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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设计与运营管理*

2013-01-11钟辉新何绍华

图书与情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情报竞争信息

钟辉新 何绍华

(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东中山 528402)

(2.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3.广东商学院 广东广州 510320)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生产要素流转愈来愈自由,区域、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城市竞争力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焦点,2012年5月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 《2012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再度引起两岸四地广泛关注。人们逐渐认识到,当前的经济竞争,已不再只是企业间的竞争或产品的竞争,而是地区、城市间的整体竞争。如何培育和提高城市竞争力,使城市在区域、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已成为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课题。城市作为一种竞争主体,实施竞争情报战略、建立城市竞争情报体系迫在眉捷。为所在城市的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民众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信息服务,提高决策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化解危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1 建设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必要性

1.1 能为城市发展提供高效决策支持

情报能减少不确定性,帮助人们作出正确决策,降低风险,因此,高效的决策离不开高质量的情报信息支持。一个城市无论是战略定位、目标规划,还是招商引资、扶持产业发展,都离不开对城市外部环境、周边竞争城市、内部支撑条件等进行详尽的调研和分析,而这其实就是竞争情报工作过程。只有构建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才能及时、准确、详细地掌握大量关于竞争环境、竞争对手和竞争策略的情报信息。做到知己知彼,发现自身的不足,借鉴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陷,在城市之间的竞争中占得先机,才能应对瞬息万变的复杂局面,把握城市的发展方向,做出高效的决策及具体的实施方案,从而保持城市的战略、目标、功能、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独特性,进而维持和提升城市竞争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决策难度越来越大,现代城市管理者(政府)也急需建立一个强大高效的情报服务系统。

1.2 能有效推动城市生产力的发展

竞争情报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技术、人才之后的第四大要素,是企业的第四种发展力量,同样,竞争情报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首先,竞争情报具有粘合功能,能有效粘合一个城市的社会生产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使之形成有机整体,发挥出城市的系统功能。其次,竞争情报具有波及作用,通过情报及其有效传递,能使城市的生产空间相对缩小,绝对时间缩短,从而产生投入相对减少产出相对增加的作用力。三是情报具有调控作用,可以调节和控制城市内不同层次的社会生产力系统内及相互之间以及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城市内企业正确认识竞争对手、合作伙伴和自身的优势与劣势,从而制定正确的区域竞争与合作策略,实现城市内部有序合理的竞争,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功能。

1.3 能为城市的危机提供预警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面临危机的威胁越来越多,如SARS事件、512汶川大地震、日本核辐射危机、抢盐风波、贸易摩擦等,各种危机层出穷,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挑战。一个城市如果没有预测和预防能力,在危机发生时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虽然杜绝危机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由于危机的爆发都存在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过程,因此危机是可以提前预警的。所谓危机预警是指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危机的诱因及征兆进行事前监测、分析和评判,并据此作出危机警示的管理行为和过程,而竞争情报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预警,避免危险。因此,一个城市如果建立自己的竞争情报系统,就能洞察到外部环境和城市内部环境的变化,通过连续的跟踪和实时的分析预测,可以预知这些变化可能导致的结果,预先采取相应的措施,缩短反应时间,尽快拿出应对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

1.4 能为城市创新提供助推力

无论何种创新活动都是基于对信息和智力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因此城市创新离不开竞争情报,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是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竞争情报无论对国家、地区、城市还是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比如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和企业非常重视竞争情报研究,建立了全世界的竞争情报网络,并将竞争情报应用到产业与企业的市场竞争中,从而推动了日本产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取得竞争优势。一个城市地方支柱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竞争优势,而地方支柱产业的竞争优势则取决于不断的创新及拥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而只有在竞争中全面及时的获取和利用有关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竞争策略等各种情报,才能更好地掌握新产品开发的方向,在产品创新过程中形成竞争优势。同时,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能使区域内或者产业内的企业加强交流与协调,形成合作创新,产生创新的溢出效应。

