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与和谐社会构建
2012-12-21霍孟林
理论导刊 2012年5期
霍孟林
(邯郸大学马列部,河北邯郸056005)
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与和谐社会构建
霍孟林
(邯郸大学马列部,河北邯郸056005)
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是一个关系范畴,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主要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对需求对象的分配关系。尊重利益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一个基本原则。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利益冲突日趋公开化,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构建。因此,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为指导,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利益协调机制,整合利益关系,协调利益矛盾,促进利益关系和谐,从而加快和谐社会的构建。
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利益协调;公平公正;和谐社会
一、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意蕴
1.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基本意蕴。“利益”一词早已有之,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概念之一,它同人类一同诞生并伴随着人类的成长而进入人类理性思维视域之中。利益与人们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息息相关,必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在古希腊,较早的“利益”概念出现在色诺芬的《经济论》中,他说:“财富是一个人能够从中得到利益的东西。”[1]3在中国,“利益”最早见于《后汉书·循吏列传》:“勤令养蚕织履,民得利益焉。”这里所说的“利益”,无疑都是物质利益。利益“这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在历史上只有在最发达的社会状态下才表现出它的充分的力量”。[2]21
利益观是人们对利益问题的总的看法、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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