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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早期作品的湖湘民俗文化特色

2013-03-19章晓虹

武陵学刊 2013年4期
关键词:丁玲常德湖湘

章晓虹

(中国丁玲文学研究会,湖南常德415000)

丁玲早期作品的湖湘民俗文化特色

章晓虹

(中国丁玲文学研究会,湖南常德415000)

丁玲从20世纪30年代初文学大众化、通俗化、民族化讨论开始,在左联机关刊物《北斗》提倡语言的拟市民化、通俗化之后,便对自己的写作重新思考,逐渐抛弃语言的欧化风格,在作品中自觉援引民间口语入文,运用民间用语写作。这一创作观念的改变,使其在30年代创作的《田家冲》、《水》、《母亲》等作品中,融入了极具湖湘特色的民俗、民间故事与歌谣、当地方言,并成为丁玲文学作品民族化转向的标志之一。

丁玲;民俗文化;早期作品

丁玲1927~1928年在《小说月报》头条连续发表《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暑假中》及《阿毛姑娘》四篇小说,这对于初涉文坛的她可谓不小的成绩,然而她在担任“左联”机关刊物《北斗》编辑,特别是丈夫胡也频被国民党杀害后,便开始对自己的写作重新思考,并逐渐抛弃欧化风格寻找新的语言体系。丁玲20世纪30年代创作的《水》、《田家冲》、《母亲》、《过年》等作品,都是她思想“左转”后向人民、向民间学习,描写群众、革命者、工农的作品,这些作品都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缩影。丁玲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城西外祖母家,一岁后被接回到老家临澧县黑胡子冲,父亲去世后,四岁时又随母回常德城中居住。常德和临澧地处洞庭湖滨,其民间风俗充满浓郁的湖湘文化特色。下面我们就丁玲20世纪30年代作品中的湖湘民俗文化特色作一探讨。

一丰富多彩的湖湘生活习俗

民俗文化,是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是指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现象。民俗文化具有因地而异的特点,《汉书·王吉传》早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丁玲作品《田家冲》中有极具湖湘特色的“收吓叫魂”[1]371和“扎灵屋”习俗。“叫魂”也称“喊魄”、“喊魂”,当小孩儿受到惊吓,不停地哭闹或郁郁寡欢时,大人们就认为是鬼魂附体,这时需要母亲在屋外喊,亲人在屋内答,叫魂收魄,魂魄便能归来。这是常德地区民间常用的除病消灾的方法,《楚辞》中的《招魂》篇,就与此风俗有关。“扎灵屋”是常德地区白喜事中民间手工制作一种丧葬物品的祭祀习俗,“灵屋”一般以纸糊面,用麻秸和竹蔑扎成,是供亡人居住的“阴间房屋”,祭奠时烧给亡者供其在阴间居住。“扎灵屋”寄托了人们对已过世亲人的思念与美好祝愿。《母亲》中极具生活情趣的“糊布壳”、“纳鞋底”[1]371等手工针线活,也是湖湘地区的一种生活习俗。农闲时,农家妇女常常将不能穿了的旧衣服翻出来洗净,趁阳光充足的时候用大米做成的浆糊把布一层一层地糊起来,拿到太阳下晒干,再将晒干的布壳剪成鞋底形状,然后用针线细细地纳过去,用布壳做鞋底的布鞋通爽、透气,舒适且轻便。这种布鞋是解放前农民的主要生活用品,年轻姑娘常常将做好的布鞋送给自己的心上人,表达她们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丁玲作品中还反映了颇具湖湘地域特色的饮食习俗。《田家冲》中写到的过年腌制的“腊肉”、“萝卜腌菜”,《母亲》中写到的“米酒”、“汤团”、“霉豆豉蒸腊肉”、“酸辣椒”,《水》中写到的“荞麦粑粑”等,都是常德地区独具特色的民间菜肴或小吃。腊肉是指新鲜猪肉经腌制后的加工品,在腊月制成,这种食品能防腐、有独特的风味,是湖湘地区传统的春节菜品。“萝卜腌菜”是常德民间干菜的一种,入冬后将买来的青菜连叶带茎洗净切成细末,拌上盐、姜、辣椒等佐料,放进坛子里,腌制几天,待吃时拿出来即可。“米酒”俗称甜酒,也是常德民间的一种传统食品。“汤团”即汤圆,与北方的元宵相似,将用水泡过的糯米碾碎后揉捏包馅而成。“霉豆豉蒸腊肉”是沅澧流域富有农家特色的一道菜肴,口感重而浓烈,很受当地群众的喜爱。“酸辣椒”是湖湘人的一味特色食品,因湖南临近云贵山区,有瘴砺之气,为了去瘴保健,当地居民就在食物中多加口味浓烈的调味品,辣椒就是最普遍的。辣椒有提热、开胃、去湿、驱风之效,深得湖南人民喜爱。“酸辣椒”腌制好后,可以随时取出食用,是常德地区常见的食物。“荞麦粑粑”也是常德地区的一种风味小吃,把荞麦面粉用开水和成面团,做成圆粑粑,放到烧热的油锅中煎熟后即可食用。