2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研究不足

竞争情报这一概念上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人我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对竞争情报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的成立、大量的专著和学术论文的发表出版等,但目前我国竞争情报的研究多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城市竞争情报方面鲜有人研究。笔者在中国期刊网(CNKI)做文献调研时发现,直接以城市竞争情报为研究对象的文章只有4篇,而与城市竞争情报研究较相关的区域竞争情报和政府竞争情报的研究论文也只有100多篇,与繁荣的企业竞争情报研究相差甚远。可以说,我国对城市竞争情报的理论研究尚未形成,许多方面都是空白,无法指导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建设。从实践方面来看,虽然国内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认识到开展城市竞争情报的重要性,但多数政府并未从城市全局发展的角度制定城市竞争情报战略,构建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制定可行的运行机制,也没有设置承担这一职能的专职机构和专职研究人员来实施。但是,近期随着城市竞争日益激烈,我国一些学者开始以国家竞争情报的概念出发,开始提出“城市竞争情报”、“城市定位的竞争情报”、“基于城市竞争力的竞争情报”等概念,并做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同时,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中出现了有关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设计与运营管理的课题,这说明我们逐渐认识到了开展城市建设竞争情报系统的重要性。

2.2 认识存在误区

迄今为止,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搞情报就是间谍活动,需要采用欺骗、讹诈、窃听、偷听等手段,是非常神秘、不光彩的事情。同时,有一部分人认为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需要对竞争环境、竞争对手和竞争策略进行分析研究,而对于一个城市来讲,管理者做决策时看重的是眼前的政绩,很少进行大量调研与竞争分析,即使进行了竞争情报工作,其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更可悲的是,有时进行情报收集只是为了向管理部门已有决策提供依据,带有强烈的目的性,扭曲了情报本身的价值,因此很多人会认为没有必要建立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从政府决策咨询系统的地位和作用来看,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对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和竞争情报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消极片面地把为政府决策服务的信息咨询和竞争情报工作比作是“软科学”,可有可无。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建设。

2.3 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

在现实中,一个城市中并不缺乏情报部门,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信息中心、情报所、图书馆,政府部门甚至还可能有自己情报机构,大型企业也有自己的情报部门,这些部门都拥有一定的资源,但是他们相互独立,资源不能共享,无法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政府的情报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论证不到位、不准确、不规范,这种整体水平的局限性使政府管理部门对情报咨询的可靠性产生疑虑,制约其在政府经济发展决策中发挥作用,通常被视为辅助性的部门;企业情报部门只为本企业服务,很少从大局出发,而且他们收集范围和分析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对城市的发展所作贡献甚微。目前国内还没有哪个城市能从体制和社会分工系统中设计出一个机构来承担提供一个城市发展所需竞争情报的重任,也没有那个单位愿意并有能力去承担,这必将严重制约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建设。

2.4 情报效果难于评估

城市竞争情报是以城市作为一个竞争主体,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为目标的,然而城市发展目标由众多子目标构成,其实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很多环节和部门,因此,很难衡量城市情报部门在其中的作用。目前也有不少城市的情报研究所、图书馆等部门尝试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但是大部分都是被动提供低级形态的信息产品,比如科技论文、网络信息汇编、剪报等等,这些服务仅仅解决信息爆炸时代信息过载或信息资源垄断的独占性问题,没有深层次加工,缺乏附加价值,而这些信息是否被决策者所吸收,是否被用于重要决策之中,更是无从跟踪和评价。情报效果的难于衡量必将影响一个城市竞争情报工作者的积极性,也影响对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的投入。

3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是以城市为竞争主体,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为目标,整合城市内相关的部门和资源,围绕城市发展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的收集、分析开发各种信息、主动提供情报服务的一个有机的竞争情报服务体系。为了有效实现城市竞争情报的目标,克服存在不足,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设计应该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3.1 针对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应该为一个城市短中长期的规划提供情报服务,以城市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为依据制定常规情报工作机制,而为城市的短期规划情报服务可以采用动态工作方式。可见,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目标应服从于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服务,不是天女散花式的服务。为了保障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目标的实现,必须了解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子目标,以及涉及到的实施步骤和部门,从而确立情报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另外,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还要对城市情报服务的对象和内容确立优先服务的顺序,并根据发展进行动态的调整。

3.2 融合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具有高度融合功能。首先是能有效融合城市内分散的各种信息资源,由从城市内单个或多个信息源获取的数据和并信息,进行关联、相关、综合、精练,从中提取有价值信息。其次,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与现有的各种系统融合,尤其是电子政务系统,两者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能有效共享电子政务系统中的信息。三是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还必须具有高度的人员融合性,能确保城市内各个部门的情报人员之间保持高度协调性和分工,维护城市竞争情报系统高效运转。可见,竞争情报系统的融合性不仅是技术上融合,而且是机制上的融合,如果各个部门不能形成高度的融合,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也将失去意义。为确保融合的有效性,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设计出底层元数据标准以接收多种格式的信息,同时将其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以确保融合信息的充分性。

