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光荣传统 维护良好局面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12-12-0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2年10期
关键词: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胡春华
发扬光荣传统 维护良好局面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胡春华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重要举措。1983年以来,我区先后召开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这次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是自治区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先锋,是各族干部群众的学习榜样。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上世纪50年代就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各族群众大力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有力巩固发展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内蒙古的跨越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进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各民族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不断巩固。实践充分证明,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内蒙古的民族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民族问题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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