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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准移民城市定位及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2013-03-17丁宪浩丁超孙莹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苏州人户籍苏州

丁宪浩,丁超,孙莹

(1.苏州科技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2.常熟理工学院,江苏常熟215500;3.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南通 226007)

苏州准移民城市定位及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丁宪浩1,丁超2,孙莹3

(1.苏州科技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2.常熟理工学院,江苏常熟215500;3.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南通 226007)

由于具备准移民城市的人口结构、准移民城市的经济结构、准移民城市的社会状态、准移民城市的文化氛围,苏州已成为典型的准移民城市。在准移民城市的社会条件下,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渐显僵化,需要更新;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突破;新苏州人服务管理体制存在缺陷,需要升级,以尽快形成新苏州人平衡型服务管理新模式。为此,必须明确追求公平平衡、促进和谐融合的社会建设理念,积极推进平衡型服务管理体制构建,积极稳妥加快平衡型服务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平衡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衡型民主参与模式实验,努力发展融合型新苏州文化。

准移民城市;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平衡型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已经使苏州逐渐成为新苏州人占相当大比重的典型的准移民城市,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因而成为关系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局的重要工作,也是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改善、创新的复杂工作。明确苏州准移民城市的性质,相应调整创新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向高水平现代化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依托2012年上半年调查资料、2011年苏州市统计局统计资料、公安系统流动人口资料及近几年来积累的调研资料,试对这一问题展开初步探讨。

一、苏州已成为典型的准移民城市

表一 移民城市(区域)分档标准

移民城市分档影响因素复杂,缺乏现成标准。我们可以根据我国人口户籍管理的实际状态,依据流动人口占比,将城市(或区域)粗略分为3类,如表一。

根据这一标准,苏州2004年跨入准移民城市门槛(暂住人口占比35.24%),其后移民程度稳步强化,已经成为典型的准移民城市,在多方面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准移民城市特征。

(一)准移民城市的人口结构

新苏州人已占相当大比重,但并未达到压倒性优势程度。一是人口结构呈显著的二元化特征。2011年底,苏州户籍居民624.3万,新苏州人648万,分别占49.78%和50.22%,几乎平分秋色,呈现出与典型移民城市深圳的外来人口占绝对优势(统计局数据74.4%、公安系统数据82.99%)明显不同的特征。二是新苏州人存在漂泊流动倾向。新苏州人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稳定居民占19.38%,居住不足半年的流动人口占41.58%,居住半年到一年之间的准流动人口占39.05%,后两者合计高达80.62%,说明新苏州人的流动性很强。

(二)准移民城市的经济结构

一是准移民城市的就业结构。新苏州人成为与户籍居民并列的苏州劳动力供给两大来源之一,占就业人数的52.06%,在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59.25%和39.69%。二是准移民城市的产业技术结构。苏州外来劳动力以中学教育程度为主的供给结构(占86.5%,其中又以初中为主),既是由苏州劳动密集产业占优势的劳动力需求结构所引致,也是固化这一技术结构的基本条件。三是准移民城市的分配结构。新苏州人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薪收入,不如户籍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工薪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等)的收入结构合理;新苏州人稳定而强劲的租房需求为一些户籍居民提供了可观的房租收入(估算每年可达100亿元以上),支撑起昆山、木渎等地的“房东经济”。而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收入分层分档、落差明显的现象,正是新苏州人谈判地位、竞争能力还不够强的必然结果。四是准移民城市的消费结构。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错位分层的“移民消费”,构成具有自身特点的“移民消费市场”,在居民消费总额中大约占1/5-1/4,这样的市场层次与规模正说明苏州消费市场已经较明显地加入移民因素,但远未达到移民主导的程度。

