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1年版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商榷
2013-03-21李道佩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小榄人民医院广东中山528415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2013年13期
李道佩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小榄人民医院,广东 中山528415)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1]的颁布启动了卫生部为主导的新一轮三级医院评审大幕。从首家试点评审医院的情况来看,本周期医院评审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了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与“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医疗服务宗旨[2-3],以“安全、质量、服务、管理、绩效”为核心内容[4]。目前,绝大部分医院还处在“围评价期”[5]的评价前期阶段,难点在于如何解读文件以期准确理解与把握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内容。医院药事与药剂科管理是医院评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从医疗质量三级结构的相关评价指标特点来看,药事与药剂科管理属于医疗(医技)类别;本次评审标准严、范围广、内容细,有关药事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内容,主要评价医院在药物治疗方案、药品的选择、贮存、处方与医嘱、审核、调剂与配置、发送、给药到给药后的疗效监测等方面的执行力与到位程度,体现了医院临床诊疗向患者提供药物全过程的系统和流程管理,指引医院建立药学与医学、护理学等多学科技术联合的管理制度与程序[6-9]。以下就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有关药事管理与药剂科管理部分的内容为解读与分析对象,以七步解读流程,应用文献分析法进行研究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以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中的药事与药剂科管理有关内容为解读对象,应用文献分析法研究分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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