以上这些颇具常德地域特色的生活习俗在丁玲作品中的出现,不仅体现了丁玲这一时期作品的湖湘民俗文化特色,还充分反映了这一时期家乡特有的、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已进入丁玲的创作视野,并逐渐成为丁玲文学作品民族化转向的标志之一。

二生动活泼的民间故事与歌谣

民间故事是民间文学中的重要门类之一。从广义上讲,民间故事就是指某区域的劳动人民创作并传播的、具有虚构内容的口头文学作品,它从生活本身出发,多采用象征的形式讲述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关系,题材广泛、情绪夸张而又充满幻想,大都表现人们的良好愿望。民间故事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民众,既丰富又生动,因此,在丁玲的文学作品中屡屡出现实在不足为奇。小说《水》就是以当地人对龙王的崇拜及其传说为背景展开的描写。丁玲童年时就曾遭遇过水灾,对灾后的景象印象非常深刻,丁玲母亲1927年的日记中曾记载:“西城龙岀蛟……”[2]334,而民间故事中“龙岀蛟”即指潜伏在某地的龙冲出来造成堤坝坍塌引发大洪水,暗示着自然灾害背后涌动的时代潮流。《水》中引用的“织女牛郎”[1]405是家喻户晓的牛郎织女故事,它体现了农村青年男女追求自由恋爱的浪漫主义情怀。《田家冲》中的“田螺姑娘”[1]370,传说是由田螺精变成的,她帮贫苦的农家小伙子洗衣做饭,田螺姑娘的故事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土地公公”[1]371是当地民间故事中一位穿长袍戴乌帽、慈眉善目,看守一方土地,保佑当地村民的土地神。“野人婆婆的故事”[1]381则是充满常德地方特色的野人嘎嘎的故事。“嘎嘎”是常德方言,指外婆,此故事目前在常德还有方言叙说版本。以上提到的这些民间故事,要么是中华民族民间故事中的瑰宝,要么是博大精深的湘楚文化中闪烁的明珠,它们都在武陵地区广泛流传。然而无论是瑰宝还是明珠,都在丁玲的妙笔下开放出具有湖湘文化底蕴的绚丽花朵。

为了追逐时代潮流、奏响时代的强音,这一时期的丁玲还努力从民间歌谣中汲取营养,挖掘埋藏在湖湘文化中的丰富矿藏,朴素活泼而又新鲜的民间歌谣也为丁玲这一转型时期的小说创作增亮添色。《田家冲》中的“二月菜花香又黄,姐儿偷偷去看郎……”[1]369和“蔷薇花,朵朵黄,幺妹爱你……”[1]370等简洁优美、韵味无穷的情歌对唱,把湖湘人家青年男女间的相思爱慕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母亲》中的“摇啊摇,摇啊摇,弟弟睡觉……”[2]116等清新质朴、温暖动人的民谣,烘托出了一幅宁静安祥、与世无争的田园画卷。广为流传的民间歌谣的引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丁玲早期作品的湖湘民俗文化特色。

三湖湘特有的地域语言

地域语言也是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丁玲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了地方语言,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典型的方言称谓与地名

地域不同,方言不同,人物间的称呼也不尽相同。从《田家冲》、《水》和《母亲》中,我们能看出具有鲜明的常德地方特色的方言称谓。《田家冲》中的“幺妹”、“丫头”,《母亲》中的“幺妈”、“姆妈”、“幺叔”、“毛头”,《水》中的“二毛、三毛”、“毛毛”、“老板”、“堂客”等都是典型的常德地区人物称谓。丁玲在30年代作品中出现的地名,有些是真实的沿用,有些是改用的常德境内地名。《水》中提到的“长岭岗”和“太阳山”就是常德地名,“长岭岗”属常德鼎城下属乡镇,“太阳山”坐落在常德市城区北面,现为风景旅游胜地;文中的“乌鸦山”也在今汉寿县境内。《母亲》中出现的地名如“武陵城”、“桃源”、“津市”,都是常德境内真实地名。而“牛毛滩”与今常德鼎城区下属乡镇牛鼻滩音相仿,可能是改而用之。由此可见,丁玲这一时期的作品都是以家乡常德为背景创作的,在这些作品中,丁玲童年的生活经历被激活,家乡特有的民间文化资源不自觉地在其文学创作中留下痕迹。

(二)原汁原味的常德方言

方言是指一种语言中跟标准音有区别,主要用于口语的地区性或地域性语言。常德方言属北方语系西南官话常澧片,受到西南官话和湘方言的双重影响,最大的特点是没有翘舌音,鼻边不分,大部分入声归去声。丁玲的童年和少年生活、学习在极富湖湘文化特色的沅澧之滨,她在作品中选取自己熟悉的常德方言行文是顺理成章的。她的早期作品中,字里行间常常跳出带有湖湘特色、乡韵十足的常德地方方言。

