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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奥地利经济学派行动学方法论的新发展

2013-02-14邹顺宏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哈耶克个人主义方法论

邹顺宏

(铜陵学院法政系,安徽铜陵244000)

作为奥地利经济学派承前启后式的代表人物,米塞斯经济理论的认识论基础秉承了奥地利以及德国哲学的理性主义路径。米塞斯极端理性主义的要害在于对所有经验问题采取了先验论的规避态度。一方面,在米塞斯看来,人的知识是不完全的、非全知全能的,“即令那似乎可以完全满足我们求知欲的最精致的理论,也会有一天要修改或被一个新的理论替代。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和最后的确定。”他这里所说的科学也包括了社会科学。而对于经济学而言,它“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活生生,就意含既不完全而且是变动的”。另一方面,米塞斯又坚持经济规则的普遍有效性,人的行动学作为一门与数学和逻辑同等精确的系统理论和演绎科学,“它不靠经验和事实的证明,也不受它们的反驳。这些陈述和命题,从逻辑上讲,从时间上讲,都是先于历史事实的任何理解。”[1]这样一来,米塞斯的先验论出现了难以自洽的内在矛盾。我们知道,弗雷格在探索逻辑规律的过程中,他曾经对逻辑公理的自明性做过断言,但是从公理向定理引申及面对现实的时候,弗雷格遇到了在哲学层面上所难以克服的困难。这种深层次困难一方面源于弗雷格所持有的柏拉图理性主义的自我局限,另一方面,弗雷格希望在既不是外在实在的客观实体、也非我们所认为的观念的思想背后寻找第三条解决方式。他最后只得承认,在对逻辑规则进行确证时,“逻辑只能通过把它还原为另一个逻辑规律。在那些不可能的地方,逻辑也无能提供答案。如果我们从逻辑再进一步,那么我们会说:我们有必要通过我们自己的本性和通过外在环境来做出判断;……。”[2]弗雷格这里所说的人的本性为先验论设置了保留的地盘。米塞斯的先验论无疑和弗雷格的处境一样,他们两人都经由新康德主义理念而深入到了柏拉图式理性主义的核心。

但是,无论弗雷格的本性还是米塞斯的“人类普遍的逻辑结构”,它们都无法逃脱康德对理性的经验起源诉求,即在康德看来,我们的知识可以是分析的和先验的,它持有理性的本质,而其起源则必然来自经验。面对这种艰难的困境,就像C·刘易斯对先验论所做的实用主义修正一样,新奥地利学派的后起之秀们也试图从各种层面和方向对米塞斯思想进行一系列修润、改进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强有力的致力于复兴奥地利经济学的有意识的努力,特别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即,由米塞斯所继承的奥地利传统。……得到传播的米塞斯的思想包括:对市场的拥护,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中毫不含糊的个人主义,自由放任,抵制公共政策(包括某些意义上的货币政策),抵制经济学中的数量化研究。”[3]米塞斯的行动学理论在更广泛的研究领地为其学生和弟子们进一步地发展了,根据其理论发展的年代,依次有了罗宾斯、马克卢普和哈耶克等人的经济方法论基本思想。

1 罗宾斯对经济行动理念的发展

使米塞斯的行动范畴成为经济学最显著核心理念的倡议来自莱昂内尔·罗宾斯。罗宾斯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首先把米塞斯的理性主义先验行动范畴与其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有机地结合起来。1933年在其著名的《经济科学的本性与意义》一书中,罗宾斯从奥地利学派外部对米塞斯的行动学方法论进行了综合性重构。通过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为人类行动,罗宾斯对米塞斯关于行动逻辑的演绎理念和公理化思想进行了详细的论证。一方面,在把行动范畴与经济学研究有机地相结合的层面上,以及在经济行动议题所产生的广泛影响上,罗宾斯无疑极大地发展了米塞斯的相关思想。另一方面,通过企图把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协调起来,既强调逻辑的重要作用,也不排除数学形式化的路径,并同时关联到必要的经验和历史方法,罗宾斯的行动方法论又对米塞斯的思想做了不同于后来其他新奥地利学派成员的重大修正。

