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金融服务 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2012-12-27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2年10期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改进金融服务 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金融业,进一步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服务,加快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对内蒙古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区金融部门要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站在内蒙古经济发展的新起点上,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我区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金融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广泛采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扩大信贷总量,保证信贷增速高于经济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金融相关率(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逐步接近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区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把握好信贷资金的总量、投向及节奏,充分发挥信贷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协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