(三)准移民城市的社会状态

新苏州人开始走向全面参与苏州社会生活,在社会建设管理和社会活动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其一,新苏州人开始参政议政。全市有10名新苏州人当选各级政协委员,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党团组织活动中新苏州人参与度在提升,在“寒山闻钟”网络监督平台也能看到新苏州人身影。其二,新苏州人社团组织开始发展。目前全市登记成立异地商会45家,一些社团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三,新苏州人参与社区建设管理。虽然总体上积极性不高,但仍有少部分新苏州人参与社区选举等活动。一些地方的城管、协警,选招了少部分新苏州人,如木渎镇这一比例约在10%,给更好开展针对新苏州人的相关工作带来了便利。其四,在非正式组织层面,一些新苏州人聚居区域出现因亲缘、地缘等关系部分人抱团甚至结帮的现象。这种自发的外来居民自组织现象,既对增进新苏州人内部沟通和团结、维护新苏州人合法权益有一定积极作用,也隐藏着强化与户籍居民隔阂、诱发与户籍居民冲突、导致不安定不稳定的风险。这种现象是在新苏州人拥有相当规模、但还未占明显优势情况下,作为相对弱势的外来进入者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自然选择。

(四)准移民城市的文化氛围

新苏州人的大量进入带来许多新的文化因子,已对苏州文化产生很大冲击,形成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冲突碰撞、吸纳融合、并现杂陈的文化演变发展格局。一方面,苏州本土文化的主体地位并未动摇。苏州传统吴文化源远流长、根基深厚,滋养苏州数千年传承发展的谦让开拓的传统苏州精神,在改革开放发展的新时代升华为开拓创新、敢于争先的新苏州精神,成为推动苏州率先发展的不竭动力。苏州文化中的这种核心理念与新苏州人的精神追求是合拍的。苏州的文化艺术、民风民俗、乃至园林艺术总体上都得以保留传承。另一方面,外来文化正从多方面冲击、改变苏州本土文化。苏州的一些民俗在淡化,不少民俗在新苏州人中缺乏影响,新苏州人带进来的风俗习惯在一定范围得到接受。随着新苏州人数量增加,苏州方言、苏州饮食文化等的既存已经受到实实在在的威胁。

根据2000年以来新苏州人增速由急到缓的趋势,以及苏州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在考虑技术进步挤出效应的情况下,苏州准移民城市的强度在今后两到三个五年规划期间将由略有上升转为保持稳定,到2020年新苏州人占比大致在55%左右,保持较典型准移民城市的状态,出现深圳那样典型移民城市外来人口高占比的可能性不大。

二、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需要转型升级

在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加快“三区三城”建设的进程中,原有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苏州准移民城市的社会结构,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面临着大力改革、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

(一)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渐显僵化,需要更新

以计划经济和户籍管理为背景的社会管理理念虽然受到很大冲击,但依然在顽强地发挥着作用。其一,政府包办的理念。认为社会管理和服务是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其它组织和个人都是管理和服务的对象。突出政府在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方面的地位作用,限制控制各类社会组织、自治组织的出生成长。随着新苏州人规模扩张、地位作用需求等变化,政府包揽新苏州人服务管理的做法遭遇到顾此失彼的尴尬。近些年苏州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促使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不过由谁接手、怎样接手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其二,户籍本位的理念。认为政府是地方的政府,执政为民就是要“谋一方福利、保一方平安”,为户籍居民服务、对户籍居民负责。以户籍居民为核心进行服务管理,围绕如何保障户籍居民权益、提升户籍居民福祉开展工作。至于规模日益庞大的新苏州人的服务管理,只是在“户籍居民核心”的视野中用“余光”加以兼顾,放在次要、从属、附带的地位。其三,外来异己的理念。认为新苏州人是外来者,终究不能与户籍居民相提并论、平起平坐,至少不能完全一样。这导致新苏州人感到被当做外人看待、对待,难以真正被这个城市接受,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从而挫伤新苏州人感情和积极性。这些理念,与社会变迁加快、新苏州人成为苏州社会主体的新情况新要求格格不入,成为提升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水平的障碍。

(二)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突破

1995年苏州即出台《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主要着眼于加强管理。为提升新苏州人地位,改善新苏州人待遇,苏州先后出台了许多规定,调整了许多政策,对营建有利于新苏州人生存和融入的社会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些制度规范政策的调整往往秉承“户籍本位”的核心理念,带有渐进应对、被动添补色彩,显得不够系统全面,有的不够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目前相关服务管理制度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方面最典型的是计划生育服务制度,建立起了均等投入、均等内涵、均等维权的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第二类是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名义上享受同等待遇,实际存在待遇差。如就业用工政策总体上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基本平等,但很多时候有明文、或者不成文的“条件相同、户籍优先”,导致新移民遭遇“玻璃门”。第三类明确规定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存在待遇差。比如创业扶持政策,只有本市创业人员才能享受“创业贴息贷款政策”;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只限于户籍居民,等等。这些情况说明,相当一部分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制度已很难满足客观需要,迫切需要站在苏州准移民城市的高度进行重新审视、重新设计。