《梦珂》、《水》、《母亲》中多次出现具有常德方言特色的助词“啵”,动词“把”、“落”、“发气”等。“表哥便问她要喝点咖啡啵,她只默默地摇一下头……”[3]一句中的“啵”字,活灵活现地表达出了说话人讨好对方的神情。《母亲》中的“交把谁”、“落几个钱”中的动词“把”在普通话中是“给”的意思,“落”是“剩下”的意思,它们用方言表达更为传神,在特定文本中具有规范的标准语不可替代的作用。《母亲》中多次用到“吃酒”、“吃茶”、“吃烟”等,此处的“吃”是典型的常德方言。在常德方言中,“吃酒”比“喝酒”使用的范围大,还表示“赴宴”、“吃酒席”的意思,而“喝酒”一般只是用来表示“喝”这一动作。《田家冲》中的“她骇着了”的“骇”也是常德方言,本意是“惊骇”,方言“骇”作为动词,“作者有时单独使用,有时又带上宾语或与别的词组成短语,使其在特定的语境中发挥不同的艺术功能”[4]121。此外,丁玲还将较难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方言,通过普通话词语转化成容易理解的词,如《水》中的“退哈欠,人都到下头去了,下头打锣没有听见吗”中的“退哈欠”就是“退什么”的意思,还有常德方言中的“般长般大”、“爷田爷地”,丁玲在其作品中将其改为了比较易懂的“平班平大”、“爷田祖地”等,“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又增强了语句表达的分量”[4]121。

以上举例可以看出,丁玲在30年代初文学大众化、通俗化、民族化的讨论开始后,在左联机关刊物《北斗》提倡语言的拟市民化、通俗化后,便自觉地在其作品中援引民间口语入文,并力求语言鲜明生动、朴实自然、符合人物身份,这不仅充分展示了这一时期作品的湖湘文化特色,还在原来欧式风格语言中注入了来源于生活的取之不尽的新鲜血液。

(三)雅俗共赏的俗语

俗语是汉语语汇里为群众所创造,并在群众口语中流传,具有口语性和通俗性的语言单位,是通俗并广泛流行的定型的语句,包括谚语、歇后语和惯用语。丁玲早期作品中大量地使用了具有湖湘特色的俗语。歇后语是汉语口语中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短小、风趣、形象,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起“引子”作用,像谜语,后一部分起“后衬”作用,像谜底,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通常说出前半截,“歇”去后半截,听者听到前半截就可以领会和猜想后半截的意思。在丁玲的作品《母亲》中就有一些当地流传的歇后语出现,如“池塘边洗藕,吃一节洗一节”[2]135,即民间经常说的“泥巴萝卜——吃一节揩一节”,意思是指没有长远计划,走一步看一步;又如“泥菩萨劝土菩萨”[2]135,指相互劝慰的两人处境差不多,同病相怜的意思。诸如此类的颇具湖湘特色的歇后语大多形象生动、诙谐有趣、哲理深刻,且富有生活情趣,在文学创作中恰当地运用,可使语言活泼风趣,增强文章的表现力。《水》中的“屎到了门口才来挖茅厕”[1]404便是湖湘地区群众口头流传的一句惯用语,意思是事情到了不得不做时,才做准备工作,即“临时抱佛脚”;《母亲》中的“俗话说的好,家花没有野花香,野花哪有家花长”[2]127也是一句惯用语。这类民间广为流传的惯用语多为完整的句子,长短不一,形象生动,雅俗共赏,颇具地方特色。丁玲常常将这些语言引入文学作品中,既通俗易懂,又形象地传达了小说中人物的心声。从丁玲早期的这些作品中可以看出,她在传承雅俗共赏的俗语方面显示了独具的匠心。

综上所述,丁玲在经历了梦珂的自怨自艾、莎菲的孤芳自赏、阿毛的绝望无助以及韦护的革命梦想破灭之后,终于穿越其创作的瓶颈,寻找到一条走向人民、走向大众,为广大无产阶级写作的道路。1931~1932年创作的《田家冲》、《水》、《母亲》等作品,便是她自觉地运用民间文学、民间用语写作的开始。而丁玲最熟悉的莫过于自己的家乡,因此在这些作品中,融入作家儿童时期耳濡目染的民俗知识及常德地区鲜活的方言俗语是极为自然的,这也是丁玲早期作品中湖湘民俗文化的源泉。

[1]丁玲.丁玲全集:第三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

[2]丁玲.丁玲全集:第一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

[3]丁玲.梦珂[J].小说月报,1927,18.

[4]毕玲蔷.丁玲小说代表作文学语言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中文系博士论文,2005.

(责任编辑:田皓)

I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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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014(2013)04-0083-03

2013-04-12

章晓虹,女,湖南临澧人,中国丁玲文学研究会理事,文学创作二级,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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