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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回顾与展望

2013-01-27

中国水土保持 2013年4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湖北省建设项目

王 沫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湖北武汉 430071)

湖北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5.59万 km2,占湖北省国土面积的30.07%。为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在水利部治水思路的指引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湖北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方经济为宗旨,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面源污染控制和生态家园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湖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 湖北省水土保持现状

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2年开始国家相继在湖北省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湖北省各市、州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和科技推广体系。目前,湖北省17个市、州水利局均设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有23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土保持局,有24个县(市)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有39个县(市)水利局设立了水土保持股。湖北省有14个市、州54个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预报机构。湖北省各级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有2 012人。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6万km2。治理区有6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0万农民因此走上了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t,增加蓄水能力11多亿m3,提高林草覆盖率8百分点。过去“山荒、水浊、地瘦、人穷”的地区,逐步向“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治理区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程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

2 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拓宽资金渠道,加快综合治理步伐

近年来,湖北省积极利用外资,抢抓国家拉动内需机遇,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投入,除继续实施“长治”工程外,先后争取启动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崩岗治理工程等。湖北省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1 000 km2提高到现在的2 000 km2以上,重点治理县由13个扩大到32个。近5年来,湖北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总投入达15.8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8.84亿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 000多km2。在实施综合治理过程中,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所建工程多次得到世行检查团和有关领导的好评,项目区初步实现了“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的建设目标。

2.2 狠抓监督管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近年来,湖北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及实施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54个,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对湖北省380名专(兼)职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近5年,湖北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 920项,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万多次,对1 03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费42.3亿元,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落实率达到8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2.3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发挥监测服务功能

近几年,湖北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建成了4个综合监测点、2个示范监测点、38个重点监测点和33个普通监测点,并全部投入运行。编制了《湖北省2010—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强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制度和职责。对40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监测。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的单位对“长治”七期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进行监测,客观评价了工程效益。连续6年向社会发布了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

2.4 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意识

近年来,湖北省各地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坚持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大张旗鼓地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介进行水土保持深度宣传。据统计,近5年来,湖北省在省级以上杂志刊登有关水土保持文章53篇。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户外教室建设,先后有红安、大冶、广水、新州、蔡甸、襄阳等6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通过水利部组织的评定。编制出版了《湖北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读本,开展了针对中小学生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试点工作。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3 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当前,湖北省水土流失的形势还很严峻,人口增加、工业化、农业开发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生态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植被在不断地被破坏,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水土资源退化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越来越突出,面临不少的困难和挑战。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坡耕地整治任务相当艰巨。据测算,湖北省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有5.59万km2,平均年土壤侵蚀量高达1.78亿t左右,湖北省还有100万hm2坡耕地亟需进行综合整治。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水土流失治理经费严重短缺。据测算,高标准治理1 km2水土流失面积需投资50万元以上,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3)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大量增加,人为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对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的破坏。

4 下一步重点工作

“十二五”时期,湖北水土保持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系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各项工作,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1 对重点治理区实施综合治理

在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地区、桐柏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鄂东北大别山区和鄂东南幕阜山区等7个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km2,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00 km2。力争“十二五”末,使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达到50%以上;大于25°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初步进入良性循环。

4.2 规范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转变,使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4.3 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公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实施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治理工程以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满足社会大众的知情权。

4.4 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科研、示范等基础工作

完成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新技术研究,建立科技推广体系,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水土流失防治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科技交流研究平台。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建立和完善湖北省鄂西南武陵山区、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地区、鄂东南幕阜山区和江汉平原周边浅丘地区五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为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大众了解水土保持提供研究基地和实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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