(三)新苏州人服务管理体制存在缺陷,需要升级

随着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苏州逐步形成并列交叉的新苏州人服务管理体制。一是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苏州人服务管理的统筹指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信息归集和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依托劳动保障所、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新市民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设有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建立各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这种体制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问题,如人社局服务管理对象为外来务工的新苏州人,未就业的、或者前来创业和经商的新苏州人处于覆盖范围之外,由其它相关部门分管,实际上分工边界存在不明晰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信息的互通共享问题,目前主要信息源有公安系统、人社系统、计生系统、统计系统等四个,各来源信息不够一致甚至差异明显,信息共享还存在障碍,难以实现。

三、推进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模式转型升级的基本思路

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讲是要由与户籍居民的差别性服务管理转向平衡型服务管理①平衡型服务管理是相对于目前实行的差别性服务管理而言的,是旨在促进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服务管理模式,表现为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享受相同或至少相似的就业、教育、居住、社保、福利等待遇,以及享受相同相似的政治参与、社会管理、文化娱乐等权利。,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新苏州人的社会融入以及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实现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转型不仅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还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也离不开各方的协同配合。

(一)明确追求公平平衡、促进和谐融合的社会建设理念

一是公平公正,这是转型的道德依据。高水平现代化的苏州,一定是具有高水平道德标杆的现代城市,其最核心的价值判断准则就是公平公正。对准移民城市苏州来说,公平公正标准更有其特殊的意义,对新苏州人与苏州户籍居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落实程度,标示出苏州城市的道德标高。二是平衡协调,这是转型的方式方法。对居民的服务管理由过去向户籍居民倾斜优惠的差别型,走向不再区分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平等兼顾的平衡型,同时注意与经济承受能力、社会发展状况、福祉提升程度的平衡协调。三是和谐融合,这是转型的目的要求。服务管理促进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和谐相处、相互融合,促进户籍居民更好地接纳新苏州人,促进新苏州人顺利融入苏州社会。

公平平衡、和谐融合理念的确立会遭遇不少障碍,如户籍居民或出于对传统特权的留恋、或者出于对合法权益流失福祉稀释的担心而拒绝新理念,政府部门出于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怕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落实而不接受新理念,负责官员因行政块块管理模式及考核督察机制而搁置新理念。根据这些障碍的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消除不必要的担心疑虑,是推进理念更新的关键,其中关键的关键是党委政府的决心。

(二)积极推进平衡型服务管理体制构建

第一,优化并列交叉的管理体制。保持两套体系并列格局,建议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改名为“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强化其职能,成为具有相当决策权限的全面负责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常设领导机构,职能涵盖新苏州人服务管理的规划计划、基本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起草、组织指导政策法规和重要决策的实施以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指导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机构新苏州人服务管理的常规工作。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升格,重新定位其职能,赋予更全面、较权威的协调、组织、检查督促、信息收集等权限,成为具备较强功能、具有相当执行能力的常设工作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承担的相应业务方面接受市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并对其负责。综治公安系统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新苏州人的身份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的社会治安管理。

第二,完善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各相关部门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职能处室,或在相关处室设置适当的专职岗位;尤其要健全、加强街道乡镇、村居社区新苏州人服务机构,可以依托劳动保障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强化、扩充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职能,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的基层服务与信息机构网络,与领导机构、执行机构共同构成完整的新苏州人服务管理组织系统。与此同时,要加强服务管理的工作队伍,包括配备较强的领导干部、配足各级机构的管理干部,加强政策研究队伍和基层工作队伍。

第三,改进部门协调协作关系。新苏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规划、重大决策和事项层面的协调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执行过程和常规工作层面的协调沟通,必须充分行使相应职能,发挥好为各职能部门分工分管而又协同合作穿针引线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相关的信息工作要尽快实现互通共享,可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牵头,负责信息的归集传输,为改进协作关系、提升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质量提供良好基础。

