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贪官不应道德先行
2012-12-21■魏干
民主与科学 2012年4期
■魏 干
治理贪官不应道德先行
■魏 干
近日,我国首部以“官德”为主题的《中国古今官德研究》丛书面世,该丛书列举了大量的古代格言和案例,又根据社会形态之差别,厘清了古代官德和现代官德的概念。此外,丛书还将贪官分为:贪渎、权奸、酷吏几大类。据悉,这套丛书将成为我国官员反腐倡廉教材的读本。(6月18日《北京日报》)
当然,对官员讲官德肯定不是什么坏的事情,然而问题在于,在当前这种反腐形势不容乐观的社会大环境下,用道德去治理贪官靠谱吗?或者说它有用吗?对于贪官而言,他们根本就不信伦理道德这套,否则就不会走贪腐这条路了,而且,既然他们连强制性的法律惩处威胁都不害怕,又何惧这无关痛痒的软性道德说教?就此而言,试图以道德治理贪官,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虽说中国传统中有非常多的优秀官德资源,例如孟子的民为贵,范仲淹的忧民思想等,但当下的官德建设,并不能够简单地等同于把传统文化中的官德直接拿来使用,因为,传统中国是个人治国家,“有治人,无治法”,这种社会环境中生成的官德,显然没有今天法治的“权利本位”等新道德因素,因此,当下我们的官德建设必须以权利为基础、从权利本位出发。
由此可见,道德作为一个无法量化的软性约束,虽不可或缺,但不应成为在现代社会管理的先在因素。其实,当下官德不彰的背后是权力制衡机制的严重缺失。权力无监督则无边界,用反腐专家的结论来说就是:“当权力失去20%的监督时,它就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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