3.3 主动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发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动性,包括主动提供信息、服务与信息需求。因为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涉及城市内的不同部门,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协会和个人,显然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来强制各个部门提供服务。必须有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机制来驱使相关部门和人员主动参与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建设和服务。显然,这是多方博弈形成一种主动服务机制,也是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一个难点。

3.4 能动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并不单纯由电脑和软件系统组成,人才才是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能将城市内各行业的消息灵通人士和专业人士纳入系统,消息灵通人士对信息有高度的敏感性,能第一时间采集到城市所需要的的情报信息,而专业人士能以其专业知识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判断、加工,形成高附加值的知识信息,为城市的高层决策提供支持。因此,在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中人是最具有能动性的,如果没有大量的人员组成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失去活力。

3.5 等级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实现信息等级管理以避免信息滥用并消除由此引起的担忧。竞争情报系统的信息将大部分来自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信息因其工作性质,历来对外开放不多,如果不能保证其上传信息的安全性,必将影响其积极性,因此必须有严格的信息等级管理机制,信息上传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设置使用信息者的级别,确保信息的安全、可用。

3.6 智能性

城市情报系统储存了大量、不完全、模糊、随机的数据,要想从中萃取出隐含的、事前未知的、潜在的、具有实用价值的信息和知识,必须拥有高度智能化的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的工具。而城市竞争情报的使用者可能并不具备理解这种复杂工具产生知识的能力,因此,还必须以简单可视化的方式将提取出的信息展示出来。

3.7 可衡量性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具备一套严密公平的评估系统以实现对信息提供、分析、使用的准确评估。如果没有公平的评估结果就不能“按功行赏”,将打击各个参与部门的积极性,系统也将失去动力。对城市竞争情报系统贡献的评估必须是可量化的,能充分考虑提供者和使用者和第三方的意见,竞争情报工作的可衡量性是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4 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设计与运营管理

4.1 云计算的内涵

云计算是一种将分布式计算、网格计算、并行计算以及Internet结合起来的新的IT资源提供模式,它能将动态、可伸缩的IT计算资源以服务方式通过Internet提供给用户。这种模式实现了更高程度的集中——将分布在世界范围的计算资源整合为一个虚拟的统一资源体,并且按需服务、按量计费,这使得计算资源的利用就像使用电力和自来水一样方便。根据云计算的部署模式和服务范围的不同,一般分为公有云(Public Cloud)、私有云(Private Cloud)的混合云(Hybrid Cloud)。云计算在应用上分为三层,即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分别面向硬件基础设施、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三个领域。通过这三种模式,用户可以不必一次性购买和维护,而是通过租用的方式获得硬件基础设施、开发平台、应用软件资源,按量付费。云计算具有共享性、经济性、规模性、动态性、自主性等特点,是一种先进的社会资源配置模式。本文尝试利用云计算的先进管理和技术理念设计城市竞争情报系统。

4.2 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设计

云环境下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应该在一定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制度和情报评估制度下,整合全社会力量,广泛收集关于竞争策略、竞争对手和竞争环境的信息,通过智能化的信息处理和分析,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决策支持的人机信息系统。从纵向看,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主要由主体系统以及信息安全等级管理系统和情报效果评估系统组成(见图1),主体系统由数据层、分析层和和服务层组成。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按照云计算的PaaS模式构建,即把服务器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的模式。

(1)主体系统。城市竞争情报主体系统相当于传统情报系统的情报搜集子系统、情报分析子系统和情报服务子系统功能。数据层为城市内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图书馆、普通市民等提供数据信息输入标准接口,为了减少和避免相关部门和人员因重复工作而产生抵制情绪,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建立云计算的数据中心,将城市内重要情报的来源数据库集中存放。数据的融合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了保障源数据的独立性、安全性和流畅性,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采用非实时的异构数据融合方式,定时将数据源中的各种数据实体按照预先设计的元数据映射到数据中心的新表中,技术人员可以在数据层上采用可视化图形界面定义数据映射关系,进行数据加工整合。第二阶段为了达到信息高度共享和有效实现信息价值,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统一设计数据库,并将元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开发应用程序,届时他们只拥有系统的分配虚拟数据库和视图,不再拥有独立的数据库,但是他们可以随时备份自己的数据。所有的信息人员都可以在其原来的信息系统中定义哪些信息放在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中共享,而不需要重复上传。数据经过清洗、转化后存入数据仓库,形成公有数据和私有数据。分析层主要包括分析工具包、知识库和专家智囊团。工具包包括各种常用的竞争情报分析工具,如关于SWOT、地标比超、内容分析、社会网络等方面的分析工具,也包括那些为了具体运用而开发的分析工具。知识库主要用于存放智能分析工具的推理规则,由领域专家建立,由系统自主学习和人工方式不断修正。专家智囊团是能动性和高度智能化的表现,专家智囊团具有专业领域知识,对信息进行加工,能形成高附加值的知识信息,从而起到辅助并影响决策效果的作用。服务层是根据城市战略发展的重点设立不同服务模块,一般包括政策制定服务模块、科技创新服务模块、产业竞争服务模块、舆情管理服务模块和其他服务模块,不同城市有不同发展重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动态设置服务模块。