在罗宾斯看来,在20世纪30年代有一场激烈交锋的争论,它涉及两个经济思想派别对经济实在论截然不同的解释。一边是以米塞斯和伯拉德利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原理本质上是先验论的理性原理,尽管它在经验中被显现出来,但我们不需要诉诸经验以判定其最终有效性。另一边以卡夫曼和哈奇森等人为代表,他们认同经济原理在运用中的普遍有效性,但它得自于经验并且和更显明的经验预设有着同样的地位。罗宾斯认为,这两派都走向了极端,他倾向于一种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折衷立场。米塞斯的先验论涉及一个基本的认识论问题,即对先验论的认识已经超出了经济学的理论范围,这需要有哲学层面上或更广泛的跨学科研究的解决方式。[4]罗宾斯认为,经济原理的演绎性要最终追溯到经验的起源,其有效结论也必须在实际中经由经验的最终评定。就算是先验论的原理,其对个别案例的阐释也需要使用基于经验的补充假设,先验论完全可以和经验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演绎推理的纯粹理论在以经验为基础的补充预设的矫正下,它可以十分有效地运用于对实在现象的解释。相比于1935年,罗宾斯的思想在后来已经明显偏离了米塞斯的理性主义立场,而转向了温和式经验主义阵营。

罗宾斯认为,“方法论”一词,就像它在经济学中所使用的那样,包含了两个不同的、尽管可能相关的探讨领域,一个涉及我们进行研究的方式,即狭义上的方法问题,另一个讨论研究对象的特性,以及与所得结论相关的意义和逻辑定位等问题。罗宾斯指出,前一个问题只是程序问题,它尽管有用但并不是那么重要。演绎和归纳、理论和观察对经济学研究都是必需的,重要的是怎样把这些方法运用于实际工作。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有着截然不同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在自然科学中,只要确定了因果联系,一般就能找到普遍性的数量关系;而人类行动科学领域,由于人们的意图不同、旨趣不同、品位差异等,经济研究如帕累托和米塞斯等人所说的那样不具有这种常量。人类行动领域包含了目的论的意图。罗宾斯和米塞斯一样反对经济学中的行为主义理念,因为受到心理学行为主义的影响,一些经济学家把经济观念建立在可直接观察的基础上。

对经济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看法,罗宾斯比米塞斯采取了更兼容性和更历史化的立场。一方面,他赞同米塞斯的经济学科学化态度,另一方面,他在更广泛的议题中把米塞斯的观点进行了灵活的修正,并使之不断趋近于折衷性的主流立场。在罗宾斯看来,经济学并不像米塞斯所认为的那样是高度发展的普遍人类行动理论,经济学无疑在现代文明进程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但它必然具有一定的自身局限。罗宾斯说道:“我可以肯定至少有一样事情:无论我们怎样看待经济知识的现状,无论我们对在一定境遇中它被证明具有实际功利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事实作什么样的解释,当代问题的本性在于:缺乏充分而健全的经济推理,它们不可能得到满意的解决。”经济学作为对现实问题的“系统的分析技术”,它就像在风暴中航行的船长手中的望远镜或罗盘。同时,罗宾斯指出,经济学不是万能的,它具有学科知识的固有局限,有很多问题经济学不能解决或无力解决,且很多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也不是出自经济层面。他正确地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并不就是实际上有利的,在经济事务中关于什么是合意的或不足取的最终标准必然来自经济学之外。“经济学本身所提供的知识并没有为对社会目标的选择奉献任何途径。但是,如果它能提供与这个选择有关的知识,那就足够了,这当然不成其为问题。”罗宾斯还进一步认为,“经济学命题告诉(或企图告诉)我们,在不同的情景条件下将会发生什么。但是,它们本身不能告诉我们,那发生的一切是好的还是坏的。……那被视为值得想望的预设(即规范)是取自于其他领域的东西,来自哲学,或者来自政治学。”[5]这样一来,经济学就成了政策实践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的指南。罗宾斯就此认为,经济学的科学化,它与政治经济学的日益疏离,它对其历史传统的背弃和对社会根本性的无视,这是我们时代的“最大不幸”。经济学家需要超越自己的局限,而要想对时代的巨大难题提呈有益的洞见,就像柏拉图的哲学王那样,积极地投身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事务,那我们就必须跨越学科的界限,我们不仅要学习政治哲学、公共管理、法律,也要对历史、文学等众多科目进行跨学科的研究。

罗宾斯坚持米塞斯的序数效用理论,但他同时也对基数效用理论采取了一定程度上可接受的保留态度。一方面,在罗宾斯看来,我们在效用比较的选择和取舍方面并不存在什么基于快乐刻度的测量杆,A比B的效用大,并且我们偏好于A,这其中似乎不必有实际的测量。另一方面,如果U(A)>U(B),并且U(B)>U(C),那么就出现了偏好的非对称性和传递性问题。罗宾斯认为,这里存在着量化比较和基数测量的可能性问题,我们的选择和决策应该取决于U(A)、U(B)和U(C)之间的具体差异,即如果U(A)-U(B)>U(B)-U(C),那么我们选择A,反之选B。罗宾斯认为,“关于把经济学命题植入数学形式有时候是否有用的问题早已经解决了;它不再是感兴趣的学术问题。”[6]罗宾斯和米塞斯一样对定量预测持批评态度,他认为,经济学的预测甚至比天气预报更具灾难性,时间序列对于经济学研究只具有历史性的重要价值,而由于人们的偏好和知识的多样多变性,它对于未来事件的推断几乎难有作为。当然,这并不代表经济学不能有关于数量的定量命题,相反,很多基本的经济学命题却具有严密的数学形式。

