开放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把“生产力标准”引入公安领域,判断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公安战斗力是公安队伍履行职能使命的先决条件,是公安工作兴衰成败的决定力量。同年,在小平南巡讲话感召下,笔者曾连续发表有关“警察战斗力和警察战斗力标准”的论文,对警察战斗力的概念、警察战斗力系统的构成进行了详细论证,明确提出了确立警察战斗力标准,把是否有利于提高警察战斗力、是否有利于增强警察系统的综合能力、是否有利于促进公众的公共安全感,作为指导警察建设和改革创新的根本原则和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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