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治理贪官不应道德先行

2012-12-21■魏干

民主与科学 2012年4期
关键词:监督制度

■魏 干

治理贪官不应道德先行

■魏 干

近日,我国首部以“官德”为主题的《中国古今官德研究》丛书面世,该丛书列举了大量的古代格言和案例,又根据社会形态之差别,厘清了古代官德和现代官德的概念。此外,丛书还将贪官分为:贪渎、权奸、酷吏几大类。据悉,这套丛书将成为我国官员反腐倡廉教材的读本。(6月18日《北京日报》)

当然,对官员讲官德肯定不是什么坏的事情,然而问题在于,在当前这种反腐形势不容乐观的社会大环境下,用道德去治理贪官靠谱吗?或者说它有用吗?对于贪官而言,他们根本就不信伦理道德这套,否则就不会走贪腐这条路了,而且,既然他们连强制性的法律惩处威胁都不害怕,又何惧这无关痛痒的软性道德说教?就此而言,试图以道德治理贪官,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虽说中国传统中有非常多的优秀官德资源,例如孟子的民为贵,范仲淹的忧民思想等,但当下的官德建设,并不能够简单地等同于把传统文化中的官德直接拿来使用,因为,传统中国是个人治国家,“有治人,无治法”,这种社会环境中生成的官德,显然没有今天法治的“权利本位”等新道德因素,因此,当下我们的官德建设必须以权利为基础、从权利本位出发。

由此可见,道德作为一个无法量化的软性约束,虽不可或缺,但不应成为在现代社会管理的先在因素。其实,当下官德不彰的背后是权力制衡机制的严重缺失。权力无监督则无边界,用反腐专家的结论来说就是:“当权力失去20%的监督时,它就蠢蠢欲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监督制度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
监督宜“补”不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