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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炭林”林种商榷

2012-12-21陈新安袁瑛武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2年3期

陈新安,袁瑛武

(咸宁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湖北 咸宁 437100)

“薪炭林”林种商榷

陈新安,袁瑛武

(咸宁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湖北 咸宁 437100)

目前我国将森林划分为五大林种,“薪炭林”是其中之一。分析“薪炭林”的概念及其与其它林种关系,结合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笔者认为,“薪炭林”作为一个林种划分并不妥当,且“薪炭林”作为一个林种在森林区划、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四大林种即可涵盖如今森林经营的各种模式,传统划分的“薪炭林”,应该隶属于用材林,或是用材林中的一个亚林种。

薪炭林;薪柴;薪材;林种;森林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订)将森林分为五大类,即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并定义“薪炭林”是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薪炭林作为炊事、取暖的热能来源,人们并不陌生,但薪炭林作为商品林类别的一个林种,其科学定位却值得商榷。笔者结合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分析“薪炭林”的含义,认为“薪炭林”不宜划分为一个独立的林种,应隶属于“用材林”。

1 “薪炭林”历史变化简述

作为热能燃料的薪炭林,在我国农村多称为薪柴。薪柴概念由来已久,自古以来人们伐木为薪,作为炊事、取暖的主要热量来源。在人类生活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薪炭林一直是森林的主要用途之一。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能源层出不穷,各种替代能源走进人们的生活。即使在农村,电能、液化气、煤、沼气等燃料也被广泛使用,大大改变了农村生活热能的来源方式,人们在生活中,薪柴作为获取热能燃料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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