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盈余管理行为监督的博弈分析
2013-01-21谢明夏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9期
谢明夏
(安徽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安徽 蚌埠 233041)
1 引言
21世纪初以来,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证券公司、QFII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格局.2006年证监会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1条规定:“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任选、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人们已经意识到,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管理当局发挥了监督作用,使管理层减少对公司股东利益侵害的行为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然而,在目前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是否真正对管理当局的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机构投资者是否真正能有效抑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的行为,机构投资者在面对管理当局操纵盈余管理时如何采取策略才能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国内外对机构投资者和盈余管理的研究都比较多,但研究结论不尽一致.一部分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对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有抑制作用.Prowse(1990)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通过参与公司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监督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Chung et al.(2002)进一步证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的公司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低.程书强(2006)以2000-2003年我国A股市场中有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企业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越能有效抑制盈余管理行为.高雷等(2008)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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