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从长计议
2012-12-22◎文/张洋
西部大开发 2012年7期
◎ 文/张 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从长计议
◎ 文/张 洋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仅仅是将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社会化,并没有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为公共服务的提供创造更广阔的社会土壤,公共服务才能越来越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城乡二元体制和单位制,即可实现对社会的严格管理,所以政府的主要职能集中在政治稳定和经济调节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活力被不断激发,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需求也呈现多元化趋势。这就要求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的主要职能也正在从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为了实现这一转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重要探索。具体而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营企业)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如今,小到社区一老一少的照护、一花一草的建设,大到教育、医疗、住房的“民生三大件”,都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并且受到各地政府的热捧。然而,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上,我们对这一方式中隐藏的风险和问题知之甚少。因此,从长计议是我们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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