罗宾斯赞同米塞斯的经济学价值中性论立场,他认为经济学命题是关于“是”或“也许是”的,而不是关于“应该”的。但是,他把政治经济学视为纯经济理论的实践运用,即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应用经济学。他认为,政治经济学在严格的意义上和分析经济学是不同的,前者明显地涉及价值判断,并且在后者(分析经济学)的指导下对经济政策及其结果进行研究。[7]在罗宾斯看来,经济学的社会层面十分重要,这里有两个相关的领域值得在经济学学习中引起必要的注意,一个是政治学,一个是历史学,“……政治组织和政治思想史——我认为它们同等重要。政治组织几乎肯定对经济问题的理解不可或缺。……,政治思想史也一样。”同样地,历史对于经济学研究也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这种历史不只是局限于经济史。[6]在对经济学的社会功能进行论述时,罗宾斯肯定了经济福利的正当性。罗宾斯的观点认为,经济福利不是凭借对金钱的估价,而是内在于人们快乐的物质享受。他赞同米塞斯的反心理主义思想,但是他没有像米塞斯那样对心理学采取“悬隔”的态度,相反,他认为经济学应该吸取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因为它们是彼此很不相同的研究学科,心理学对精神和心智的研究议题为经济学提供了重要的外在指导。

2 哈耶克的经济学方法论

哈耶克在米塞斯开创的新奥地利学派中后来居上,并成为继米塞斯之后的最重要代表。在其早期,哈耶克基本上是紧跟着米塞斯的思想发展步伐,也正是在米塞斯的思想基础之上,或者说站在米塞斯的肩膀上,他才成就了日后为世界所瞩目的重大功业。因而,最鲜明和最集中地体现对米塞斯思想新发展的人非哈耶克莫属了。在哈耶克看来,所谓“社会主义”这个术语乃是人们刻意杜撰出来的,其目的在于用来反对个人主义的思想。哈耶克从哲学的高度上追溯了他所谓的真个人主义(true individualism)的发展传统,从洛克开始,经过孟德维尔、休谟,一直到托克维尔、阿克顿和斯密,这是一条典型的苏格兰学派的发展路径。而另一条具有完全不同起源的个人主义思想流派在大陆却占据了重要影响,哈耶克称之为唯理主义的个人主义(rationalistic individualism)。这种个人主义受到笛卡儿主义的理性主义的支配性影响,其代表为“百科全书”运动和重农主义,它隐含了与真个人主义正相反对的集体主义理念,“很可能必须被视为现代社会主义的一个思想渊源”,这就是“伪个人主义”(pseudo-individualism)。哈耶克认为,个人主义首先是一种旨在理解人类社会决定因素的社会理论,其次是由此生发引申的政治准则。那种认为个人主义乃是基于鲁滨逊式的个人预设而忽略人的社会本质的观点是偏颇的、“最为愚蠢的误解”,真个人主义思想恰恰相反,它认为只有“通过理解那些指向其他人并受其预期行为所指导的个人行动,方能达致对社会现象的理解”。

在哈耶克看来,对个人主义进行分析,这不仅在于反对集体主义社会理论,也针对在实践上倾向于集体主义的伪个人主义。通过对苏格兰思想中“自然律则”理念的阐发,哈耶克反对人类社会及其经济秩序是理性设计产物的观点,他认为这是真伪个人主义的最大分别。这种“自由人经由自生自发的合作”的自然秩序超越于人类理性和心智所设计的结果是古典经济学的一项伟大发现,这个“伟大论题”“不仅构成了我们理解经济生活的基础,而且也为我们理解大多数真正的社会现象奠定了一个基础”。而伪个人主义则认为理性是至上的,所有人类伟大的成就都是理性指导和心智设计的产物。它没能认识到人类理智、知识和情景所具有的内在约束和局限,这种盲目的乐观主义必然导致集体主义乃至社会主义趋向。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出,哈耶克在米塞斯逝世后显露出了对米塞斯极端理性主义的批评立场,通过对个人主义的哲学追思,哈耶克一方面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做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另一方面,其思想和影响也服务于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进路和有助于其政治政策,这反过来也助长了其反社会主义的误解和气势。

