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草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过程
2012-12-02张淑梅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2年4期
□张淑梅
论草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过程
□张淑梅
一、草原文化资源的概念和性质
(一)草原文化资源的概念
相对于文化产业开发意义而言,文化资源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以原生态存在的、等待开发与利用的、有市场增值潜能的所有文化成果与文化形态。文化资源不是产品,不是商品,也不是产业,仅仅是可供开发,或可能具有开发潜力的物质或非物质性文化存在。也就是说,文化成果和文化形态如果只是静态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只是历史的遗留物,那就只能称之为文化遗产。而只有当这些文化存在与我们的现实生活和社会活动及社会发展目标联系在一起时,才能称之为文化资源。草原文化资源就是生活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的草原民族自有史以来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的总和,是内蒙古民族文化产业可开发利用的对象,是内蒙古未来文化发展的基础。草原民族的文化积累和文化创造不是今天才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而是自古就有,但将其视为资源,却是当今经济发展的结果。
(二)草原文化资源的性质
地域性。坚实的草原民族文化根基形成了草原地域文化的独特个性和世界差异性,体现了不可替代的地域特色优势。因此,草原文化资源才能成为内蒙古民族文化认同的标志。面对文化全球化大潮,草原民族既要展示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又要倡导高于本族群人文观的文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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