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济评价浅析
2012-12-06余际可
湖南水利水电 2012年6期
余际可
(湖南省水利厅 长沙市 410007)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以来,国土资源系统近年来每年筹集资金近1000亿元,开展农村土地整冶,全国已新增耕地280万hm2(4200万亩)。湖南省规范化的土地整治始于2000年,历年来共实施省以上投资项目749个,建设总规模32.68万hm2(490.20万亩),投资总额91.6亿元,新增耕地3.75万hm2(56.2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5.33万hm2(230万亩),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标是,到2020年,累积完成10000个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达200万hm2(30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13.33 万 hm2(200 万亩)以上。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以改土治水为中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地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由于“水”在综合治理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有人将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看成是我国人民在治水方面继防洪、灌溉、航运(漕运)、发电、供水之后在水利开发史上开始的又一次新长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显著的经济意义。笔者在接触到若干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深感这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发展前景广阔,形势一片大好。不足之处是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在经济评价方法上尚有可酌之处。下面,笔者拟在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特点及其相关经济因素进行分析后就经济评价的依据、评价原则、评价指标、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探讨并提出看法和建议。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济评价存在的问题
1.1 经济评价分析方法不统一
有一些设计文件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时,是采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以下简称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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