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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经济』乱象

2012-12-22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3期
关键词:艺术文化

2011年5月,一封名为“献礼建党90周年艺术大典”的邀请函寄到了退休医生张振中老人手里,询问他是否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文化人才资质”等证书。在活动主办方多次联系张振中后,张振中选择了办理“中级证书”,价格是2000元。没想到,钱寄去后,证书却杳无音讯了。

在这封邀请函上,盖着4家举办单位的公章,其中一家单位的名头是“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专业人才管理发展中心”。记者在民政部查询发现,“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文联。而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社团办工作人员表示:“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专业人才管理发展中心是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内部设立的机构,跟文联没有关系。他们(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底下的机构多着呢,都没经过我们审批。”

据了解,尽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要求“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一些未经登记的“中字头”机构却从未停止过经营行为。事实上,张振中老人此前已接到过很多“中字头”机构为其办理证书、授予荣誉头衔的邀请函,他也多次汇钱过去,但大多数是交完钱就杳无音讯了。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才能在社会上依法开展活动。”他提醒大家要认准组织者的身份,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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