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草原文化 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2012-12-02潘照东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2年10期
关键词:文化
□潘照东
弘扬草原文化 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潘照东
党的十七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大力弘扬草原文化,努力促进民族文化大区向民族文化强区跨越,使内蒙古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历史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北方草原民族的摇篮。大窑文化将中华先民的足迹追寻到70万年以前,红山文化是“中华文明曙光升起来的地方”,东胡、匈奴、乌恒、鲜卑、敕勒、突厥、契丹、蒙古等草原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游牧文化,各个民族创造了多元复合的草原文化,留下了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内涵极其丰富的文化遗存。因此,内蒙古自治区是草原文化资源大区。
但是,文化资源大区并不能等同于文化强区。倘若不能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开发,宝贵的文化资源有可能因为自然的、社会的因素而受到破坏,也可能被他方窃取或掠夺,最终使文化资源的优势丧失殆尽。
内蒙古地区的草原文化,是由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先民共同创造的,具有久远的历史、独特的内涵和广泛的影响力,在中华文明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草原文化与时俱进,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消费需求、提高内蒙古文化软实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保护、传承草原文化的基础上,着力弘扬草原文化、创新草原文化,是使内蒙古从草原文化资源大区向民族文化强区跨越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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