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2012-12-27□苏慕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2年10期
□苏 慕
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苏 慕
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对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选择项目管理公司为工程建设期法人,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建设,实施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控制好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建成后再将固定资产移交到使用单位,促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职能相分离,以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内蒙古自试行代建制以来,通过体制创新,推行代建服务,发挥了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特长,控制了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提高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强化了项目监管,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杜绝了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的现象。但试行代建制过程中也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法律保障。二是缺乏职能定位依据。三是缺乏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四是缺乏代建取费标准。五是有可能产生新的垄断。许多工程建设代建单位的前身是各地建设部门的下属公司,代建人与投资人关系密切,其他建设咨询公司很难进入工程建设的代建市场。六是代建单位规模小、实力差,授权建设目标未能实现时,难以追究代建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内蒙古在代建制推行中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与代建制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明确代建单位的准入条件、相关职责和管理范畴,使其切实承担起实施全过程的监管职能,履行好应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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