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母亲讨要探视权
2012-12-21叶青
检察风云 2012年3期
关键词:法律
文/叶青
代孕母亲讨要探视权
文/叶青
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少代孕母亲走入灰色地带。殊不知,这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盲区背后,夹杂着的是更多的矛盾和纠纷。
不知从何时起,代孕这一新兴的产业,在我国已由暗到明、从沿海到内陆逐渐地蔓延开来,甚至在一些网站上被“明码标价”。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道德又无法约束,致使不少代孕母亲怀揣着不同的心思走入这灰色的地带。
也许所有代孕母亲都有着同样的处境——缺钱。有了这一理由,似乎就可以把这种做法变得正义凛然起来。毕竟,“法无禁止皆可为”。殊不知,这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盲区背后,夹杂着的更多是矛盾和纠纷。
下面,笔者要讲述的,就是一位年轻的女子为了筹钱医治身患癌症的父亲,不惜铤而走险,替一位比自己年长一倍的男子“代孕”的故事。可是,孩子生下后,因忍受不了相思之苦,结果,又不得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讨要探视孩子的权利!
筹钱救父,一女子替人“代孕生子”
2009年夏季,身材高挑、容貌秀丽的张小颖从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回到上海老家参加工作。干了一段时间,她感觉工作不是挺合适,于是便辞职回家了。
张小颖的家庭经济不是很宽裕,但她父母也没有逼她出去做事。可是不久,家中发生了变故——她的父亲被查出患上了癌症!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张小颖的父亲就花去了治疗费用二十几万元,把家中的积蓄全都掏空了不算,还借了许多外债!一家人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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