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老年人养护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建议
2013-01-13谢剑峰周寿祺祝荣华陈永生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11期
谢剑峰 周寿祺 祝荣华 陈永生
(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课题组 苏州 215006)
根据苏州市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65 岁及以上为890870 人,占总人口的8.51%。2011 年末,全市户籍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7.31 万,占总人口的21.38%,并以每年5 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预计2020 年全市老龄化比重将达26.4%,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人口空巢化日趋严峻,老年人养护需求将日益增长,加快养护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1 老年人养护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养护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根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91 家,养老床位39672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8.87 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59 家,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的28.77%。据社保部门的测算,60 岁以上户籍老人中,患有慢性疾病的占61%—80.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较重需要机构照护的约占2.4%(3.16 万人);需要且有意愿、有能力进机构照护的,约占老年人口的1.72%(2.26万人)。市本级统筹区内床位在100张以上规模的护理院18 家,核定床位2819 张,只能满足5%的患病老年人需求。
1.2 资金投入不足
养老、照护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服务收费和社会捐助。市里没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办示范性照护机构,社会捐助少,绝大多数照护机构为私人或合股投资,由政府给予建设、运营、医保等补贴。
目前,苏州民政对新建的具有介护性质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 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对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新增介护床位按每张5000 元给予建设补贴,每张月运行补贴200 元,每月给予护理员100 元特岗补贴,并按工作年限逐年增加,超过10 年达到补贴最高标准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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