(三)积极稳妥加快平衡型服务管理制度改革

首先是身份管理制度改革。准移民城市的居民身份管理,是需要改进、创新、升级、完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符合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公平性等多方面要求,要尽快从传统的福利型身份管理过渡到信息型身份管理,从差别性身份管理提升为平衡型身份管理。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关键是要进一步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缩小与户籍居民的待遇差,尽可能做到功能、待遇基本相当。随着户籍身份社会福利调整剥离,居住证相关福利待遇同步调整剥离。另一方面,从苏州实际出发,以既积极又稳健的态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考虑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情况,在外来人口落户等方面给予苏州适当提高门槛等特殊政策,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户改的方向是明确的,我们要利用好特殊政策给予我们的时间差,以积极的态度稳步调整社会福利政策制度,适时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身份上的福利待遇,降低户籍的含金量,使户籍身份管理最终回归基础信息管理的根本职能。

其次是综合服务管理制度改革。17年前出台的《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已经很难适应如今准移民城市的情况,无法满足建设“三区三城”和打造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幸福新家园的要求。应组织力量,尽快研究制定体现准移民城市管理要求、引领苏州基本现代化和高水平现代化建设的综合性新苏州人服务管理法规。与此同时,对涉及新苏州人的法规、政策、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本着促进社会公平、推进社会融合、增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分门别类进行调整、删补、完善、废止、新增,形成全面覆盖、科学合理的平衡型服务管理制度体系。

(四)继续推进平衡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苏州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平衡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新苏州人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入提供更充分的基本条件。

义务教育、就业培训与服务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苏州已有较好基础,又具有起点公平、基础公平的性质,可以率先突破,在一个五年规划期间实现高水平的服务均等化。此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涉及人的生命权、生存权,甚至公共安全,资源占用与消耗也相对有限,也可以作为完全均等化的项目尽快考虑、尽快实施。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是基本社会保障的全面均等化,这也是今后苏州平衡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其中不容回避而又最为困难的是基本住房保障的均等化问题。安居才能乐业,基本住房是新苏州人进入城市、服务城市、融入城市的基本条件,理应成为其与户籍居民同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新苏州人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可能面临资源约束、财政约束等困难,不少人担心在户籍居民基本住房保障都没有很好解决的情况下考虑新苏州人的住房保障,会进一步加剧保障性住房的供求矛盾,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安定。但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化建设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看,向新苏州人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绕不过去、迟早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选择的是主动积极地去解决,或是被迫不得不解决。我们建议从现在开始就积极研究,努力探索可行的、渐进的、覆盖新苏州人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全面的平衡型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五)积极开展平衡型民主参与模式实验

新苏州人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参与权面临一些现实障碍需要突破,需要大胆探索,寻找科学合理而又切实可行路径。这一实验探索有的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需要通过试点、申请等形式获得批准认可。这一实验需要循序渐进,用2-3个五年规划逐步完成。

第一,给予定居新苏州人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研究制定定居新苏州人的合理标准,如在苏州居留期限满3年,有较稳定的工作,有合法的收入或生活来源,有较稳定的合法住所等。凡符合条件的定居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享有完全同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选举中,定居新苏州人的名额占比与其在居民总数中的比重基本相当。选举权、被选举权重复享受的规避可以采用三种办法,一是可以由参选定居新苏州人本人主动提供权威性证明;二是与新苏州人集中来源地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信息互通机制,凡申请参选的定居新苏州人取消原户籍地参选资格;三是户籍在新苏州人非集中来源地的定居新苏州人申请参选,由选举组织管理部门向其户籍所在地地方政府通报备案。对违规作弊者,采取取消资格、剥夺若干年限相关权利等惩罚措施。

第二,给予稳定居住新苏州人平等的社会管理、社区治理参与权。研究制定稳定居住新苏州人的合理标准,如在本社区居住期限满一年,有合法的收入或生活来源,有合法的住所等。凡符合条件的稳定居住新苏州人,与户籍居民享有完全同等的社区居委会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其它社会管理、社会活动参与权。相关权利重复享受的规避,可以采用与政治权利重复享受规避相类似的办法。要重视新苏州人社区治理参与度过低、积极性很低的问题,探索有效的应对办法。

