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亟待立法规范
2012-12-23严碧华
民生周刊 2012年14期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民间借贷亟待立法规范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使其阳光化、法制化,成为我国建立市场化大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
3月23日,江苏常熟虞景文华广场内一家已关门的店铺“世界名品店”,如今正成为当地最受关注的一个店面,原因是它的主人顾春芳“跑路”了。
截至发稿前,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已在上海被找到。常熟官方已初步查实,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涉及个人借款近5亿元,并在常熟市各大银行及小贷公司抵押贷款1亿多元。
因个人贷款过多无法偿还而频频发生的“跑路”事件,将民间借贷推上风口浪尖,如何规范,成为一个待解题。
今年两会期间,公众对民间借贷的关注,使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成了众多媒体约访的热点人物。
微卷、花白的头发,面带微笑,是齐奇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小组讨论现场,齐奇非常活跃,不时与其他人大代表展开讨论。
小组讨论结束后,面对本刊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齐奇爽快地答应了。
齐奇所在的浙江,是民间借贷非常活跃的地方之一,中小微企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的情况十分普遍,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
“2011年受理案件93067件,差不多占全国的15%,这个比例很高。”齐奇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利息不断走高,一些地方甚至以钱炒钱,一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甚至为高利充当“资金掮客”。“企业资金链断裂或放贷人出逃躲债,容易引发连环诉讼,产生信访、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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