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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祥:伤害我的

2012-12-29林竹

海外星云 2012年12期


  对罗志祥来说,“破个人纪录”是他不停努力的进行式。今年才33岁的他,已发行过16张专辑、拍过8部电视剧、主持27个节目、办了逾40场演唱会,广告代言更多达50支以上;已被冠上“亚洲舞王”名号的他,更勇敢闯进竞争激烈的日本市场,在今年2月发行的日文单曲, 打入日本公信榜TOP 10,创下台湾男歌手的最佳纪录!
  虽然,现在的罗志祥正发光发热,但从他进演艺圈17年、真正大红不过是近6年的历程来看,他已与挫折、穷困共处很长一段时间,在困境时他得低头向人借钱回家付房贷,好不容易等到通告上门,却是要他扮丑、淋面粉、让章鱼爬上他的脸……
  “其实,我从小家境就不好,三天两头就有讨债的人上门。可是我爸妈并没有因此逃避、抱怨,不但努力还钱,还让我开心长大。但我也因此从小立志:要出头,让父母过好的生活。”罗志祥说出支撑他面对困境的动力。谈到这一段人生历程,他说:“那些曾经伤害我的人,就是我赚钱的动力!”即使是戴着墨镜,看不清眼神,从肢体动作上,也能感受他狮子座的企图与斗志。
  罗志祥家人口单纯,只有他和爸妈3口人,但负担却很沉重,因为爸爸曾被倒会、妈妈则不舍亲人辛苦而扛下家族的债务,才3岁就能无师自通音乐的罗志祥,只好跟着爸妈经营的康乐队四处演出,好多赚点钱还债。
  但债务太大,根本还不完,回忆起小时候,罗志祥最记得的是:“爸妈不断向债主鞠躬,说着‘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的身影。”而因为没钱,一家人只能租在没有厕所、不到20平米大的房子里艰苦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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