第三,给予新苏州人平等的社会团体组织、管理、参与权。顺应社会组织组建和活动限制放松、管理放宽的趋势,同等给予新苏州人组织社团、开展社会活动的权利。对在新苏州人群体中容易产生号召力的同乡会、联谊会、地缘性商会等,应予以积极支持,适当予以影响、引导,使之成为联系和团结新苏州人、积极参与苏州建设、融入主流社会、沟通政府及管理部门、亲近户籍居民的健康型、建设性社团。同时,对问题社团要加强管理、及时引导,帮助其恢复健康活力;对非法组织、犯罪团伙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不给生存空间。

(六)努力发展融合型新苏州文化

一是苏州本土文化的传承保护。作为根深蒂固的本土文化,苏州传统文化虽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强劲冲击,总体仍然处于优势地位。但外来文化的冲击铺天盖地、无孔不入,且如水滴穿石,苏州传统文化的不少宝贵财富面临异化、失传、湮灭的威胁。随着准移民城市的稳定及新苏州人的融入,这种冲击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更趋自然、强化、深化,可能会逐步遮掩、抹去苏州文化的苏式色彩。保护和传承苏州本土文化的特色、精华,是确保新苏州文化保持苏式特征的基础。借助国家认定的非物质遗产保护机制是保护传承苏式文化的重要方式,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要将苏式文化的精华、重要内容、形式形态等作为活的文物来看待,要充分认识到这些活文物亟待拯救保护,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建议进一步强化文广部门的苏式文化保护传承职能,加强相关专门机构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苏州本土文化资源调查、挖掘、保护需要,更好地指导、协调苏式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与此同时,要重视在全体居民、包括新苏州人中宣传、教授、普及苏州本土文化中健康有益、合乎时宜的内容(如出版苏州方言教学的书籍、音像制品等),使之存活生长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二是外来文化的接纳融入。新苏州人带来的多元文化,不仅会对苏州本土文化带来冲击、形成威胁,也给新苏州文化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元素,成为构建平衡型新苏州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构件。因此,我们对外来文化不可盲目采用拒绝、抵制、甚至反对的方针,而应采取开放、宽容、接纳的态度,由社会来检验,让居民来选择,对有益的、精华的应引导其融入苏式文化、嫁接苏式文化,构成苏式文化新的组成部分。要允许在主体苏式文化繁荣光大的同时,身边有外来亚文化在翩翩起舞,构成主体突出、多元并存、平衡协调的新苏州文化格局。

三是新苏州文化的与时俱进。不管是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还是外来文化的接纳融入,都是在苏州这个准移民城市的现代化、城市化向成熟阶段冲刺背景下进行的,都会打上时代的印记,苏州火热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也会不断为新苏州文化贡献新鲜成果。因此,除了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外来文化接纳融入,以及它们与时代要求的结合,与时俱进地开展文化创新也是新苏州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要方式,其中公平公正的价值标准将成为苏州社会建设的核心道德标杆。

此外,为了确保新苏州人服务管理转型的顺利推进,还必须进一步改善社会管理、强化治安防范,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转型社会氛围。

Service Management Model Innovation of Imm igrants to Suzhou under the Context of Suzhou Prospective Imm igrant City

DING Xian-hao1,DING Chao2,SUN Ying3
(1.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09; 2.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Changshu 215500; 3.Nantong Trade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Nantong 226007,China)

Suzhou has become a typical immigrant city for such reasons as the population structure of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the social status of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and the cultural atmosphere of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In the social conditions of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the traditional socialmanagement concept is starting to prove rigid and needs to be updated.The serviceman⁃agement system of immigrants to Suzhou is lagging behind and needs breaking through.The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 of immigrants to Suzhou has deficiencies,needs to be upgraded,and forms the new innovation model as soon as possible.For these reasons,it is necessary to clear the pursuit of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conception,to build a balanced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 actively,to accelerate a balanced service management reform steadi⁃ly.The government should continue to promote a balanced public service system,actively carry out a balanced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model experiments,and do its best to develop new fusion culture of Suzhou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

prospective immigrant city;immigrants to Suzhou;servicemanagementmodel;a balanced serviceman⁃agement

C916

A

1008-2794(2013)01-0011-06

2013-05-28

江苏省社科研究基地项目“苏南外来农民工待遇研究”(09JD028)

丁宪浩(1955—),男,江苏海门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管理学、生态经济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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