在哈耶克看来,因为分析经济学的低沉才导致了对计划经济问题的科学考察;而反过来,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发展则直接引起了两个紧密相关的严重后果,一是“它摧毁了经济理论的地位并推动了社会主义学派的发展”,二是其历史主义和科学主义核心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们对社会现状做实际而认真思考的信心。[8]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学派实际上就是历史主义学派的一个时代产物,其矛头直指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在后来出版的《通向奴役之路》等其他著作中,哈耶克进一步发挥了其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系统看法。由米塞斯思想的方法论实质和哈耶克的发展进路来看,哈耶克无疑在理论层面上在推进市场过程理论的同时更深入地对计划经济做了现实批判。而反过来,从今天对马克思主义的更进一步研究成果出发,关于个人与社会、计划与市场等重要的关系问题,我们在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做了新的辨明和与时俱进的发展,因此需要在“米塞斯论题”的消解条件下对新的市场问题作更进一步的研究,并对超越意识形态的计划问题作新的反思和估价。如果说,米塞斯在上世纪20年代完全反对当时的社会主义指令性计划(即前苏联的战后重建经济),并且米塞斯基于更多的、更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理念,那么,哈耶克则直接针对社会主义的指导性计划,其观点直接服务于国际资本主义的经济政策和政治态度,这具有更大的批判力度和更隐蔽的欺瞒效果。当然,对哈耶克相关思想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认识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社会思潮。其他的方面还有,哈耶克的反科学主义思想也构成了其科学哲学和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研究课题。

3 罗斯巴德对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批判

以罗斯巴德的观点,现代经济学思想的发展有一个与凯恩斯革命相并行的方法论变革,这种方法论转折与实证主义紧密相关,即,经济理论的科学化。科学方法论的实证主义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步骤:科学家观察变量间的经验规则性或规律;提出假设的说明性概括借以演绎出并解释经验化的规律;反过来,为了假设的有效性进行经验观察的检验;通过对假设的不断建构与测试,理论体系得到发展。在罗斯巴德看来,第三步明显不完整,由于经验变量的开放性,对理论假设的检验被迫局限于狭窄的可控实验。这样一来,经验规则的确定性就成为问题,在逻辑上表现为归纳概率小于1(或在一定程度上趋向于1)。这种实证主义方法模型对经济学却产生了广泛影响;而随着对其缺陷性的深入认识,它也在经济学中导致了许多严重后果。因而,对于古典经济学理论,由于学科的发展诉求就产生了一种相对应的方法论,这就是以米塞斯为集大成者的行动学方法论。人类社会的行动体系如此复杂,经济研究的变量也纷繁多变,对人的行为进行可控式观察与实验就不可行。另一方面,与量子力学著名的海森伯不确定性原理相比较,人类社会行动的复杂系统也是非决定性的。行动学对实证主义持严厉批判态度,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相反,它的方法论采取了反物理主义立场与路径。它反对量化规则和经验标准,强调先验公理的演绎体系,以保证其推论与结果的确实可靠性。这种演绎性根植于人类行动的固有本性。作为个体的人是必然的存在,与其他自然物质的惰性不同,人类因为目标及其选择而拥有行为的能动性和心智的意志性。不同的目标对应着不同的选择手段与方式,并形成在具体境况下可演绎性的等级秩序。在批评行动学的极端先验论或者神秘主义倾向时,经验主义没有看到,行动公理与康德的“思维规律”一样,它是绝对确定的。后来的行动学经验主义化则把公理建立在经验实在基础上,这也背离了米塞斯所倡议和创立的演绎主义方法论本质。米氏认为,人类行动的欲求与偏好只适于内在法则,并经由内省或者“思想实验”而获知,而不能参照外在的观察与经验,否则就落入了实证主义的测试性或确证性困境。

罗斯巴德进一步认为,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与物质科学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截然不同,而作为行动学的经济理论又与其他社会科学存在着较明显分别。这在于经济研究不涉及关于人类评价、动机与抉择的具体内容,而只针对这些行动的形式事实。在社会科学中,它的理解性最少。由关于人的有目的、意向性的行动公理出发,并通过严格的演绎逻辑步阶,经济学得到关于社会行动事实的确切结果。在其思想实验过程中,由于逻辑演绎的本质特征,相关变量是非定量的、定性的。如买卖与供需关系的相对变化,我们不能作出具体的数量设定,不同的情况对应难以确定的不同量变。这正是社会科学的普遍特质:社会变量不能精确化,调控与预测也不能完全量化。米塞斯认为社会预测不可能,而罗斯巴德则持修正态度。尽管高速计算机不断发展,经济计量学或者统计学还是难以追逐社会迅猛变化的海量信息。经济学虽然不能作精准预言,但基于行动学的逻辑本质,它对变化总趋势可以有效断言,其功用与自然科学更接近一致。

