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政策解读
2013-03-21文/谢新
化工管理 2013年23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文/谢 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政策解读
文/谢 新

国企改革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30%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观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非公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可进入特许经营领域
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形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农地流转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