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战犯管理所对日本战犯的改造
2012-12-23李正军
党史博览 2012年6期
■ 李正军
新中国成立以后,苏联政府将近千名日本侵华战犯交由中国政府处理,这批战犯被关押于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战犯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央有关改造方针,经过艰苦卓越的工作,终于使这些昔日顽固不化的战犯认罪、悔罪、反省、自新。1956年,中国政府将在押的大部分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即行释放”,仅对45名职务级别较高的战犯判处有期徒刑。归国后的战犯长期致力于和平友好的活动,为发展中日友好关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对日本战犯改造的方针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对日本战犯采取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充分予以人道主义的待遇,在思想与劳动改造的基础上,使之逐渐自觉地认识到进行侵略战争的罪行。
一个不杀,从宽处理
早在接收日本战犯之前,周恩来就曾指示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司法部部长史良,要以新的历史阶段的变化作为对待日本战犯的一个重要基点。要摒弃那种狭隘的仇恨意识,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为了早日打开新中国外交被孤立的局面,联系和发展与其他受压迫的国家的关系,周恩来指示,对这批战犯在看押过程中要做到“一个不死,一个不跑”。
在改造初期,战犯们大多自感罪孽深重,难逃一死,因此,有的提心吊胆、沮丧失望,有的顽固对抗、死不认罪。面对这一情况,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出了“一个不杀”、“从宽处理”的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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