4 马克卢普的经济学方法论

作为米塞斯的得意门生,马克卢普的理论代表了现代经济学更为完善的方法论体系。在米氏经济思想基础上,马克卢普在方法论的元理论层次进一步发展了新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方法论。针对理论界对方法论的误解与忽视,马克卢普坚持把方法论作为重要的研究议题,并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方法论学说。在他看来,方法论在哲学中处于关键地位,它和逻辑学、认识论、本体论构成哲学的四大分支学科,并和形式逻辑、归纳逻辑以及科学认识论密切相关。方法论可分为一般方法论和专门方法论。前者关注观察、概念化和判断之间的关系,以及事实、理论和科学程序的规则间关系;后者着重于专门研究领域里的程序规则、对不同领域的区分以及特殊场合中的特定研究方式。马克卢普认为,方法论是关于知识领域的命题体系和原理规则的专门研究,以指导人们的科学研究实践;尽管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但它并非一种方法,也不是什么方法的集合或对方法的描述。相反,方法论提供理性化的论证,以便科学共同体对其中理智程序的特定规则进行优选,这也包括概念形成、模型建构、假说提出以及理论检验。马氏不无调侃地说,对于一个非文盲的、有知识的人而言,将方法论跟方法相混淆是不可饶恕的事情。[9]58-59

马克卢普说道:“方法论,在懂知识的人所使用的意义上,它是哲学或逻辑的分支,尽管有逻辑学家倾向于把逻辑视为方法论的一部分。”[10]他批评有些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方法论的这种本质特性,而把它作为“方法”或“技巧”的代名词。比如,把所谓的“研究方法”称为“研究方法论”,把“统计技术”叫做“统计方法论”,等等。这些误用或滥用方法论的人不了解的是,同一种方法也许基于完全不同的方法论基础,同一个方法论立场又可以对不相同的研究方法进行辩护。马克卢普对方法论的澄清直接与波普尔的观点(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规则或理论)相接近,只是波普尔在与逻辑经验主义的争论中更多地对方法论采取了批判态度,而马克卢普则在更大程度上对方法论做了哲学及其逻辑基础上的辩护和重构。

马克卢普同意米塞斯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分。在他看来,社会研究因素及条件比自然科学领域更富变化性和不稳定性,社会科学的假设不具备有效的确证程式。“社会现象中存在更多的差异和变化,由于大量的相干变量和可控试验的不可能性,社会学科中的假设不能轻易地得到验证,以及社会世界里不能检测到数量性常量。所有这些并不是什么要克服的毛病,而是需要把握、接纳和解释的基本特性。”[9]367马克卢普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间的区别进行了详细比较:观察的无差异性,观察和解释的客观性,假说的可验证性,发现的精确性,现象的可测量性,数量关系的连续性,未来事件的可预测性,与日常经验的差距,允许和要求的标准等九个方面。同时,他与米氏、哈耶克一样,对社会科学中的科学主义态度持坚定的批判立场,“科学主义诉诸科学方法的严格定义,并把科学限定为只包括运用‘这个’科学方法的那些学科。被这个盲从信仰所劝服或胁迫的经济学家生发出一种低劣的心理情节,这驱使他们去应用那些分析技法和表现手法,而这些法子从好处说不必要这么难、这么笨拙,从坏方面说它成了彻头彻尾的误导和障碍。”[9]306

[1] 米塞斯.人的行为:上[M].夏道平,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46 -47,79.

[2] Pierris D G.Frege and Kant on A Priori Knowledge[J].Synthese,1988,77(3):305.

[3] 亨利·威廉·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下[M].晏智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572.

[4] Robbins L.Live and Dead Issues in the Methodology of Economics[J].Economica-New Series,1938,5(19):348.

[5] Robbins L.Robertson on Utility and Scope[J].Economica-New Series,1953,20(78):110,12.

[6] Robbins L.The Teaching of Economics in Schools and Universities[J].The Economic Journal,1955,65(260):587 - 590.

[7] Robbins L.Economics and Political Economy[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2):7-8.

[8]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9 -10,12,184.

[9] Machlup F.Methodology of Economics and Other Social Science[M].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8.

[10]Machlup F.Introductory Remarks[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3,5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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