(2)信息安全等级管理系统。云计算的数据中心有助于有效防范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数据丢失,并快速恢复,同时能有效保护信息资产的安全性,但是随着接触和处理信息的人员扩大,关键信息或者机密数据等泄密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大,这将严重威胁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运作,因此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必须从制度和技术上防范信息的泄密。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范围和内容,对信息敏感性分级,确保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中信息不被滥用;其次要建立共享协议以确定信息的提交方式和格式;三是要设立信息审查岗,信息审查人员可以随时对平台的信息和人员信息活动进行审查;四是要上传数据的单位可以对上传的数据进行加密,以确保文件的隐私性,同时实现数据的隔离;五是要建立完善的用户级别授权机制,上传数据的单位能对情报用户的级别和权限必须进行严格的设置,用户必须经过严密的身份认证方可对相关信息进行相应许可操作;六是要建立严格信息泄密惩罚机制,对故意或者恶意泄密信息的人员进行惩罚。

图1 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系统原图

(3)情报效果评估系统。情报效果评估系统主要是对每则情报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相应的报酬,信息价值由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公共决定,先是由信息提供者提出一个期望的价值 v(采用虚拟货币来衡量),再由信息使用者根据使用的效果反馈一个评估价值v,在一定时间的信息价值:

α和β的值由系统预先设定,根据信息价值的衰减做动态调整。

如果加工后的信息来自不同信息源,每则源信息的贡献价值:

(其中v为综合信息的一次评估价值,v为某则信息在某一时点的价值)

通过一定时期的动态评估能为每一则信息准确评估其价值,从而决定信息提供者的贡献价值。

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不但要给信息提供者提供报酬,同时也给一些重要信息的使用部门给予相应的奖励,用户在评价完信息的价值后,将获得回赠价值:

(其中X是回馈系数,v是每则信息在某一时点上的价值)

企业和普通市民等要使用信息可以购买虚拟货币,每次使用信息都需要按量支付。重要的相关部门将会预先得到系统分配的使用配额,最后,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账号上的虚拟货币,将按一定规则转换为真实的货币价值,而没有发生交易的配额不能转换。

4.3 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运营管理

基于云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将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联动、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政府必须为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的投入提供财政保障,除了一次性提供购买城市竞争情报系统所需软硬件的经费,政府还必须为系统正常运营提供日常经费保障。由市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组建的城市竞争情报管理中心,下设情报评估、技术支持、安全审查和情报增值四个分中心,其中城市竞争情报管理中心为实体机构,其他子中心可以采用虚拟组织的方式。城市竞争情报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竞争情报战略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城市竞争情报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政府、情报咨询机构和企业间的协作机制等。情报评估子中心负责制定信息价值评估规格与计算方式,虚拟货币与真实货币的转换规则以及信息报酬的发放。情报技术支持子中心负责系统的维护,保障数据安全,开发各种先进的情报分析工具,同时可以根据需求开发相关应用程序,通过云计算SaaS为广大企事业单位提供情报服务。情报审查子中心主要对敏感的信息和信息活动进行审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提高信息安全等级和限制某些人的信息活动权限。情报服务增值子中心主要负责情报产品的开发,根据不同部门深层次的信息需求组织人力对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处理形成高附加值情报信息,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持。而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图书馆、市民等可以通过系统提供信息,获得收益,按照自己需求定制分析工具和信息服务,所有的信息服务按量付费。

5 结语

按照云计算管理和技术理念设计出来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节约成本,在情报需求达到一定程度时,系统能逐渐实现自我良性运转,不再需要政府的扶持,因此是一种构建城市竞争情报系统的有效模式。云计算构建了一个全新的信息生态环境,带来无限的机会,为徘徊不前的城市竞争情报系统建设和研究带来了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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