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四声关系辨
2013-03-21王佳颖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3年9期
关键词:音乐
王佳颖
五音、四声关系辨
王佳颖
“五音”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文字记谱体系,而“四声”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提出的汉语字音的声调系统,两者似乎没有关联。但本文通过研究,认为在“四声”被提出之前,“五音”兼具记录古文字字音的功能。它作为一套比较成熟的音高体系,具有与“四声”音调体系不同的记音方法,这一现象不仅反映了中国古人注音的独特思维,更是汉字与音乐固有关联的体现。
五音 四声 相对音高
一、“五音”与“四声”
“五音”和“四声”都是用文字作为记录符号的记音体系。
我们都知道,中国现代音乐中用于记录音乐的简谱和五线谱是近代从西方传入的,它们并非中国传统音乐本有的记谱符号。在此之前的几千年里,汉字作为记谱符号,一直承担着传播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功能。汉字记谱的历史久远,其发端即是五音系统,即用宫、商、角、徵、羽记录音乐。据文字记载,早在周朝,我国传统音乐就使用宫、商、角、徵、羽作为五音音阶的“阶名”(“宫、商、角、徵、羽”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它们的相对音高,可以用现代音乐简谱中的1、2、3、5、6表示;同时,它们分别可作调式主音,中国传统音乐由此形成了最基本的五调。[1]
而“四声”作为概念的提出则始于南朝梁的沈约。《梁书》记载他写了一本《四声谱》,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后来隋朝的陆法言著 《切韵》,明确将四声标为“平、上、去、入”。
“五音”是音乐记谱体系,“四声”是字音声调系统,在现代人的观念中,两者并无关联,但本文认为,“五音”与“四声”在中国古代关联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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