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教育的使命与政府的责任
2012-12-21陈卓
理论导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教育
陈卓
(浙江警察学院社会科学部,杭州310053)
校车安全:教育的使命与政府的责任
陈卓
(浙江警察学院社会科学部,杭州310053)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就校车论校车是不够的,应该将它放到教育系统和整个社会系统中统筹考虑。从“物品效用的可分性”这一自然属性看,校车不是公共物品;但是从体现“个人自由”、“社会公正”等社会属性看,校车是政府的责任。财政投入不足直接导致校车安全事件的发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是解决校车问题的必要前提。校车安全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在于建立宪政秩序。
校车安全;教育使命;政府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甘肃等地校车安全事故被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中,从而引发了全社会对校车安全的广泛关注。那些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既有车(质量)的原因,也有人(驾驶员、教师、学校领导、政府领导)的原因,甚至还有自然(天气、道路)原因等等。但是如果仅仅针对这些具体原因,全民动员,“严查猛打”,那就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最终可能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制造更多新问题。解决校车安全问题,需要将它放到教育系统和整个社会系统中统筹考虑。
一、校车不是公共物品,却是政府的责任
公共管理理论把社会产品划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萨缪尔森关于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与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的区分堪称经典:“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不论每个人是否愿意购买它们,它们带来的好处不可分开地散布到整个社区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